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公司制度汇编
资产经营公司制度汇编资产经营公司制度汇编 目录 一 公司章程……………………………………………(2) 二 议事规则………………………………………….(14) 1.董事会议事规则…………………………………….(14) 2.监事会议事规则…………………………………….(17) 三 人事制度与管理…………………………………….(21) 1.人事管理制度……………………………………….(21) 2.参股企业派驻人员工作报告制度………………….(28) 四 财务管理与投资…………………………………….(31) 1.财务管理制度……………………………………….(31) 2.委派会计制度……………………………………….(39) 3、投资与转投资管理制度…………………………….(41) 五 行政管理制度……………………………………….(42) 1.办公管理制度……………………………………….(42) 2.办公区管理规定…………………………………….(45) 3.公文处理办法……………………………………….(46) 4.保密工作条例……………………………………….(48) 5.档案管理办法……………………………………….(50) 六 经营性房产管理………………. .…………………………………………………………. .(53) 一、公司章程一、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校有资产的管理 ,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本公 司、南京邮电大学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1 英文全称: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资产经营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控股公司的财务会计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 分析。 3、凡涉及各部门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 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 第三十条 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净 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收益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 38 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 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二○○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2 2、委派会计制度、委派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资产经营公司对各控股公司的管理,实时监督各控股公 司的财务行为,实现公司对各控股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事前、事中、 事后的全过程监控,确保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有效 地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公司决定实 行控股公司会计人员委派制。 第一条 委派范围和委派对象 对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委派主办会计人员。 第二条 管理方式 根据会计人员人事关系归属情况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 (一)直接管理 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奖惩、 职称评定、考核、考聘事项统一归属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二)间接管理 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 人事关系、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工资、 福利、 奖惩、 职称评定、 考核、 考聘事项统一归属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第二章 委派会计的任职条件、来源和选拔程序 第三条 任职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财经纪 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敢于抵制违法违纪 行为,持有《会计证》 ,具有大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 第四条 委派会计人员的来源:在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委派单位现 有会计人员或社会上的会计人员中,通过推荐、考试、考核等方式选 拔。 第五条 选拔任免程序:先进行委派会计任职资格面试;再由资 产经营公司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考核, 合格人员中 39 择优选派,确定其在所委派公司,最后对被委派人员办理有关会计交 接手续和工资、人事关系等调整手续。 第三章 委派会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权利 委派会计人员受资产经营公司的委派, 代表资产经营公司行使资 产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会计监督权及管理权, 享有参加所委派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的权利。在所委派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列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同时, 作为委派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服从委 派公司的领导。 第七条 义务 具有《会计法》中规定的会计人员义务,同时具有以下但不限以 下义务。 (一)每一季度按时对委派公司进行书面的财务分析, 并报送委 派公司董事会成员及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 (二)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经济业务; (三)发现重大经济问题及时通过资产公司财务部向资产公司汇 报。 第四章 委派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 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在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 对委派会计实行三年轮岗制度。 第十条 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对委派会计人员工作情况和业务情 况建立业绩评价制度,在委派人员对自身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 财 务部会同委派公司, 每年一次对委派人员进行工作业绩的肯定和能力 适应度评价。对有超越总公司授权的经济行为, 考核结果为差的委派 人员,给予撤换、或提出解聘建议,实行考核否决制。 第五章 委派会计人员的待遇 第十一条 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 福利由资产经营公司统一发放, 不再享受所委派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 3、对外投资及转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及转投资管理制度 40 为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减少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效 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外投资及转投资是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将公 司的盈余资产及学校投资于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以现金、实 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的方式向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投资及 转投资。 第二条 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目标管理,签定目标责任制,确保国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对外投资及转投资时须严格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计 价、确定对外投资及转投资的核算办法、 计算收益并依照国家规定交 纳所得税。 第四条 对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投资及转投资的审批权限在董事 会。如公司要对外投资及转投资,应对市场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提 出科学的详尽的可行性报告, 经董事会审查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进 行。 第五条 经审定的对外投资及转投资项目的论证报告在实施时应 注意: (一)凡属购买股票、债券的方式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必须有 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政府批文等有效文件作为出资的正式依据, 否则财务部不予办理; (二)对购买股票和债券方式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审 批权限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条 短期投资的收益,只有在实际收到时才确认收益实现, 否则,在未实现之前不予预计。短期收益计入当期的经营成果,长期 投资收益计入投资损益。 五、行政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1 1、办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