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资金运营效益、 节省费用开支,在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原则的前提下,做到用款有计 划,付款有审批。 本标准规定公司资金遵循的原则,用款计划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签 批权的授权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项资金支付工作。 2. 2. 遵循的原则遵循的原则 2.1 本标准规定对资金的使用均须遵循“先审后批”原则,凡不依程序越权 越级审批的公司财务部一概不予受理。 2.2 本标准规定的相关标准, 除明文规定可进行特批外, 其余一律不得申请 特批。 3. 3. 用款计划用款计划 公司各部的用款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分类进行编列。并于 当月 25 日前上报下月用款计划,其中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单列编报。 3.1 用款计划编制原则 3.1.1材料采购用款计划应根据产品月份需求情况,结合采购周期,按经济 批量原则编制。 3.1.2 日常管理费用款计划应本着经济节约原则编制。 3.1.3 营业费用(营销费用)用款计划应本着效益性原则编制。 1 3.1.4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应从严控制,尤其是对非经营性资产购建,应在 现有资产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如果不购建将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下, 方可提购建计划。 3.2月份用款计划,应详细说明用款事项、理由,计算依据报分管副总审核。 3.3 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的用款计划,进行归集汇总, 并根据公司整体资金安排和资金调度情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对用款计划提出平衡修改意见。 3.4公司主管财务副总根据财务部审核,修改意见对用款计划进行终审,终 审后的用款计划报公司总经理签批。 3.5 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批同意的用款计划,下达公司月份用款计划,此计 划作为公司财务部门安排调度资金的主要依据。 3.6 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用款计划,在限额内如需用款,应依据公司资金 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请、付手续。 3.7凡未列入计划的资金用款申请,公司财务部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 须向总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列入用款追加计划。 4. 4. 资金审批权限资金审批权限 4.1 公司对资金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原则 4.2 费用开支额审批权限 4.2.1公司日常费用开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签批,再报主管财 务副总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4.2.2 公司中层以上人员报销费用,由主管财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签批; 总经理报销费用,由主管财务副总签批。 2 4.3 借款审批权限 4.3.1公司不办理私人借款,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同意后作个案处理,由总经 理、主管财务副总联签审批。 4.3.2公司原则上不为个人办理信用卡。确因业务工作需要办理信用卡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信用卡 持有人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账核销,否则,财务部门不接受下次借款 入卡申请。对因透支而发生的利息、罚金等,如属个人原因,由持卡人自 行承担。对违规使用公司信用卡者,公司将收回所持信用卡。 4.3.3因公借款的,最高限额为 2 万元,借款时由部门负责人核定,分管副 总审核,主管财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4.3.4 在上次借款未结清前, 不得办理下次借款, 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 报主管财务副总批准。 4.3.5所有借款均须遵循“先申请,后审批付款”的原则,由借款人填制《付 款申请单》 ,说明理由、事项、结算日期等具体按《现金及支票管理制度》 执行。 4.3.6借款人应按结算日期办理偿付手续,逾期日未办理者,公司财务部发 出催办结算通知书,在《通知书》确定的最后期限到期日仍未办理结算手 续的,对借款人处借款总额 1%的罚款,以后每逾期一个月的,加倍罚款; 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本金及罚金。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期 办理结算的借款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申请缓期结算,经主管财务副总审 批后方可暂缓办理,但只能缓期一次。 4.44.4 物资采购结算资金审批权限物资采购结算资金审批权限 3 4.4.1对于公司日常采购,原则上凭审批后的合同办理。 4.4.2 材料采购结算应作为用款计划的主要项目纳入资金预算, 凡未列入用 款计划的,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安排。 4.4.3 物资采购的结算,详见公司《财务结算管理制度》 4.54.5 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 4.5.1 固定资产购建应从严控制,凡未列入用款计划的固定资产购置,一律 不得购建。 4.5.2 日常零星小量的固定资产购置(含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的低值易耗 品) ,总额在1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并且单位价值在3000 元人民币以下的, 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副总审核,主管财务副总审定;报总经理审 批。 4.5.3 对机器设备大修,厂房维修,装饰,厂区绿化等项目开支,应视同固 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办理。 5. 5. 资金审批程序资金审批程序 5.1 费用报批程序 5.1.1 由经办人填制《报账单》或《付款申请单》 ,证实人应在有关原始单 证上签署意见,然后进行业务审查,再交财务部审核,报销人凭审核后的 报销单依费用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5.1.2 业务审查的内容包括:开支事前是否经过请示报批程序,开支标准是 否超标,开支对象范围是否扩大,开支的内容是否真实及事由是否注明清 楚,证实人是否在原始单据上签证。 5.1.3 财务部审核的内容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即: 制证是否规范, 4 程序是否合规,数据是否核实无误,开支标准,开支范围是否符合公司财 务制度的规定;有关票据是否合法,大宗费用支出是否事前进行询价调查, 大额开支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协议,其开支前是否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核 批准等。 5.1.4 出纳员在支付报销款项时,应审查报销人是否严格履行了费用报批程 序。凡未按规定办妥费用审批程序的所有开支款项一律拒付。凡已支付的 款项,应在原始票证件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转账付讫专用章。 5.1.5 业务审查程序应遵循逐级审查原则,一般经办人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 查,部门负责人报销由分管副总审查,分管副总报销由总经理审查。 5.25.2 借款审批程序借款审批程序 5.2.1 借款人需要办理借款,应填制《付款申请单》 , (一式两联)说明付款 事项,付款方式、余额或结算期限。 5.2.2 借款人填好《付款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初审,然后交财务部审核, 借款人凭财务部门审核后的《付款申请单》依公司借款审批权限报批手续。 5.2.3 财务部门在办理借款审核时,应重点审核如下内容: 借款人前次借款是否结清,借款额度是否适当,借款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财 务制度的规定,借款人结算信用是否良好,结算时限是否合理等。 5.35.3 物资采购结算审批程序物资采购结算审批程序 5.3.1 由经办采购员填《附款申请单》 (一式两份) ,并附送有关材料采购合 同,生产部门的请购单,供方报价单,经办人询价单,财务部比价单,购 货发票,材料送检合格单,入库收料单及销售部门提供的有关销货合同书, 协议等,先报部门负责人初审,然后送交财务部门审核。 5 5.3.2 财务部审核的内容包括程序性、实质性审核。即:材料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