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检验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RC/QW-JS- 版本/状态A/0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进货检验管理规范进货检验管理规范 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07-01 发布 2018-07-01 实施 进货检验管理规程进货检验管理规程 编号:编号: RC/QW-JS- RC/QW-JS- 1 1 目的目的 1.1 为了强化材料质量管理,保证材料从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到使用的全 过程中质量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 实现材料的从购进到用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的整个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以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用材准确无误,特制定本进货检 验、管理规范。 1.2 本管理程序文件衣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质保手册编制而成。 2 2 范围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用材料、标准件的材料验收检验使用,保管等 管理。 3 3 职责职责 3.1 生产部根据图样要求负责编制的产品材料及外购件计划, 对特殊订货提出 相关的技术要求。 3.2 采购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和材料验收、贮存、保管、发放、回收等管理 工作。 3.3 质检员负责采购材料的检验工作。 3.4 材料负责人负责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材料检验工作。 4 管理内容 4.1 材料的计划 4.1.1 材料计划员根据生产计划、预算书和库存报表进行材料的库评,做出材 料的申请计划,经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 4.1.2 材料计划员在材料计划中要明确外购的规格、型号、材质(牌号)生产 标准及数量等要求。 4.24.2 材料采购材料采购 4.2.1 采购员是所购材料的第一责任者,对材料的质量负主要责任。 4.2.2 采购员必须明确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牌号)以及相关标准, 并熟悉有关技术质量要求。 4.2.3 采购合同中必须注明材料的验收标准以及技术质量要求,应明确分供方 的质量保证责任。 4.2.4 采购合同要送交材料负责人进行审核,材料负责人根据采购合同内容 编写有关技术质量说明和要求。 4.2.5 采购原要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合格分供方签订采购合同。 4.34.3 分供方的评定分供方的评定 4.3.1 采购应选择合格的分供方,所选择的分供方必须具备有保证其产品质量 符合合同、图纸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能力。 4.3.2 分供方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可以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以及其质量 保证体系有效运转的资料。 4.3.3 对分供方应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定。评定结果做好记录,建立合格分 供方档案。 4.44.4 材料的代用材料的代用 4.4.1 材料计划员在材料库平时进行材料代用时, 应填写 “材料代用申请单” , 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经设计单位(部门)同意,由材料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购买。 4.4.2 采购员在采购时,如果实际材料与所需材料不符,需代用时,须经材料 责任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购进。 4.4.3 材料责任人批准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时,应先征得设计单位(部门)的 同意。 4.4.4 材料变更内容由材料责任人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 4.4.5 材料责任人负责建立材料变更台帐,做好记录,对变更资料入档保存。 4.54.5 材料的检验及验收材料的检验及验收 4.5.1 材料到货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保管员,并提交材料质量证明书(下简 称材质书) 、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4.5.2 保管员将资料核查后,填写“材料验收通知单”同有关资料一同转交给 检验员。 4.5.3 保管员用必要的测量工具对材料的长度、宽度及厚度进行查验,核实数 量、重量和规格、型号以及标记,做好记录。 4.5.4 检验员根据有关图纸、标准的要求,运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对所购 材料进行认真严格地检验。 4.5.5 材质书或合格证等内容必须齐全、 清晰, 且符合有关图纸或标准的要求, 并加盖材料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章。 4.5.6 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 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4.5.7 材质书和合格证注明的数量不小于相应实物数量,材料实物所表明的规 格、牌号、型号、炉批号等有关标记要清晰可辨认,且与材质书或合格证上 注明的一致。 4.5.8 材料的外观质量以及几何尺寸符合有关图纸、标准要求 4.5.9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放入不合格区,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不合格 的坚决拒绝验收。 4.64.6 材料的复验材料的复验 4.6.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要进行材料复验 ①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 ②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材料; ③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 件材料; ④采购的第三类压力管道元件用Ⅳ类锻件: ⑤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 4.6.2 焊接材料复验见《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 4.6.3 对于新分供方第一次供货的材料应进行相关项目的复验。 4.74.7 外协(购)件的验收外协(购)件的验收 4.7.1 外协(购)件指人孔、法兰、阀门、螺栓等受压元件及配件。 4.7.2 外协(购)件到货后,保管员应及时填写“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将资料 一起交检验员。 4.7.3 报检员应对实物的规格、型号、牌号进行核实。 4.7.4 检验员所进外协(购)件依据相关图纸及标准的要求进行认真的验收。 4.7.5 外协(购)件必须随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内容符合有关图纸及标准 的要求。上面的必须盖有分供方的质量检验章。 4.7.6 外协(购)件外的外观质量、几何尺寸以及产品标识等检测项目必须符 合相关 图纸及标准的要求。 4.84.8 验收资料的管理验收资料的管理 4.8.1 检验员在材料验收完后,填写“材料检验记录卡”有关内容,并同相关 资料转交材料责任人审核。 4.8.2 材料责任人审核确认合格的材料, 由检验员填写 “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 , 经材料责任人确认后下发保管员,另一联入档保存。 4.8.3 钢板、钢管的材质书由检验员分类入档保存。 4.8.4 外协(购)件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返给保管员保存,并在领用时随 实物发放。 4.8.5 检验员应分类建立材料检验台帐,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牌号、 生产批号、材质书号、进货时间、数量等做好记录。 4.8.6 保管员对“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确认合格的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4.94.9 材料的标识材料的标识 4.9.1 检验合格的材料在入库时必须进行标识,以防止材料的误用,保证材 料使用的可追溯性。 4.9.2 保管员按材料责任人确定的标记,将检验合格的材料进行标识。标识的 内容应包括材料的牌号、规格型号、标准号、标记移植号、检验确认印记等。 4.9.3 标记移植号由材料的类别名称代名、入库年份号、月份号和编号组成。 具体组成如下: XXX 当月入库编号 入库月份 入库年份 4.9.4 材料检验记录须有检验员、材料责任人签字确认。 4.9.5 入孔、法兰、螺栓等受压元件的标识按库房保管有挂要求执行,做到材 质、规格、数量清晰。 4.9.6 焊条、焊丝、焊剂贴(挂)标签(牌) 。 4.104.10 材料的保管材料的保管 4.10.1 材料的保管应遵循分类存放,标识清楚,谨防误用,加强养护,防止材 料因被锈蚀。污染等原因而使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