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
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 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 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 定的条件下进行,下面 给大家带来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文,供大 家参考! 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 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 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 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 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 达到 100%; 1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 CI 战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 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 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范、 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 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 履行乙 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 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2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 全培训、 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 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 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 参加总包方 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 得 安全生产考核证 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 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 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 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 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 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 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 3 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 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 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 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 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 备技术数据, 防护装置技术性能, 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 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 度。 4.8、 分包方必须执行中建一局集团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 4 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 1 小时内,以最 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 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 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 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 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 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 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 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 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 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 行支付, 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 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 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 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5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 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 情况, 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 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 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 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 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 必 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 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 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 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 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