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设设备备检检查查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一节第一节总总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确保加工产品质量,并对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对生产设备管理的内容及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 本规定适用于眉山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的 管理。 第二节第二节分工与授权分工与授权 第三条第三条 生产副总经理为生产设备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四条第四条 本公司生产所用的全部机械设备和动力设备,由生产计 划部负责管理。 具体由设备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完成生产设备管理任务。 第五条第五条 各车间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本车间生产设备管理任务;设 备操作者和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保和维修任务。 第三节第三节实施与执行实施与执行 第六条第六条 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的管理 (一)设备分类规定: 设备性质分类 - 主要生产设备; 次要生产设备; 辅助生产设备; 工艺工装设备;试验检验设备;非生产性设备。 设备型式分类 - 大型设备; 中型设备; 小型设备; 单机型设备; 机组型设备;系统型设备;工具类。 能源设备分类 - 变配电设备;动能发生设备;其他动能设备。 设备产地分类 - 进口设备;国产设备。 (二)生产计划部署负责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并管理。 (三)质量检验部负责建立试验设备台帐并管理。 (四)技术研发部负责建立工艺工装设备台帐并管理。 (五)重要设备、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资料,由公司资料 室统一存档管理。 第七条 设备及设备零配件的购置、安装、验收与交接管理 生产计划部属统一管理全公司生产设备及设备零配件的购置、 安 装、验收与交接工作。 (一) 常规设备购置: 由使用部门填报 《生产设备购置审批表》 , 上报生产计划部,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采购。 (二)专用设备购置:对于专用设备的购置,要由技术和工艺针 对具体要求,提出技术和工艺参数,填报《生产设备购置审批表》 , 上报生产计划部。 生产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论证, 提交可行性报告,上报生产副总经理,待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生产计 划部组织实施。 (三)更新改造设备的购置:需要更新改造的设备或系统,由使 用部门或技术、工艺部门, 提出改造论证方案和申请报告,上报生产 副总经理, 待批准后, 由生产计划部组织实施。 更新改造项目的设计、 制造、安装,应由项目负责部门、使用部门或委托部门完成。 (四)设备零配件购置:设备使用的常规易损、易耗件,由使用 部门提出采购计划,报生产计划部采购;非常规或特殊零配件,由生 产计划部负责外协加工。 (五)设备的安装、验收与交接 1、设备购进后,首先由设备购置部门组织供货商、设备员及相 关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入厂验收单,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有 效。 开箱验收内容: 1与购买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型号、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 2零部件与装箱单是否准确无误; ○ 3设备表面没有明显的划伤、碰伤或缺陷等; ○ 4设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 2、外购、外委设备的安装,应按安装合同或协议执行;设备购 置部门、生产计划部、设备使用部门应配合安装;自制、改造、修理 的设备安装,应由项目负责部门、生产计划部和设备使用部门协同组 织安装。 3、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由设备购置部门和项目负责部门,组织 安装部门、 使用部门、 生产、 工艺、 质检及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验收, 签署设备验收交接文件,上报生产副总批准。 4、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文件经生产副总批准后,组织安装验收部 门,方可与生产计划部或使用部门办理交接手续,最后交付使用。设 备一经办理交接手续,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由使用部门全部负 责。 5、设备验收交接文件内容: 1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产品合格证; ○ 2设备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操作规程、安装说明书; ○ 3设备图纸:系统图、机械图、电气图、易损件图册; ○ 4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工具、专用工具; ○ 5设备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安装验收单、安装修改记录; ○ 6设备安全操作培训记录、设备维修保养培训记录; ○ 7设备交接清单、设备交接报告。 ○ 6、在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果交接双方有不同意见,可上报主管 副总进行仲裁解决,结果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在交接文件中。一切未 经办理交接手续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随意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八条 设备使用规定 (一)设备操作者的基本要求: 设备操作者需经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配合 生产计划部组织实施。 特殊工种按国家规定由上级专业机关考核确认 并持证上岗。 (二)设备操作者的“三好” 、 “四会”要求 三好:1、管好设备 2、用好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3、调整好设备(会调整设备的基本设置) 四会:1、会使用设备(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2、会维护设备(执行设备维保规定、保持设备清洁) 3、会检查设备(了解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及易损坏部 位) 4、会排除设备故障(会一般性调整、简单故障会排除) (三)设备操作的维护要求 1、整齐: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零件及防护装置齐全; 2、清洁:设备清洁,各部位不漏气、不漏油,垃圾清扫干净; 3、润滑:按定时、定点、定量、定质的要求,保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熟悉设备结构,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九条 设备维保规定 (一) 设备一级维保 (一保) : 每天进行一次, 由操作人员完成。 1、班前试车检查,加油润滑; 2、班中加强巡视、观察; 3、下班前 15 分钟左右时间清扫,擦拭设备。 (二)设备二级维保(二保) :设备单计运行 500-800 小时(约 半个月到一个月)进行一次,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完成。 1、拆卸指定部位及防护罩,彻底清洗、擦拭设备; 2、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件,更换易损件; 3、疏通油路,增加油量,清洗滤油器,油垫,油线,油标,更 换冷却液和清洗冷却箱; 4、清扫、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装置; (三) 设备三级维保 (三保) : 设备单计运行 2500-4000 小时 (约 三个月到半年)进行一次,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共同完成。 1、除全面执行二保外,还要对设备部分或全部零件拆卸检查、 保养; 2、对磨损丧失精度的零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3、对配电箱、线路及操作控制部位,要全面检查、擦拭,使之 灵敏、可靠。 第十条第十条 设备维修规定 (一)生产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维修人员具体完成。 (二)日常性维修任务由车间自行安排, 设备员具体负责组织修 理工作,并负责填写《生产设备维修记录》 。 (三)生产设备在节假日期间的检修, 各车间要向生产处提前一 周申报《车间生产设备检修计划表》 ,待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生产设备事故的处理 (一)生产设备因非正常原因损坏, 而造成停产或能效降低时均 为设备事故。 (二)生产设备事故的性质,由生产设备事故处理小组定性。 生产设备事故按性质分为: 1、人为事故;意外事故;自然事故。 2、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三)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应立即切断电源, 保护现场并及时向 上一级领导报告。 任何人不得谎报、 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