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本业务的审计重点
银行差不多业务审计要点一 一现金业务 第一节差不多风险和操纵目标 一、差不多风险 银行在办理现金收付、运送和保管过程中常常出现以下弊端: 1.损失现金; 2.现金帐目出现错误; 3.没有建立处理现金业务的责任踪迹; 4.收付现金的效率低下; 1 / 44 5.没有建立和实施出纳员个人业绩考评制度; 6.在办理现金业务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规。 二、操纵目标 银行应针对上述差不多风险,建立现金操纵制度的目标: 1.确保现金安全存放; 2.对每天的现金交易进行独立的核对; 3.对各种现金交易建立和保持完整的责任踪迹; 4.消灭出纳差错,杜绝挪用现金,把现金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5.保证高效率的出纳运作; 6.对每位出纳员和每个出纳部门进行严格的业绩考评; 7.确保现金交易业务按国家的法规处理。 第二节操纵特征 银行应依照上述操纵目标,建立相应的操纵制度: 1.应将出纳职责与其他职责分离开来:出纳员不能同时负责为 客户开立新帐户,也不能同时负责帐户的记帐工作(现金日记帐 除外)。 2.出纳员同意客户存入的现金时,必须当面将现金点清,向客 户开具存款收据时应在收据上签上自己的姓名, 出纳员付出现金 2 / 44 或承兑和兑现票据的具体程序必须规范和具有强制性。 应确定每 个出纳员对处理每笔现金交易和保管每笔现金资金所应担负的 责任。 3.现金的存放必须确保安全。银行的金库、保险柜、报警系统 和保安系统在装备水平上必须达到同业最低标准。 对大额现金的 存放必须实行双重操纵措施。 对每个出纳员和整个出纳系统持有 的现金余额必须作出限制,以使其维持在最低余额水准。对各出 纳员上报的现金余额,应经常进行监督性核验。在每个出纳员度 假或离职往常以及突然离岗超过一天之后, 应对该出纳员的现金 进行监督性清点。 4.现金交易应由出纳员记入日记帐。出纳员每天经手的各种现 金送款单、票据、存款和取款凭单以及其它会计分录凭证应由复 核部门独立地进行加总和平衡 (即借方发生额应等于贷方发生 额)。出现不平衡的情况,则应向有关出纳监督员报告,以便查 找缘故和作出更正。 由此产生的现金损失则按有关出纳员记入出 纳长短款帐户。 5.出纳员必须通过全面系统的培训以便应付可能遇到的各种情 况,和做到以高效周到的服务满足顾客的需要。 6.应建立衡量出纳员业绩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并据以考评各出 3 / 44 纳员。 第三节审计目标和程序 一、对出纳员持有的现金进行突击清点 二、观看和验证出纳员是否遵守了安全和操纵制度 三、将出纳员报告的现金总额与现金总帐余额进行试算平衡 四、审查和分析出纳长短款帐户 五、清点备用现金 六、同时清点出纳系统的全部现金 七、审查现金操纵制度问卷的答案 八、全面评价现金操纵制度的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以及出纳运 作的质量 第四节操纵问卷 对现金的操纵制度,审计师设计的调查问卷中应包括以下问题: 1.在非营业时刻里,所有的货币是否都锁进金库或保险柜。 2.金库是否装备有合格的防盗防抢报警等装置。 3.金库的开启是否由定时锁操纵。 4.金库是否在每个营业日都最晚打开、最早锁闭。 5.金库备用现金箱是否置于一个由双层锁爱护的特不隔间内。 6.金库中备用现金的动用是否由双人监管,共同记录。 4 / 44 7.对备用现金的货币名称和金额是否进行了记录。 8.各出纳员是否持有自己的现金。 9.每位出纳员在金库中是否都拥有属于自己的隔间,以用来隔 夜储存自己持有的现金。 10.每位出纳员的工作岗位是否都备有上锁的现金保管设施,以 供出纳员离岗时存放现金。 11.每位出纳员的工作岗位是否都装备了防盗报警装置。 12. 顾客免下车存取现金的营业网点是否装有防弹玻璃等防弹设 施,以确保出纳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13.对首席出纳员、运钞出纳员和大额现金交易网点是否进行了 特不的安全防护。 14.对出纳员是否建立和实施了现金限额制度。 15.各分支机构所持有的现金总额是否维持在合理的最低水准。 16.出纳员对其持有的超额周转现金是否进行特不的防护。 17. 所有出纳员的现金总额是否每天都与中央复核部门所加总的 现金总额核对相符。 18.出纳员所持有的现金是否定期由指定专人进行突击核点,对 核点情况是否记录保存。 19.在每个出纳员度假之前或突然离岗超过一天以后,是否对该 5 / 44 出纳员的现金进行清点。 20.出纳员是否在其经手的交易凭证和现金封条上签字或盖章。 21.收到顾客现金时,出纳员是否向顾客提供收据。 22.是否对出纳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以指导其经办各种现金交易 业务。 23.在出纳员的聘用条件上是否要求应聘者具有较强的工作能 力,一定的工作经验及良好的道德水准。 24.出纳员在工作上是否受到严格监督,是否得到大力关心以及 是否有机会参加专业培训。 25.是否实行出纳岗位轮换制度。 26.是否禁止出纳员办理自己私人支票的收付业务。 27.是否同意出纳员接收非本国货币作为其现金的一部分。 28.是否禁止出纳员接触会计部门的帐簿。 29.出纳员的职责是否限制在办理出纳交易的范围内。 30.处理现金交易的效率是否较高。 31.出纳长短款项是否按日结清。 32.出纳长短款项是否记入按出纳员设置的出纳长短款帐户,以 反映各出纳员累计发生的出纳长短款总金额。 33.出纳经理是否审核现金出纳长短款项帐户。 6 / 44 二、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 第一节差不多风险和操纵目标 一、差不多风险 银行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业务中常常出现以下风险: 1.挪用存放同业资金,并导致存放同业帐户出现透支情况。 2.帐务上漏记存放同业资金或同业存放资金。 3.备付金预备不足。 4.存放同业帐户上资金闲置过多。 5.没有为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6.从同业存放帐户或存放同业帐户中错误付款或重复付款,且 款项无法追回,导致资金损失。 二、操纵目标 针对上述差不多风险, 银行应确立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操纵制度 的目标: 1.正确记录存放同业款项与同业存放款项的收付金额,确保存 放同业款项与同业存放款项的安全。 2.做好与代理行的对帐工作,确保本行帐务余额与代理行帐务 余额相符。 3.对各项有关交易均以正式的单证授权,以便分清责任。 7 / 44 4.在存放同业帐户中保留必要的余额,并定期将余额情况向主 管帐户头寸的官员进行汇报,以便将多余的头寸进行投资,或对 不足的头寸进行拆借补足。 5.做好帐户头寸分析,确保本行从代理行帐户中所获利益大于 本行存放代理行资金的机会成本和本行的服务费用。 6.提高办理代理行业务及进行有关帐务处理的工作效率。 第二节操纵特征 依照上述操纵目标,银行应建立以下操纵制度: 1.对办理帐户头寸调拨的业务人员做到慎重聘用。 2.把资金调拨职责、授权职责和帐户调节职责分离开来,不得 一人二职。 3.建立日常的帐户调克制度。 4.保持完整的帐户调节记录,并由监督人员进行审核。 5.对本行的银行汇票进行编号操纵。 6.对签字盖印机的使用进行操纵,防止滥用。 7.对空白汇票实行共同保管(即由两人同时保管,互相牵制)。 8.由高级经理人员对本行头寸表进行审核。 以上八个方面的操纵制度是针对存放同业而言的。 针对同业存放 的操纵制度有: 8 / 44 9.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