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主要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主要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主要内容 (一)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概述 隐患自查自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 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自查自报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载体的问题,明确了企业 “管什么、怎么管”和政府部门“查什么、怎么查”,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监管 工作的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依据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 摘录出违反上述法律、 法规、 标准、 规章等条款的,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 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过隐患列举描述项实现对特定类型生产 经营单位隐患的归纳。 作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核心内容,首先需要对隐患进行合理分类,分类既 是对分散于众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隐患描述 项的归纳、提炼,又是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核心内容组织的关键。隐患分类既方便 于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又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 患分布进行统计分析。 相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而言,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其内容的具体 化,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中,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只提出了基本要求和 原则性规定,而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中,隐患描述项更加详实、细致、可操作性 强。 由此可见,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和深 化,能够为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提供详细的指导。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原则 隐患类别的划分是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工作,是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标 准的核心。隐患划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唯一性原则。即一种隐患的特征只能用一种分类来解释,而不能既属 于这一类别,又属于那一类别,以至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出现。这是隐患分类最 基本的原则,也是隐患分类必须遵循的原则。 (2)通用性原则。即任何一种隐患都要有所归属,按其主要标志划归于相 应的类型之中,分类的结果必须把全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进去,没有遗漏。 (3)稳定性原则。即隐患的分类应满足今后一段时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的需要,不能因为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改变而改变。 (4)可扩展性原则 在隐患类别的扩展上预留空间,保证分类体系有一定弹性,可在本分类体系 上进行延拓细化。在保持分类体系的前提下, 允许在最后一级分类下制定适用的 分类细则。 (三)建议隐患分类 根据隐患的分类原则,结合隐患排查实际工作情况,从现场操作方面对隐患 进行分类, 将隐患划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部分,这种分类方法比较适用于 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开展, 如基础管理类的隐患,企业自查时主要通过在安全管 理部门查阅资料的方法获得, 现场管理类隐患则需要企业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 查。同时为了兼顾隐患的统计分析工作,了解隐患的分布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 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将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又细分 为 24 小类,见表 4-4。 表 4-4 隐患分类表 隐患大类隐患中类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 隐患大类 消防安全 用电安全 职业卫生现场安全 有限空间现场安全 辅助动力系统 相关方现场管理 其他现场管理 1.基础管理类 隐患中类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消 防验收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和缺陷。如危险 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根据自身生产经 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且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隐患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安全生产责任制涵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员工等层级的安全生产职 责。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应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 员工三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责任制建立不完善 的,属于此类隐患。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隐患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 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缺少某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是某类制度制定不完善时,则称 其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隐患。 (5)安全操作规程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缺少岗位操作规程或是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的,则称其为 安全操作规程类隐患。 (6)教育培训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包括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 及特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如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满足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或是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不达标的,称其为教育培训类隐患。 (7)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类隐患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危险 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 、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 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变配电室值班记录、检查及巡查记录、职业危害申报档 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安全费用台帐等。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或档案建立不完善的,属于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类隐患。 (8)安全生产投入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 产资金投入(或称安全费用) ,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主要包括:安 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 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投 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称为安全生产投入类隐患。 (9)应急管理类隐患应急管理包括应急机构和队伍、应急预案和演练、应 急设施设备及物资、 事故救援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