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电缆沟施工工程合同
配电房电缆沟施工工程合同配电房电缆沟施工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2013 年 1 月 10 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在平等合理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公司委托方宏来承担配电房电缆管沟 工程,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如乙方非因其自身的过错而不能提供或者不能完全提供工程施工时,应及 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必须符合双方同意的用途以及国家规定的 有关标准。 (三)对于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向对方承担及 时和全面的违约赔偿责任。 (四)在双方中任何一方履行其义务时,对方应提供合理的、必要的协助。 二、工程施工服务的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配电房内电力盖板安装、设备基础砌筑、角钢安装及 槽钢安装等。开闭所内电力盖板安装、设备基础砌筑、角钢安装及槽钢 安装等。 工程地点: 三、项目工期: 起止时间:年月日 终止时间:年月日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金额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根据协商,本合同暂定价 100000 元整。 五、竣工结算方法 工程结算方式: 按浙江省2010年相应定额及取费程序, 各项取费按取费定额A2-3 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三类中值计取(计取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 。材料价格参照 2012 年 5 月 份杭州造价信息主刊及 2012 年 5 月份浙江省造价信息主刊价格,人工费不做调整。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七、产品质量及安全 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 和性能的要求。 1 2、安全 A、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 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 费用支出。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工地代表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工 地代表,甲方要积极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B、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 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 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措施,经甲方工地地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 用。 C、在有害、有毒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 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八、货物及运输 1、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负责到交货地的全部运杂费、保险费。 2、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后,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运输情况通知 甲方。 3、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 距离运输,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4、 乙方提供的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货物的清查,协助完成入 库工作。 5、在双方都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由双方的授权人签字确认。 九、双方义务 1、工程实施中,乙方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资料,同时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保 密。 2、乙方按设计和工期范围供货并完成工程中系统安装调试。 3、乙方按清单中货物的技术协议参数提供相关货物。 4、乙方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责任自负,施工中乙方人员发生伤亡等事故由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应履行必要的保密义务:乙方承诺,在系统安装、测试、服务和制定方 案实施过程中所取得和涉及的甲方的资料、数据、方法、技巧和思想等商业机密、 专利信息、专有知识属于甲方,乙方将采取一切必须和合理的措施以确保甲方的所 有权和保密性。未经许可,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公众透漏, 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任何场合保存、使用。 本条款的有效性不受本合同的有效期限限制。 2 十、工程验收 在本项合同下各项工作均由乙方成功完成,设备运转正常后,各项技术指标达 到验收标准,双方进行试验检查。经甲方检查合格后经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即 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需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 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代理人:代理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