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
表表 附件一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 “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 、、 《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 编制使用说编制使用说 明明 一一、编制说明编制说明 (一)编制原则 1.以 GB7635—87 国家标准《全国工农 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为基础标 准,参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货物运输量分 类目录》 ,遵循国家分类标准的基本原则,结 合铁路运输生产经营的特点和行业管理的需 要。 2.以货物的自然属性、生产特征为主要 分类标志,个别按用途归类。同时考虑货物 的国民经济意义、运量大小、运送条件和运 价的要求。 3.适当照顾当前管理水平,兼顾历史资 料的衔接与可比性以及运价现状和改革的需 要,并留有扩展余地。 4.与国家标准和相关标准兼容。 (二)结构与编码 “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 (以 下简称分类与代码表)横向结构由代码、 货物 品类、运价号和说明四部分组成。 《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 (以下简称 检查表)横向结构由代码、拼音码、品名、整 车运价号、零担运价号五部分组成。 货物品类分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目四 个层次。 大类、 中类为运价、 运输统计、 计划、 财务等使用的统一的货物品类名称。 小类是判 定运价号、 建设基金号和保价费率号的依据。 细目即品名,由部统一颁发,并以货物运输 品名检查表形式对外公布。其中大、中、小 类在分类与代码表中列示,细目在检 查表中列示。 代码采用 7 位数字码, 相应分四个层次, 由高位到低位,第一、 二两位为大类码, 第三 位为中类码,第四位为小类码,第五、六、七 位为品名码。 分类与代码表中只列示前四位。 在第一、 二、 三层次一般都设有收容类目, 大类收容类目为 “其他货物” 用代码99 表示, 中、小类的收容类目“其他××”用末位为 9 的代码表示。 如果下一层次的类目不再细分时,在其 代码后面补 0。 各层次均留有适当空码,以备补充、调 整。 同一小类内品名按品名的汉语拼音字头 顺序编码。 “说明”栏是对各该品类的内容、特征、 相互交叉事项和计费规定的必要提示和解 释。 (三)货物名称与拼音码 1.列入检查表的货物名称即细目,也称 品名,采用通用、标准名称,包括具体名称 和概括名称,除明定者外,一般不分形态、 品 种、商标、产地、规格、型号、用途、新与旧、 完好与废次、 天然与人造。 一种货物有多种名 称时,一般只列一个;使用广泛的货物别名、 俗名或地方名称,在检查表中也列出。概 括名称可分自然属性的概括名称、用途的概 括名称、制材和加 工工艺的概括名称。一种货物只适用一种概 括名称。 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形态或加工工艺属性 的识别用语,作以下规定: (1) 蔬菜类: 鲜蔬菜除个别以外, 均不加注 “鲜” 字样, 如茄子; 干蔬菜均加“干”字样, 如茄干。 (2)豆类:既作粮食又可作菜用的豆类, 在品名之前或后加“鲜”字样者,列属鲜蔬菜, 如鲜黄豆、 蚕豆(鲜);不加 “鲜” 字样者列属粮 食,如黄豆、蚕豆。 (3)瓜果类:鲜瓜果除个别外,均不加注 “鲜”字样,如荔 枝、哈蜜瓜;干果一般均加“干”字样,如 荔枝干、哈蜜瓜干。 (4) 子实、 子仁、 瓜子类: 生子实、 生子仁、 生瓜子在品名后加注 “生” 字样, 如粟子(生)、 花生仁(生)、瓜子(生)、松子(生);其加工 品则在品名前或后加注工艺特征,如炒花生、 五香瓜子,松子(熟)。 (5) 鱼、 肉、 蛋类: 鲜冻的均加 “鲜” 或“冻” 字样,如冻鱼、冻肉、鲜蛋;其加工品则加注 工艺特征,如干鱼、腊肉、咸蛋。 (6)动物类:不加“死” 、 “鲜” 、 “冻”字 样的均指活动物。 2.拼音码最多只取到 5 位(包括阿拉伯 数字和英文字母 )。拼音码一般由品名每字 汉语拼音的首音组成。有的品名带有括号说 明,其拼音码包括括号内首字汉语拼音首音 或第一位阿拉伯数字,如氨水(化肥)的拼音 码为 ASH,机动车 (3—4 米)的拼音码为 JDC3,(异)丁烷的拼 音码为 YDW。有的品名带阿拉伯数字,其拼音 码包括阿拉伯数字,如: 1·3·5—三硝基苯 的拼音码为 135SX,氟利昂·11 的拼音码为 FLA11。 有的品名带英文字母,其拼音码包括英文字 母,如:X 射线探 伤器的拼音码为 XSXTS, F—12 气体的拼音码 为 F12QT。 二、使用说明二、使用说明 分类与代码表是全国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运输计划、运营管理信息系统、 运输统计、 运 输收入、 成本核算, 以及其他与货运有关的业 务中统一使用的分类与代码。分类与代码表 和检查表作为《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附件, 是判定货物品类代码、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 依据之一。 (一)货物品类代码和运价号的判定 1.先查检查表。使用该表时首先从品 名首字汉语拼音索引表或品名首字笔画索引 表中,查出该品名在检查表中的页数,再根 据检查表查出该品名的拼音码、代码和运价 号。 2.检查表中有具体名称时,按具体名称 判定代码和运价 号。不属该具体名称的不能比照。但由于货 物的别名、俗名、地方名称等不同,而实际 属于该具体名称的,仍应按该具体名称适用 类别和运价号。 3.检查表中无该具体名称时,则按分类 与代码表中概括名称判定类别和运价号。必 须遵守以下规定: (1)适用制材或加工工艺概括名称的, 除 明定者外,均不分用途。如货物具有两种以 上制材时,则按其主要制材判定类别和运价 号。 (2)适用用途概括名称时,除明定者外, 均不分制材。如货物具有多种用途时,按托 运人在运单上声明的用途和铁路有关规定, 判定类别和运价号。 (3)适用自然属性概括名称的, 除明定者 外,均不分用途、制材、形态、品种。 4.半成品除明定者外,均按制成品适用 类别和运价号。 5. 在分类表和检查表中既无该货物的具 体名称,又无概括名称时,按小类一中类一 大类的顺序逐层次判定其归属的收容类目。 各类均不能归属的货物,则列入总收容类目 一 9990 未列名的其他货物。 对于检查表未列 的品名,当确定了该品名归属的品类后,在 品名代码栏填记该小类的收容品名(末 3 位 为 999),在货物名称栏填记货物实际品名, 对于这些品名字典中未列的品名,铁路局须 将其货物名称、制作材料、用途、形态、价 格、批量、运量及其他有关参考资料报铁道 部,由铁道部定期整理,统一核定和补充品 名字典。 (二)运单和货票的填写 1.运单、货票和货物运输订单上的货物 名称,应使用分类与代码表和检查表上规定 的名称。如无该具体名称时,应用括弧在该 具体名称后加注注明相应的概括名称,如扑 尔敏(西药)。 2.不论整车、零担或集装箱运输,同种 货物一律使用同一品名代码。 3.国际联运运单中心代码填写入第60 栏(类项号码栏) 。 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 目目录录 0101 煤煤………………………………………… …………39 011原 煤……………………………………………… 39 012洗精 煤……………………………………………39 013块 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