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5: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 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受损失,保 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 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施工单位的负责我必须对本单 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 求。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 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 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 托管理手续。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 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 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 记录。 六、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 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 限期整改。 七、各施工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 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决 包须会同有关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施工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 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 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十、各施工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 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 中建三局一公司(沪)1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 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构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 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 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 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 “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 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施工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 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 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施工单位详细交底,施工单位应贯彻 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 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 报告。 十六、 (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 交底方: 单位名称交底人职务 接受交底方: 施工单位名称被交底人职务 其它人员: 年月日 注: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十七、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 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 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 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中建三局一公司(沪)2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 4、 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 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十八、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附:安全生产须知:附:安全生产须知: 一、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 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 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 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 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 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中建三局一公司(沪)3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 22、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N,即在脚手架上堆 入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20 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 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