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应收账款管控流程
项目全周期应收账款管控流程项目全周期应收账款管控流程 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 有效回收资金,针对目前 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清收工作困难的现状,结合集团公司的 管理要求,特制定项目全周期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公司对分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要求公司对分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要求 一、加强合同签订管理,要求“当年新签月度进度款比 例达到 80%的施工合同额”占“当年新签施工合同额”比率 不低于 60%,此比例将做为各单位经营责任的考核指标;合 同专用条款中要对分阶段结算、合同中止结算、年度结算、 竣工结算等工程结算充分约定。针对以审核、审计为结算依 据的条款,必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审核、审计完成的时间。 责任部门:市场开发中心、造价合约中心、分子公司 二、除依法依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 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不缴; 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由缴存货币向提供银行保函等方式转 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保证金差异化缴存。 责任部门:市场开发中心、工程监控中心、资金中心、 分子公司 三、 新增的融资资金, 必须用于公司确定的转型类项目, 不得垫资到施工项目上。 责任部门:市场开发中心、资金中心、分子公司 四、合理确认应收账款,严格按照应收账款、工程结算 科目要求,以业主正式结算或者经过业主验工计价的有关资 1 料进行账务处理;禁止虚增应收账款的现象发生,准确开展 存货、预收账款等财务核算。 责任部门:造价合约中心、工程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 心、分子公司 五、对公司内部关联方往来应收(应付)账款,杜绝单 方挂账或者双方挂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充分、准确抵 消往来账款,防止应收账款资料不准确的现象发生。 责任部门:造价合约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分子公司 六、对因变更、签证、索赔等引起的计量变化要同步取 得业主签认;月度计量确认率不低于 90%,当月进度款回收 率不低于 90%,累计进度款回收率不低于 90%。 责任部门:造价合约中心、工程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 心、分子公司 七、充分利用竣工、结算、移交等节点关系,落实确权、 清收责任,竣工项目资金回收率不得低于 90%。 责任部门:造价合约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分子公司 八、过程结算管理考核,分阶段结算、年度结算、节点 结算确认率不低于 90%;缓建、停工、中止项目的结算管理, 结算确认率不低于 90%;竣工项目结算管理考核,竣工项目 结算确认率不低于 60%。 责任部门:造价合约中心、工程监控中心、分子公司 九、竣工项目必须责任到人,并签订责任状。项目清欠 责任人,必须向权益管理中心递交初审报告及相关资料;竣 2 工项目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节点确定年度清收目标,制定清收 时间表、流程图,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清收措施。 责任部门:权益管理中心、分子公司 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针对性开展合同签订、履约 情况、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及应收账款等专项审计工作。 责任部门:审计部、分子公司 十一、创新清收方式,推进以物抵债、债转股、三角债 互转等清收工作的开展,尝试通过应收账款保理、质押等手 段盘活账面债权。 责任部门:物资供应事业部、财务管理中心、分子公司 十二、如有发现企业债权形成的背后有腐败问题或者在 清收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可向公司纪委监察部反映。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部、分子公司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项目应收账款管理流程项目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一、项目承揽阶段管理:一、项目承揽阶段管理: (一)所有项目均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原则上风险评估 在信息化系统招投标流程中办理,对于承诺垫资、节点付款 及月度进度付款比例低于 80%的项目,需上报公司风险评估 会进行决策,如垫资额度超过 500 万元,需同时提交相关资 料到公司投预委进行决策,同意后方可进行承揽工作。 责任部门:市场开发中心、投预委员会、分子公司 (二)做好施工前期策划,加强合同方面的签订,合理 筛选施工项目。关注合同中价款结算与支付条款,按照完成 3 节点形象进度,明确付款金额;同时提高自身管理,对工程 质量严格把关,及时解决现场各类问题,对合同条款严谨认 真,合理分析,规避风险。 责任部门:市场开发中心、造价合约中心、工程监控中 心、分子公司 二、项目实施阶段管理:二、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一)项目在施过程管理: 1.项目每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基础,按期向基层财务 科传递建造合同完成情况表并经分公司相关科室审核后作 为财务列收依据;明确项目确权责任人,必须做好月度确权 手续,按期向基层财务科传递建设单位确认工程量的确权资 料,作为财务列示应收账款依据。 责任部门:工程监控中心、造价合约中心、财务管理中 心、分子公司 2.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管理,甲供材、甲代付以及 甲方各种水电费等扣款要及时下账;甲方以物抵账的要在集 团公司审批,不可体外循环或不上账。 责任部门:物资供应事业部、财务管理中心、分子公司 3.项目部每月向业主递交对账函件,月月确认债权,函 件中需列明向业主报量数字,已审定数字,按约定应支付工 程款金额,实际已支付金额,尚拖欠金额等内容。 责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造价合约中心、分子公司 4.按月进度付款项目,在递交对账函 5 个工作日之后, 4 按约定回收工程款之前,业主未回函或未及时支付工程款, 则向业主递交付款告知书;按进度节点付款项目,在达到合 同约定付款节点前 10 日,向业主递交付款告知书。 责任部门:项目部 5.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15 日时,项目部发出第一份 催款函件,并负责跟踪了解业主态度及资金情况;超过合同 约定付款时间 30 日时,项目部报分子公司后发出第二份催 款函件,由分子公司与项目部一同与业主沟通协商付款事 宜,根据协商情况由分子公司决策应对措施。 责任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 6.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60 日,拖欠金额超过应收额 度的 20%且超过 500 万元时,由分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以分 子公司或集团公司名义向业主发出律师函,并附带追偿违约 责任条款。公司工程监控中心针对具体项目情况研究是否采 取停工措施。 责任部门:造价合约中心、法务管理部、分子公司 7.若以上措施无效,分子公司报集团公司法务管理部, 由法务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采取诉讼措施,项 目部必须做好过程中经济资料的收集,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 利进行。 责任部门:法务管理部、分子公司 (二)项目停缓建过程管理: 1.分子公司必须将项目情况报集团工程监控中心审批 5 同意后方可采取停工措施。 责任部门:工程监控中心、分子公司 2.停建 10 天内,项目部采取有效的债权保证措施,同 时项目部对业主发出工作联系单。 责任部门:工程监控中心、分子公司 3.超过 30 天,分公司要研究制定项目具体的运作措施, 同时分公司对业主发出工作联系单,积极同业主沟通相关事 宜。 责任部门:工程监控中心、分子公司 4.超过 60 天,需要报请集团公司工程监控中心和法务 管理部,并根据《起诉案件管理办法》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 并向业主发出律师函。 责任部门:工程监控中心、法务管理部、分子公司 5.超过 90 天,由集团公司具体决策项目下一步运作措 施,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