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规章制度共16篇
足疗店规章制度(共足疗店规章制度(共 1616 篇)篇) 第 1 篇:足疗店规章制度[推荐] 足疗店规章制度 为维护本店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 策落后, 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对员工的奖惩方法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 经济奖励和扣分罚款为辅的原则。 一、奖励和惩戒制度 奖励办法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分奖励(1 分等同现金 10 元) 、加薪晋级。 1、 工作勤奋, 足月工作不休息, 且不存休, 无事假病假、 无迟到早退、 无旷工脱岗等, 将获得全勤奖。 (加 5 分) 2、技师努力工作, 成绩突出,个人月度流水业绩前三名(保底期技师流水提成应超过 保底工资) (加 5 分-15 分)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 个人月度点加钟前三名(点加钟数应超过点加钟任务 数) 。 (加 5 分——15 分) 4、爱岗敬业,工作、学习积极主动,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口头表扬- 通报表扬-加 5 分) 5 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学习勤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纪行为。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 5 分) 6、在公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绩效增长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对授权参 与或交办的重大工作或特殊任务能准时圆满地完成。 (加 5 分-加 20 分-加薪晋级) 7、员工生日当天可凭身份证到吧台领取生日礼物一份。 惩戒办法分为;口头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罚款(1 分等同现金 10 元) 、 停岗停薪、辞退。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公司物品破损的,由员工自己按原价赔付损失。 2、因玩忽职守,违反工作流程,造成顾客跑单,或买错单的,由员工自己赔付造成的 损失,另对该员工追责,处于扣5 分的处罚。 3、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流程、技术流程的,视情节轻 重程度处以; 口头警告、 批评教育、 通报批评、 扣分罚款 (1 分等同现金 10 元) 、 停岗停薪、 辞退的处罚。 二、聘用、辞职和辞退制度 1、新入职员工应填写入职表,递交1 张一寸免冠照片,1 张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 证原件。 (警告-扣 5 分) 2、新员工试用期为3 天-30 天(熟练工最低 3 天,学员工最高 30 天) ,本公司将根据 新员工这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留用与否。 3、新员工在试用期将由公司进行各项工作培训和业务考核,新员工应在30 天内完成 公司的规章制度、设施设备、项目价格、服务流程、技术手法、产品知识等考核内容。 4、 试用期间管理人员会随时评估新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 如果新员工的考核成 绩和工作表现被评估为良好以上,试用期即可提前结束。 5、员工如果因故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 有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权力。 但辞职应在工作 满 6 个月后(学员应在工作满一年后) ,并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申请书。 辞职程序 为: (1) 、递交辞职申请书。 (2) 、跟管理人员进行谈话,经同意. (3) 、移交工作及工作资料。 (4) 、填写离职表。 (5) 、归还公司的财物。 (6) 、结算工资。 6、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不能胜任者,下列(1)-(3)条,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1) 、在试用期内经公司考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3 次岗前培训后考核,成绩仍不 合格。 (2)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身体虚弱、残疾等原因,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所在岗位 的工作。 (第 1 页) (3) 、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经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 7、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违反下列( 1)- (6)条制度的,处以扣 20 分-辞退的处罚;因违反下列(1)-(6)被辞退者,不发工资, 不退培训保证金,并追究该员工责任。 (1) 、连续迟到6 次或 3 个月内累计迟到 12 次。连续旷工3 日或 3 个月内累记矿工 6 日。 (2) 、拒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任务分配等正常管理,直接和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3) 、与顾客发生顶撞、争执、辱骂、打架等行为,至使公司形象蒙受损失。 (4) 、无故拒钟、罢工、严重怠工,或散布流言,造谣生事,破坏公司正常的工作秩 序和服务秩序。 (5) 、不按规定,擅自离职,或以事假或病假等借口为其他单位工作。 (6) 、品行不端,作风败坏;或触犯国家法令法规,如偷盗财物、拾物不交等行为。 三、工资、考勤、请假和休假制度 1、公司每月 20 日发放上一自然月的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到月底工资结算日止, 上班时间不足 20 天的,当月工资将被累加顺延至下一自然月一起发放。 2、 公司将从违纪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罚款费, 从个人过失造成物品破损员工的工资中扣 除破损费。 3、公司实行每天(早10:00、中 12:00、晚 19:00)三次的点名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 上下班时间。严禁代人点名,违者(扣1-5 分) 4、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公司规定时间为准,迟到或早退30 分钟以内扣 1 分;30 分钟以 上 1 个小时以内扣 2 分;1 个小时以上 2 个小时以内扣 3 分;2 个小时以上 4 个小时以内扣 5 分;迟到 4 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1 天扣 20 分。 5、上班时间内因公或因私离店的, 应向领导或指定人员报告或申请, 得到批准后方可 离店,回店后,应再次向领导或指定人员报告。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外出的(扣 2-5 分) 6、 试用期员工 2 个休息日, 正式工服务员每月有2 个休息日, 技师每月有 3 个休息日, 春节期间服务员有 3 个带薪休息日, 技师有 10 个无薪休息日, 由公司统一安排轮休或倒休。 员工之间需要调换休息的,应向领导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换休。 不想休息的员工,可 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储存每月的休息日, 存休日可以申请用在春节等时间。 存休日 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不按制度规定自行休息的,按旷工处罚。 7、休假,病假、事假应提前一天请领导签卡,特殊情况未签卡者,应及时补签。请病 假者应递交或补交请假条和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假单、正规医院的病历表、50 元 以上药费单) 。请事假者应提前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 2 天以内的由大堂管理审批, 2 天以上的由经理审批; 无特殊原因电话请假或找人捎带 假无效,不按制度规定自行休假的按旷工处罚。 8、为鼓励员工爱岗敬业,正常工作,特规定,请病假者无病假扣当天工资(无基本工 资者不扣) ,请事假者无事假扣当天工资,另扣5 分。 四、工作、行为规范和卫生制度 1、本店为 24 小时营业。服务员和技师在上班前提前到店的,或在下班后未离店的, 遇到顾客来店消费, 服务员应正常接待并服务顾客, 技师应按排钟顺序轮牌上钟 (不挪牌) 。 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务和拒绝上钟者,服务员按脱岗处罚,技师按拒钟处罚。 (扣 5-20 分) 2、进店后应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仪容、仪表和仪态,做到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不 戴夸张饰物;工装干净整洁,外观平整。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 5 分) 。 (第 2 页) 3、保持面部洁净,身体清洁,不带异味上岗;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