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计报告
关于济南明湖热电厂法定代表人 李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鲁大华会审字(2010)第 5050 号 济南明湖热电厂: 我们接受委托,自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派员对济南明湖热电厂法定 代表人李新同志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职期间为2003 年 5 月 1 日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我们对其任职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与其经济责任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 其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相关经营管理情况。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由济南明湖热电厂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发表审计意见。审计的主要内容为李新同志在任职期间 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 大建设项目投资的管理、效益情况;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济南 明湖热电厂对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李新同志按照要求提交了述 职报告。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 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 (1998 年 10 月 12 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4 次会议通过)进行 的。我们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主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符合性测试;对货 币资金、往来账款、固定资产、净资产、财务收支等主要项目实施了实质性测试;对主要财 务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 一、企业基本情况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济南明湖热电厂,于 1983 年筹建,1987 年正式投产运营,是济南市首家集中供热、热 电联产的国有中型 i 类企业,并被列入国家计划环保工程。济南明湖热电厂隶 属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位于济南市生产路 2 号,厂区占地面积 40,863 平方米,生 产占地面积 35,009 平方米,建筑面积 16,773 平方米,在职职工 465 人,离退休人员 85 人, 其中技术人员 93 人,具有高级职称 6 人,中级职称 20 人。年供热量 40.4 万吨,承担着济南 市 300 多家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的供热采暖,供热面积 283 万平方米。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0,584.91 万元,负债总额 15,991.24 万元,净资产总额 4,593.67 万元。 企业经营范围: 主营供热、余热发电的生产与销售。 企业组织机构: 济南明湖热电厂实行厂长负责制,下设: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总工办、锅炉车间、汽 化车间、电仪车间、燃料车间、经营科、供热公司、供应科、企管科、厂长办公室、财务科、 劳资科、纪监、工会、团委、组织科、物业公司、离退办。 2、离任人基本情况 李新,男,1965 年 3 月生人,中共党员。 1981 年 9 月-1983 年 7 月山东财政学校学生; 1983 年 7 月-1989 年 1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财务科会计; 1989 年 1 月-1993 年 12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财务科副科长; 1993 年 12 月-1998 年 6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财务科科长; 1998 年 6 月-2000 年 1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副总会计师; 2000 年 1 月-2001 年 4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总会计师; 2001 年 4 月-2003 年 5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经营副厂长兼总会计师; 2003 年 5 月-2010 年 10 月济南明湖热电厂厂长。 李新同志自任济南明湖热电厂厂长以来, 个人多次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其中: 1994 年被济南市财政局、 人事局评为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 1997 年评为济南市热电单位系 统工会积极分子,1999 年评为济南市热电系统优秀党员,1999 年评为济南市企业价格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2003 年评为济南市热电系统企业优秀领导干 部。与此同时 2003 年取得了中国企业联合会“高级管理咨询顾问”资格证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方面的情况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中有押金及未确定性收入972,658.33 元; 应作重分类调整未重分类的应收账款 112,203.20 元,同时应调增预收账款112,203.20 元。 (2)其他应收款 应作重分类调整未重分类的其他应收款231,906.14 元。 (3)预付账款 应作重分类调整未重分类的预付账款4,583,235.80 元。 (从应付账款借方调入) 。 (4)存货方面 应作暂估入账而未作暂估入账的存货46,848.00元。 同时应增加应付账款46,848.00元。 (5)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 300,000.00 元水电费,应摊入成本而未摊入成本。 (6)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未转资的固定资产 7,090,740.20 元, 另外有挂在其他应付款 借方 51,000.00 元,为已完工的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 (7)在建工程 应预提计入在建工程-化工工业园项目的资本化的利息815,441.66 元未预提; 在建工程 科目中,有已房改出售的职工宿舍 8,764,654.49 元未作账务处理,其中已向职工收取款项 2,690,582.92 元,挂在其他应付款中也未作账务处理。 (8)固定资产清理 在固定资产清理中有挂账收益47,965.00 元,应作营业外收入而未做账务处理。 (9)其他应付款 应调整住房维修基金及利息调增其他应付款 670,513.39 元,有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 1,363,576.28 元应调入资本公积,结转已完工代建工程款90,076.97 元,以上事项均未作账 务处理。 (10)预提费用 有预提咨询费 3,495,235.60 元,按规定应冲回而未冲账。另外多预提利息 508,533.33 元,水费 324,048.65 元,应冲回而未作账务处理。 2、对外投资的管理、效益情况 济南明湖热电厂对济南谊光饮料有限公司投资3,749,239.72 元。目前该公司已不存在, 估计已形成损失的可能性较大,故暂转入了其他长期资产。 3、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截止 2010 年 10 月 31 日,济南明湖热电厂有应收账款损失510,799.80 元,主要为 坏账损失,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2)有其他应收款损失未作处理411,161.04 元,主要为坏账损失,转入待处理流动资 产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3)经盘点截止 2010 年 10 月 31 日,存货-煤炭盘亏 69.11 吨(为多年累计损耗)未 作账务处理。 (4)有报废应转入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原值 9,747,481.58 元,已提折旧 4,112,057.74 元,净值 5,635,423.84 元,应转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有关情况见附件。 4、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1)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经我们审计发现, 济南明湖热电厂开设银行账户较多, 2003 年底银行账户为 37 户, 2004 年底 30 户,2005 年底 19 户,2006 年 19 户,2007 年 6 月底为 21 户。 由于开设账户较多,在取得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对账方面存在缺失与不及时现象,经我们 核对,2003 年银行账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