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计划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报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学技术厅印制 填报说明填报说明 1.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是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根 据科技计划下达的经费进行填写。 2. 项目经费预算书的填写,尤其是资金支出预算各科目的开支范围、 开支标准,以及资金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填写相关预算科目。 4. 项目经费预算书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 依据。 5. 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承担单位的,由第一承担单位和其他合作单位 共同承担的,项目经费预算书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填报。 6. 预算书一式四份,科技厅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室、科研条件财 务处、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各一份。 7. 上报该预算书时,不附本预算书内的编制说明。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责任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责任书 作为项目(课题) 的负责人,对科技厅核定的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完全同意,项目(课 题)组将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管好用好科技计划项目(课 题)专项经费,并接受科技厅的检查和监督。 项目负责人:(签字) 作为科技厅对本项目(课题)的管理处室,对项目(课题)承担单 位编报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了审核。我处将按照核定的经费预算,对项 目(课题)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室(公章): 年月日 作为科技厅经费管理处室,同意本项目经费预算。我处将按照自治 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的执行进行检查与 评估。 科研条件财务处(公章): 年月日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 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 并按预算编制的 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 得编制赤字预算。 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 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项目实施的研发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对 自治区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专项可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 8%的 劳务费用; 对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 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 12% 的劳务费用;对从事以智力为主、设备费不超过 20%的软科学研究、软件开 发、技术经济论证等科技项目,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 30%的劳务 费用;对企业(不包括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承担的科技项目,不得从 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人员劳务费用。 (二) 设备费: 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 设备、 样品、 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单台价值在5 万元人民币以上 (含5 万元人民币) 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 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的15%。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 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五)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 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六)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 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进行试验、化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发生 试验外协费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七)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 技术成果等费用。发生技术引进费时,必须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技术引进费包括区外和国外。 (八)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 (试验) 、科学 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 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 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国内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十)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 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 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一)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 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 费用。 (十二)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 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人员 500 元—8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0 元—500 元/人天的标 准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 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员 60 元—100 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 元—80 元/人次的标准执 行。 (十三)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 备及房屋, 日常水、 电、 气、 燃料消耗, 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经费预算在 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不高于 8%的比例核定; 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不高于 5%的比例核定[100×8%+(资 助经费总额-100)×5%]; 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不高于 2%的比例核定; 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不高于 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严禁科技项目承担 单位的管理机构计提管理费。 (十四)其他费用:指未列入以上各项之外的其他必要开支。其他费用 应当在申请项目经费预算时单独列示并注明开支的具体内容。 三、其他要求 (一) 本预算表及其有关附表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 做到真实、 准确。 (二) 自筹经费来源说明, 需说明经费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