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标准2
天佑家园一期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要求天佑家园一期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要求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工作范围P1-3 页 施工依据P4-5页 专业技术要求 第一节风机P5-10页 第二节风管及风阀、风口P10-21页 第三节防腐及油漆P21-3页 第四节绝热P23-25页 第五节隔震设施P25-26页 第六节通风空调系统试验和试运行P27-28页 1 1 第一章 工作范围 一、地下车库及楼内通风系统工作范围 承包商须按照图纸和本技术要求内所述的内容,提供下列所需 的通风及空调系统装置的采购、 安装、 调试、 操作及维修等各项要求: 1:采购及安装送排风系统及有关设备和配 /附件、所有风管及有 关设备及支吊架的防腐、保温材料、所有有关设备及机房的防震、隔 震、降噪及消声设备等,使设备及系统的运行噪音达到国家规范的要 求、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和图纸的设计参数。供应及安装所需的套管, 并负责套管与墙(或楼板等)之间的土建封堵。负责本标段的所有设 备单机试运转、系统调试,配合消防系统联动、调试等工作。 2:承包单位负责所有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运输、贮存、二 次搬运、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 3:通风空调系统相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审批及验收,包括施工图 和设备、材料送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所需费用均由承包商承 担;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包括所需样品) ;提供工程进 度计划表、 施工及运输方案; 提供所有系统的一切所需的清洁、 测试、 试运行及系统平衡等工作;提供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验收 文档资料等) ;提供在保养期内的维修及保养;提供零备件、设备系 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等等。 4:与其它相关单位合作及协调,以按时完成有关工作,提供对业主 员工培训及技术指导。 5:承包商应保证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有的设计 2 图纸进行继续深化、细化设计,深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符 合规范和政府规定的要求、设备和系统设计参数的复核、管线标高、 交叉冲突的调整等;特别注意要进行: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管线综合及 穿墙穿楼板的洞口预留、机房设备及管线安装、管线支吊架及管线安 装、露天空调通风设备防雨设施、风管固定、设备基础等内容的深化 设计,以及其他业主和设计院认为必要的深化设计内容, 所有设备和 管线的安装空间均应符合最大净空的原则。 6:承包商必须保证所出深化图纸符合国家公开发布的任何相关的规 范、规定以及任何法律法规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必须获得设计院的认 可并加盖其技术审核章后方可施工。 任何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政府 规定、 市政配套单位的要求以及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在图纸上是 否显示,承包商均需自行完善。 7:承包商必须充分认识到:可能会因与装修单位或其它施工单位配 合、配合综合管线图的深化或其它原因, 需对标高或位置按相关单位 的要求进行调整,这部分调整应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8:凡是招标文件中或本技术要求、或设计说明、或平面图、或详图、 或设备安装示意图、或材料设备表等任何文件中有表示的任何设备、 材料和施工内容,均被认为是设计中已经表达, 承包商必须无条件完 成和提供, 如上述文件之间出现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则以较高要求为准 或遵从业主、业主授权代表的决定。 9:承包商对于附件设备、材料明细表或其它地方列出的产品品牌的 选择不会减轻承包商任何合同责任和质量责任。 3 第二章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 一、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除满足本文技术 要求及图纸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规定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05 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风与空调 工程(05N4-1)(05N4-2) 《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 ; (2002 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措施-暖通空调。动力》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4 其它现行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和标准图集 二、当上述法律法规、当地政府的规定在技术要求上与本技术要求和 图纸所规定的发生抵触时, 或本技术要求和图纸上所标注的要求有矛 盾时,或本技术要求内有关章节的要求互相矛盾时, 或图纸各部分之 间相互矛盾时,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或业主授权代表反映, 至于应遵从 哪个准则,将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代表决定, 而有关最终决定不构成任 何造价变更。 三、承包人所提供的有关设备、材料、施工工艺和所建议的系统设计 必须获得当地消防局认可。 第二章专业要求 第一节风机 本节说明有关各类型风机的安装及调试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图纸内所标注的风机送风压头需应由承包单位按照所提供设备和 管道系统所引起的风阻,再作计算核定。如其后发觉所提供的设备在 实际系统运行时不协调, 而需对部份设备 (风机、 电动机、 电气设备、 电缆等)作修改或更换以配合时,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一概由承 包单位负责。 采用优质产品, 并提供产品的国家级检测部门检测报告; 风机运行时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音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环保局所 订定的标准,否则需提供足够的消声措施。风机在正常操作情况下, 不能产生太大的震动。如发觉所产生的震动超越可接受的程度时, 承 包单位需提供足够的防震措施。 5 风机应在其整个操作范围内具有无超负荷的特性。 大型离心式及轴流式风机须设有吊眼以协助安装。 所有离心式风机的驱动轴末端须预留测试孔以便转速测试。 如无特别 标明,电动机转速不可超过 1480 转/分钟。 提供风机示意图和/或参数表中应明确标示种类、型号、尺寸、安装 方位及性能。 提供风机及其附件的完整样本及制造图、 标明运行工况点的全风量性 能曲线、噪音频谱特性。 平时用风机除非特殊说明,风机的测试特性参数数据应基于 AMCA 标准 210-85、ANSI/ASHRAE 标准 51-1985“风机性能的实验室测试 方法” ; 噪声特性应有按 AMCA 标准 300-85 “混响室内风机的噪声测 试方法”测试的认证。 所有风机在装配后应做整机动平衡,其标准应基于ISO 1940 及 AMCA 204/3标准 G 2.5 级,出厂前并在每架风机上附有由计算机打 印出的振动频谱分析图表。可根据客户要求,提供G1.8 的振动标准 测试和现场整机动平衡校正。 风机所配用的电机应为世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