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公安部公安部) )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 1.1.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 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2.2.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3.3.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 事故。 4.4.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 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国国务院令第 493493 号号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1.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 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2. 2.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4.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