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方案免疫工作制度方案免疫工作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2、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3、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 4、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5、预防接种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6、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7、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8、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9、平安接种制度 10、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11、预防接种反响及事故处理制度 12、预防接种社会监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 “三标准一意见〞等相关技术标准的 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当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承 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方案和第二类疫苗的购置方案, 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好的疫苗接收、 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标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 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标准、免疫程序、 疫苗使用指导原那么和接种方案,并在接 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 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 为其 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 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 对儿童施行接种时, 应 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施行接种前, 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 作 用、禁忌、 不良反响以及本卷须知,询问受种者的安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 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标准要求, 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施行接种, 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安康状况和接种禁忌 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 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 种记录;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 提出医学建议。 八、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展登记, 并向所在地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 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 施行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到达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 严格按照国家 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效劳费、 接种耗材费; 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 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当、异常反响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十、认真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 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 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响报告处理等工作。 十一、建立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日志,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标准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需用肥皂、流动 水洗手,戴好口罩前方可进展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2、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亮堂,空气流通。每天下 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 分 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2,702 的 灯管应及时更换), 紫外线灯按每 M3 空间≥1.5 瓦安装, 紫外线灯管外表应保持干净, 每 2~ 3 周用酒精擦拭 1 次。 3、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 次,盛 装的容器每周消毒 2 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 皮肤消毒时可用 无菌棉签浸润 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 1 遍,作用 1 分钟,再用 75%酒精擦拭 2 遍,擦净 余碘枯燥前方可注射;使用 0.5%碘伏那么直接涂擦皮肤 2 遍枯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 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 5×5。部分消毒后留意 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部分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4、严格执行无菌操纵规程, 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 地消毒(用 1000 含氯消毒剂或 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 分钟)毁形,放进专用搜集袋, 严 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 应及时燃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 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进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平安盒或回收桶。 5、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外表的干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 含氯消毒剂或其他 消毒剂擦拭消毒。 6、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 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搜集、整理以下方案免疫资料。 1、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 岁以下儿童数、各年龄组人口构成、建卡人数、建 证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自然增长率、流动人口情况等。 2、 疫情资料: 各种方案免疫针对疾病的发病人数、 死亡人数、 发病率、 死亡率、 病死率、 年龄、性别和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发病率、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爆发调查资料,传染病漏 报率的调查,发病与免疫接种的关系,疫情预测资料和毗邻地区的发病情况。 3、免疫接种资料:免疫接种人数包括根底免疫人数、加强免疫人数、强化免疫人数、零 剂次儿童数、接种率、接种质量分析、未接种原因分析、接种率抽样调查、检查考核和预防 接种异常反响及接种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 4、疫苗供给及使用情况统计资料 5、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二、按照档案整理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资料分类装 订归档。 三、档案资料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四、查阅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时,须经分管指导批准。 五、人员调离时,应将个人所管资料移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卡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地区, 可不使用预防接种卡, 但必须为儿童建立预防接 种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参照相关工作制度。 〔三〕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 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 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 〔四〕 预防接种证必须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逐级发放。 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 加盖公章。 〔五〕预防接种证、卡由施行接种的工作人员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标准、填写要准确 齐全,时间〔日期〕以公历为准。 〔六〕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 接种卡城市由接种效劳单位保管, 农 村由乡〔镇〕级预防保健单位集中专柜保管。 卡片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 周岁后再保存不少 于 15 年。 〔七〕接种单位至少半年一次对预防接种卡片进展整理和核查, 对迁入、外来和漏卡的儿 童要及时转卡和补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