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骨科康复的服务对象骨科康复的服务对象: :主要是指因骨骼、肌肉、肌腱、关节、韧带、关节软骨等运动系统损 伤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患者。这些患者常发生失用性肌肉萎缩、瘢痕粘连、纤维组织挛缩、 肌力下降、关节活动度受限、骨质疏松、骨关节炎、压疮、血栓、疼痛、步态异常、生活自理 能力低下等康复问题. 骨科康复目的:骨科康复目的:是为了减少和预防并发症,减轻疼痛,增加肌力,改善关节活动度和步态, 提高日常生活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主要的骨科康复治疗技术:主要的骨科康复治疗技术:(1)运动治疗:关节松动术、肌肉牵拉术、持续性被动运动、多 种肌力训练、平衡功能训练、步态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等.(2)理疗:微波、低中频电疗、 骨折愈合治疗仪、生物反馈、激光、红外线、紫外线、超声、磁疗治疗。(3)康复工程:各种 功能辅助或替代装置,如矫形支具、假肢的应用。(4)功能重建手术。(5)康复护理与心理 治疗。 适应症:适应症:关节置换术后、骨折术后、关节脱位、截肢、手外伤、骨关节病、运动创伤、脊 椎/脊髓损伤、颈椎病、腰椎病、下腰痛等。 骨科康复医学四大新理念骨科康复医学四大新理念 一、不仅对恢复后期或后遗症期的患者进行康复,而且要从临床早期就开始进行康复治疗, 要强化临床。 二、不仅要掌握康复治疗专业本身的技术,也要熟悉相关疾患,如相关的骨科损伤和疾患 的临床处理的进行康复。 三、不仅要与康复医学科内各个治疗部门的治疗师联合组成“科内团队“进行康复治疗,也 1 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要与骨科的医师紧密联系,组成 “跨科团队”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康复治疗。 四、不仅充分发挥非手术康复疗法在功能康复中的作用,也要充分认识必要的骨科手术对 功能康复的介绍应做康复性手术的 患者到骨科进行手术治疗,纠正畸形,增进功能. 骨科术后康复的意义骨科术后康复的意义 康复锻炼的意义:骨与关节损伤损伤后导致肢体功能丧失,早期由于着重对损伤本身进行 治疗,功能问题暂处于次要地位。晚期随着损伤的痊愈,功能障碍又成为主要矛盾.无论早期还 是晚期,都不应忽视锻炼对功能的重要影响。 ((1)1)有利于消肿有利于消肿:创伤导致局部出血、水肿,静脉和淋巴回流障碍又加重水肿.肌肉的痉挛、 活动减少,使肌肉对静脉回流的唧筒作用消失.肌肉的收缩锻炼可以增加损伤肢体的血液循环, 肌肉的唧筒作用增加静脉及淋巴回流,促进水肿消退。 (2)2)促进骨折愈合促进骨折愈合:局部血液的增加,为骨折端的愈合提供了良好的血运基础。由于肌肉的 收缩活动骨折端可产生微动,这些轻微的异常活动可以刺激骨折端产生大量骨痂,有利于愈合。 骨折端的纵向挤压可使骨折端紧密接触,使骨折愈合加速。在骨折愈合后期,肢体承受一定的生 理压力可以促进骨痂塑形,使之更为符合生物力学需要。关节内骨折早期的关节活动 ,可以使关 节塑形,对恢复关节面的活动度很有意义. ((3 3)减少关节僵硬)减少关节僵硬:导致关节功能障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骨折后受损的关节或邻近关节 处于长期制动或活动减少的情况下,软骨得不到挤压,加上关节液的形成减少,关节软骨失去 滋养,出现坏死、脱落。关节腔内的坏死软骨片导致大量的白细胞渗出,释放炎性介质,加重了 关节滑膜的充血、水肿、渗出,使关节粘连加重。肌肉在骨折处的粘连是导致关节功能障碍的 2 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另一原因。粘连的肌肉失去正常的收缩功能,致关节活动障碍。早期的康复锻炼可最大程度减 少关节及肌肉粘连的发生. ((4 4)减少肌肉萎缩和肌力下降的程度)减少肌肉萎缩和肌力下降的程度 :无论何种原因所致的关节运动功能丧失 ,均可导致 不同程度的肌肉萎缩.功能锻炼可以减少肌肉萎缩程度,并使肌肉尽快恢复正常肌力 ,还可以始 终保持中枢神经系统对相关肌肉的支配,一旦固定解除后不需要重建这种关系。 ((5 5)减少卧床并发症)减少卧床并发症:可以防止褥疮、皮肤压迫性溃疡、泌尿系感染、下肢深静脉血栓形 成等并发症的出现. (6(6)促进神经肌肉反射)促进神经肌肉反射, ,协调功能的恢复:协调功能的恢复:例如人工髋、膝关节置换术后,经过本体感觉等 训练,有助于下肢关节平衡和协调能力的恢复。 现代骨科治疗的理念改变 术后早期、科学、持续的康复锻炼对于患者的功能恢复具有重要的意义 神经康复的基本原则神经康复的基本原则 长期以来,由于“神经细胞死亡后不能再生“的观点影响,学术界一直认为严重的神经损伤 之后是难以很好恢复的.临床康复医学实践证实:神经疾病和损伤后的功能是可以康复的;大脑 是有可塑性的,脑损伤后大脑功能也是可以重组的。许多脑损伤患者经过康复,恢复了受损的神 经功能,甚至重返工作岗位,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因此,掌握好康复的原则关系到如何使神 经系统损伤能够得到最好的恢复。 神经康复原则之:早期康复 一般来说,一旦患者的病情稳定 48~72 小时后,就可以考虑开始康复了.早期康复的目的在 于最大程度地保留患者尚存的功能,避免由于“制动”或“废用”造成的“废用综合征”;残 疾的二级预防。 神经康复原则之:主动性康复 3 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随着学术界对神经可塑性和功能重组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人们已经明确了损伤后神经 功能的恢复和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具有康复处理的实践依赖性、时间依赖性和剂量依赖性的。 主动性康复强调患者主动性完成神经功能活动,而不是依赖被动性运动。 因此,神经康复要想取得“最大化”效果,必须依赖患者主动性参与各项神经功能活动。 被动性康复手段应尽量减少. 神经康复原则之:适宜性康复 这项原则是相对于不正确地使用康复技术而言。只有使用适宜的康复技术,才能使神经功 能沿着正确的康复轨迹前进, 少走弯路.例如, 痉挛几乎是每个脑损伤患者康复过程必经的阶段。 不恰当地训练上下肢力量,可以加重上肢屈肌、下肢伸肌痉挛模式,最终使患者遗留残疾.如此 甚至可以说“不恰当地训练比不训练还要糟糕“。 神经康复原则之:强化康复 按照患者实际尚存的功能和可能恢复的潜在能力,制订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康复程序,使患 者通过反复的实践确实地获得功能的进步,就必须对“实践”这种功能付出必要的“时间”,并 且要达到一定的“剂量“.付出的时间太少,要求的剂量太低,康复的效果出不来;反之,时间 和剂量超出患者的承受能力,会适得其反,患者的功能不但不会进步,反而会退步,甚至产生 严重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使康复性活动不得不停止下来。 神经康复原则之:全面康复 疾病治疗和康复处理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疾病本身的治愈和病情的稳定,更重要的是个体 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提高.除了从身体的水平评定各个器官和脏器的形态和功能外,要对 个体的功能或健康的情况进行量化的评定,必须对个体的活动能力和社会的参与能力进行细致 的量化评定。当我们检查康复医疗的后果时,必须以“活动”和“参与”两级的评分作为基础。 也就是说,要从身体-活动—参与三个水平进行全面的康复. 神经康复原则之:个体化康复 4 骨科康复的目的与服务对象 在开展急性期或早期的康复训练时,应该首先评估康复性处理的危险性.然后对患者可能承 受的康复训练的性质、强度、持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