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价业务流程图
资产评估业务流程资产评估业务流程 资产评估操作程序是指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 起至完成评估项目、建立项目档案止的全部工作过程和步 骤。整体企业或单项资产的评估操作程序一般有如下主要 容: 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围; 2. 签署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3. 选定评估基准日; 4. 拟定评估方案; 编制的评估计划应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 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业务实施的全过程。评估计划 的编制一般包括具体的评估步骤、工作进度安排、专业人员 调配、时间安排、费用预算和重点关注事项等容。 5.指导资产占有单位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6. 检查核实资产、验证资料; 7. 检测鉴定资产; 8. 选择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 9. 针对具体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10.分析确定评估结果,撰写评估说明; 11.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12.评估机构部审核检验评估结果; 13.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14.建立项目档案。 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下列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围; 4、价值类型;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8、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委托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 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备注:1、在业务开始阶段首先要明确是否存在委托方 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一般委托方是被评估企业的股东、 投资方、融资银行、债权人、管理层等。第三方委托评估机 构一般应事先通知产权持有者、资产管理者或征得资产管理 者的同意,这是执行评估业务的先决条件。委托方能较好地 协调评估机构与被评估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是注册资产评估 师履行评估程序的保障。 2、与委托方沟通明确评估目的是由资产评估的特定经 济行为所决定的,对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等有重 要影响,应尽量细化评估目的和用途,如:资产转让、股权 转让、企业重组、资产出资、股份经营、抵押担保、债务重 组、价值重估,避免用“融资” 、 “重组”等比较笼统的词语 作为评估目的。 3、应该与委托方沟通评估对象和评估围。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评估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经济行为决定评估 目的,也决定了评估对象,同时确定了评估围。从顺序上讲, 评估围应服从于评估对象的选择。一般评估对象可界定为: 单项资产、资产组合、部分权益价值和全部权益价值。对应 的评估围包括数量、具体位置、帐面价值等。 4、评估的特定目的对价值类型具有约束作用。价值类 型确定后才能确定评估方法。了解价值类型,合理界定不同 标准下的价值,有利于报告使用者理解评估结论的相对性, 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 5、评估基准日是评估基本原则“时点原则”在评估事 务中的具体体现。基准日的选择要尽量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 日,以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为根本。 6、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包括明确报告使用人和使用围。 以降低评估机构及 CPV 的潜在风险。注意评估报告的假设对 评估结论的使用产生影响。 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受到多方约束,如审计报告出具 时间、委托方资料提供时间等,因此评估报告的提交时间不 宜确定具体的日期,一般确定为委托方提供必要资料并开始 现场工作后的一定期限。 8、与委托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是否需要委托方与 被评估企业协调沟通、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进行协调 等,是否有明确时间要求、特殊后续服务要求等。 现场调查一般包括: 1、获得需要评估的资产清单; 2、核实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及完整性; 3、对评估对象品质、使用状况的现场勘查; 4、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的查验和关注等,应涵 盖了解所有评估对象各种信息的工作。 现场调查应当在评估对象或评估业务涉及主要资产的 所在地进行。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到被评估资产所在地进行 调查。因被投资单位不配合不能进现场;分支机构在境外; 关系国家需要等情况时,CPV 应总体判断是否继续执行或终 止评估业务。 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应对评估业务涉及的主要资产进 行资产勘察。要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现场调查的重点及勘查 盘点数量。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资产勘察的一般情况 有:养殖的水产、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特殊容器盛放的气体 和液体、海上航行未泊在国的轮船、地下管网、资产在有危 险的地带、军工国防等企业的生产资料等,在无法取得有效 期国家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也无法实施资产查勘的情形 下,评估师应考虑所受限制是否会对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 响,是否能采取必要的措施弥补不能实施调查的确失,从而 决定是继续执行或中止评估业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要求委托方或产权持有者对填制 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 行确认。 委托方提供有关评估对象的相关基础资料是评估的最 基本环节。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的大量实践中,委托方和产权 持有者不是同一个企业或组织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 规定,产权持有者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合法和完整,委托方也有义务督促产权持有者提供相关资 料。产权持有者必须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核实,填写资产清 查评估申报明细表,注册资产评估师要给予必要的指导, 并提出具体要求。委托方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主要 容: (1)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的申请、批件、协议等 (2)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3)各类资产和负债清查申报明细表; (4)资产及负债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会计报表,盘点表,对帐单, 询证涵,平面图,鉴定证书,决算资料,重要资产购置发票, 重要合同,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和大修改造记录 (6)待核销、报废资产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 (7)企业财务报表、赢利预测等财务资料等。 为明确法律责任,应要求委托方或产权持有者对提供的 有关基础资料加以盖章确认。需要盖章确认的资料一般为评 估对象或评估围明细表、有关证明材料等。 能证明资产权属的资料一般包括: ①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对帐单;②结算单、报关单、 商检报告;③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竣工验收 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开 工许可证、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④机动车行驶证、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⑤著作权、软件登记证、专利权证;⑥ 股权证、债权、借款合同、工商登记资料;⑦资产的抵押、 质押等他项权利资料;⑧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发明证 书、专利证书、联营合作开发协议、技术购买协议、商标工 商注册登记证等。 现金评估工作步骤:现金评估工作步骤: 1.获取库存现金申报表,与审计报告或明细账、总账、报表 进行核对 2.盘点、编制“库存现金作业分析表”签字认可 3.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形成评估结论。 银行存款评估工作步骤:银行存款评估工作步骤: 1.获取银行存款申报表,与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日记账、 总账、报表进行核对 2. 收集评估基准日 “银行对账单” 。 检查会计人员编制的 “银 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并做好相关 记录 3.评估时对银行基本账户、余额较大、零余额、透支的存款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