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桥式起重机标准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 标 准 号: GB/T14405-1993 替代标准号: JB1036-1928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起草单位: 大连起重机器厂负责起草;北京起重运输机械 研究所、太原重型机器厂、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桥式起重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实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双梁通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其取物装置 为吊钩、抓斗或电磁吸盘(起重电磁铁) ,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专用桥式起重机中相同 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700 碳素结构钢 GB783 起重机械最大起重量系列 GB985 气焊、手工电弧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1102 圆股钢丝绳 GB1348 球墨铸铁件 GB1591 低合金结构钢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4628 桥式起重机 圆柱车轮 GB4942.2 低压电器 外壳防护等级 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 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6164 起重机缓冲器 GB6333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GB6334 直流电磁铁块式制动器 GB6417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 GB6974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 GB7592 通用桥式起重机 限界尺寸 GB8981 优质钢丝绳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10051 起重吊钩 GB 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4407 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 技术条件 ZBJ19 010 起重机减速器 ZBJ19001 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 ZBJ80006 起重机用铸造滑轮 ZBJ80007 起重机用铸造卷筒 ZBK26007 YZ 系列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 ZBK26008 YZR 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 JB1152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2299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 JB2759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4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 3 分类 3.1 型式种类 3.1.1 起重机的型式种类按其取物装置划分,见图 1 和表 1。 表 1 续表 1 注:序号 5~7 的名称,亦可称二用桥式起重机。 3.1.2 型号表示方法 注:对于可供用户选择的要素,如电磁吸盘的型号,抓斗的规格,确切的起升高度,司机室 的型式及入口方向,运行轨道的型号、机构工作级别的特殊要求,是否提供制冷或供热装置 等,应另在订货合同中用文字说明。 3.1.3 标记示例 a.起升机构具有主、副钩的起重量 20/5t,跨度 19.5m,工作级别 A5,室内用吊钩桥式 起重机,应标为: 起重机 QD20/5-19.5A5 GB/T14405 b.起重量 10t,跨度 22.5m,工作级别 A6,室外用抓斗桥式起重机,应标为: 起重机 QZ10-22.5A6W GB/T14405 c.起重机 10t,跨度 25.5m,工作级别 A7,室内用抓斗吊钩桥式起重机,应标为: 起重机 QN10-25.5A7 GB/T14405 d.起重机 5t,跨度 16.5m,工作级别 A6,室外用三用桥式起重机,应标为: 起重机 QS5-16.5A6W GB/T14405 e.起重量 50/10+50/10t,跨度 28.5m,工作级别 A5,室内用双小车吊钩桥式起重机, 应标为: 起重机 QE50/10+50/10-28.5A.5 GB/T14405 3.2 基本参数 3.2.1 起重机的主参数起重量(代号 Gn) 和工作级别的划分,见表 2。 表 2 当设有主、副钩时其匹配关系为 3:1~5:1,并用分子分母形式表示,如:80/20; 50/10 等。 二用、三用的起重量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匹配。 3.2.2 起重机的标准跨度(代号 S,见图 1)见表 3。 表 3 m 注:有无通道,系指建筑物上沿着起重机运行线路是否留有人行安全通道。 3.2.3 起重机工作级别的选用见表 2 及附录 B(参考件) 3.2.4 起重机的起升高度见表 4 注:①有范围的起升高度,具体值视起重量而定。 ②表 4 所列为最大起升高度(必要时,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超出此限) ,用户在订货时 应提出实际需要的起升高度,实际值应从 6m 始每增加 2m 为一档,取偶数。 3.2.5 起重机各机构工作速度(单位:m/min)的名义值宜采用以下数系: 0.63;0.8;1.0;1.25;1.6;2.0;2.5;3.2;4.0;5.0;6.3;8.0;10;12.5;16;20;25;32;40;50;63;80;100;125。 吊钩起重机的速度见表 5;抓斗及电磁起重机的速度见表 6。 表 5 m/min 注:在同一范围内的各种速度,具体值的大小,应与起重量成反比,与工作级别成 正比。地面操纵的运行速度按低速级。 表 6 m/min 3.3 限界尺寸 起重机的最大结构尺寸应符合 GB7592 中规定的限界尺寸要求。 4 技术要求 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3811 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4.1 环境条件 4.1.1 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频率为 50Hz,电压为 380V。电动机和电器上允许电压 波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15%,其中起重机内 部电压损失应符合 GB3811 的规定。 4.1.2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 GB10183 的要求。 4.1.3 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 2000m (超过 1000m 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 校核) 。 4.1.4 工作环境中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 4.1.5 吊运物品对起重机吊钩部位的贴身热温度不超过 300℃。 4.1.6 室外用起重机非工作状态的最大风压为 800Pa(相当于 11 级风) 。 4.1.7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气候条件 4.1.7.1 对室内工作的起重机 a.环境温度不超过+40℃,在 24h 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 b.环境温度不低于-5℃; c.在+40℃的温度下相对温度不超过 5%。 4.1.7.2 对室外工作的起重机 a.环境温度不超过+40℃,在 24h 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 35℃; b.环境温度不低于-25℃; c.环境温度不超过+25℃时的相对温度允许暂时高达 100%; d.工作风压不大于:内陆 150Pa(相当于 6 级风) ,沿海 250Pa(相当于 7 级风) 。 4.2 使用性能 4.2.1 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对吊钩起重机指吊钩以下起吊物品的重量总 和,对抓斗和电磁起重机指抓斗或电磁吸盘的自重和被起升物品的重量的总和。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