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实意义
说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实意义说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实意义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人所得税法作了如下修改:个税工薪 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即起征点)由 2000 元/月提高到 3500 元/月; 工资、 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 进税率,税率结构由 9 级调整为 7 级,税率为 3%至 45%,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 3%。上 述决定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这次个税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个税改革在惠民的道路上, 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 大步。 个人工薪所得费用标减除准由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后, 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 体 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 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 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 28%下降到约 7.7%,纳税人数由约 8400 万人减至约 2400 万人。这就 意味着,经过调整,约 6000 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 万人继续缴税。 此次个税法修改是三次修改以来首次修改税率表, 由原来的 9 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 7 级超额累进,将最低档税率由5%降低到 3%。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绝大部分的工 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 这次个税法修改的重点是减 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起征点调整, 使得国家全年税收减少1600 亿左右, 约 6000 万之前须纳个税的人无需再 缴纳,意味着这些群体的生活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这是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务实措施。 它将 直接保证民众的收入增加,从而对推动内需的活跃发挥积极的作用。 这次修改个税法将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一, 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 群体的负担。第二, 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第三, 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 经营者的税收负担。第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此次个税法的修改起到了两个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从收入分配公平角度看, 可以降 低低收入者或者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提高他们的实际可支配收入。 其次,当中低收入者 实际可支配收入提高后,可以增加消费,拉动内需。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追求 “共同富裕”的今天,我国人大与时俱进地提高个人所 得税起征点,修改、制定公平科学的个人所得税法,是对广大民意的积极回应,是对“以人 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地贯彻落实,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分配观。它有利于从 个人所得税征管层面有效调节社会贫富差距, 化解社会的利益矛盾, 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冲 突,进行良性的利益博弈,形成均衡的利益格局;有利于充分调动全体劳动人民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鼓励公民诚实劳动, 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 进而实现社会的和 谐发展。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 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沉默却又努力的自己。 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我们会觉得焦虑,无非因为现在的我们,跟想象中的自己很有距离,不喜欢现在的自己。 只有拼命地想办法去改变,只有马上行动起来,因为这个事情只有你自己能做到,只有你自己能找到出口。 不要害怕改变,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会理解你,会包容你的缺点,接受你的改变,祝福你的未来。 而那些说你变了的人,不用理会他们,那只是因为你不再按照他们想要的生活轨迹生活而已。 记住那些一直陪着你的人、懂你沉默的人,忘掉那些说你变了、远离你的人。 事实上,你不会发现自己有多强大,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你身边的支点都倒下了,你也没有倒下。 没有人能打倒你,除了你自己。 你要学会捂上自己的耳朵,不去听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 这个世界没有不苦的人,真正能治愈自己的,只有你自己。 总有一天,我们都能强大到无论什么都无法扰乱我们内心的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