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一.一. 目的目的 1.11.1 为严格考勤纪律, 加强考勤管理, 使全体员工考勤有章可循, 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 2.12.1 银川在线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在职正式员工。 注:正式员工指执行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的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三.考勤管理职责三.考勤管理职责 3.13.1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管理、监督执行部门及考勤的管理; 四.考勤管理规定四.考勤管理规定 4.1 公司实行面部识别打卡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此制度,人力资 源部将严格按考勤导出系统进行月底上报。 4.2 确因规定工作时间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最迟应在次日上午填写《考勤说 明表》(附件 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部专员。 4.3 原则上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和 主管领导请示或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在次日上午填写《考勤说明表》,不按公 司流程处理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4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 公司时间,并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4.5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乐捐 100 元。 4.6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 (附件 3),经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并以此表作为借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到达出差地点 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力 资源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 总经理审批。 4.7 员工确因突发事项必须延误到岗的,口头请假应在上班前 1 小时以内通知本 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并在到岗当日补妥书面手续,《请假申请单》 (附件 4)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8 无正常出勤打卡记录且无任何声明的,视为违反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按旷工 处理。 五.工作时间五.工作时间 5.1 办公室员工作息时间表: 时间上班时间下班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 08:30M 12:00AM (冬季) 13:30PM 17:30PM (冬季) (夏季)周一至周五 08:30AM 12:00AM (夏季) 13:30PM 17:30PM (夏季) 5.2 员工应提前到达,上班时间一到,立即投入工作状态。因临时情况需调整工 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5.3 公司实行每天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两次打卡制(面部识别考勤机)。每 位员工务必自觉遵照执行。 5.3.1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不打卡。 5.3.2 因工作需要,特殊岗位的管理人员因对外业务较多,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 打卡, 但由行政督导不定期在公司以外的工作岗位进行抽查,发现在工作时间内 不在工作地点,则加倍处罚(免打卡的部门要制定相应考勤制度进行规范,并报 管理中心备案)。 5.3.3 公司不接受任何电话请假(员工若遇急事或急症,应在当天上班半小时前 通知部门经理,经认可后可不到岗,但需在 24 小时内办理病、事假手续)。 六.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界定及处罚标准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界定及处罚标准 6.1 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超出上班时间5 分钟以后(含 5 分钟)的视 为迟到。 6.2 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离下班时间 5 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 6.3 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行为; (2)临时口头请假,事后到岗当日未补办手续的行为; (3)请假期限已满,未提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行为; (4)不服从调动或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行为; (5)超过 2 小时未到岗(或离岗),且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6)请假原因不属实的行为。 6.4 迟到、 早退处罚标准: 一个月迟到或早退两次以内含两次口头提醒, 三次 (含) 以上每次乐捐 50 元,四次每次乐捐 80,依此类推,月累计无故迟到 10 次,与 其沟通如无特殊原因劝其离职。 6.5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2 小时以上,4 小时以内者,以旷工 0.5 天计;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4 小时以上者,按旷工 1 天计;旷工 0.5 天,扣发 基本日薪一天;旷工 1 天,扣发双倍基本日薪;当月旷工累计1 天以上、3 天以 下(含),扣发50%当月基本薪资;员工连续旷工 3 天以上(含)或当年旷工累 计达 10 天(含)以上者,依情节严重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七.休假规定 7.1 法定假日:(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 3 天、春节 7 天、清明节 3 天、 劳动节 3 天、端午节 3 天、中秋节 3 天、国庆节 7 天共 28 天)。 (2)部分节日(三八妇女节 0.5 天)女员工可享受此假期,若当天为休息日, 则不获补偿; (3)因宁夏属于特殊区域,回民开斋节及古尔邦节也按国家法定假日排休。具 体时间以每年为准。 7.2 年假: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 间薪资照发。 1、年假标准: (1)工作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5 天(工作日) (2)工作 3 年(含)以上不满 7 年的:10 天(工作日) (3)工作 7 年(含)以上不满 10 年的:15 天(工作日) (4)工作 10 年(含)以上的:20 天(工作日) 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需连续,任用中断则重新计算。 2、下列员工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1)当年病假累计超过 2 个月者(休假已用完后再病假者不得享受下一年 度的带薪年休假) (2)当年内受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休假已用完者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带 薪年休假) (3)非在岗人员。 3、 在申请年休假时必须事先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 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 当情况不允许时,部门保留不批准的权力,年休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1 天。 4、年休假的有效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次年 12 月 31 日止。 其中:入司满一年,方享受公司年假制度。 7.3 因工作需要在当年不能或未休完年假的员工,可于第二年 1 月薪资核算时, 按其日工资标准折算剩余天数,并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税发放。 7.4 调休假:公司员工值班可申请调休假或加班费用,不扣除薪资,值班包括: (1)公司以通知形式正式下发的值班表; (2)部门每月上报的部门值班表,经总经理或代理人签字批准; (3) 因突发事情临时值班,正常上班当日补办值班手续。 注:调休假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调休 假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1 次,调休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 天。 7.5 婚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凡在公司转正以后结婚的员工享有带薪 假 5.5 天。晚婚可享有带薪假 15 天。 申请婚假须提前 15 天向所在各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复印 件。 员工到外地办婚事, 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 另给路程假, 路程费用自理。 再婚可享受法定婚假 3 天,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7.6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双方父母、双方祖父母、子女、孙子孙女、本人兄弟 姐妹)去世,给予 3 天带薪丧假。 批准带薪丧假的员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