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代中国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
试论当代中国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试论当代中国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 摘; 要: 律师乃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 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在这个利 益纷争不断升级的时代,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 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 关系到广大公民 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 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 当 代中国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如何?影响中国律师职业的因素有那些? 怎么树立中国律师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本文谨提出一些观点和看 法,以为抛砖引玉,期望为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律师职业 社会形象 树立; 不可否认, 目前的中国律师业渐渐成了一个人人渴望跻身进去挑 战一番的黄金行当,一种人人希望抓住机遇拼搏一回的利好职业。 中 国律师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艰辛而漫长的 过程。尽管发展缓慢,但从 1979 年到今天的 20 多年来,我们的律师 队伍已经由最初恢复时的 212 人发展到了截至 2003 年底,执业人数 发展到了执业律师达 102198 人,执业机构发展到了 1.1 万家,我们 的律师的平均收入也在社会阶层中处于较高水平。 律师业取得了令人 瞩目的成果:律师业已成为不可轻视的服务支柱产业之一, 社会作用 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社会影响已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正因 为如此,律师的社会职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 树立中国律 师社会职业良好形象日益重要。; 一、律师职业社会形象的定位; 西方流传的一个亵渎律师、 不喜欢律师的笑话:三个医生在一块 儿议论,愿意给什么人做开腔手术, 有一位医生说我愿意给建筑师治 病,因为建筑师一打开他的肚子以后, 发现里面所有的东西码放都非 常整齐,治疗起来就比较简单,比较容易;另外一个说特别愿意为会 计师治,为会计师治你打开肚子发现他的内脏都是编上号的; 然后另 外一个医生说:我最愿意给律师治病, 因为你一打开后他没有心没有 肝没有脏。拥有高人一等的财富、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西方律师们尚且 受到如此礼遇。相对于纲常当道、王霸横行的中国人治传统而言,在 中国对于律师更是不少人持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 认为律师都是些 无是生非的家伙。他们往往将当代律师等同于古代的讼师或者讼棍, 从而在内心深处本能地排斥律师以及律师这一行业。 这种偏见既是自 古以来中国传统文化轻讼、厌讼心理的遗留,又是人治主义长期熏陶 的结果。; 法治社会离不开一个高素质、 负责任的律师群体。仅凭理论界和 立法者的一腔热血, 而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在背后支持和实践, 任何美好的设想就都很难得到实现 ――这就好比盖一所房子如果只 有设计师而没有建筑师, 那么所谓的高楼大厦就永远只能是停留纸面 上的空中楼阁罢了。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也还是觉得离不开律 师,更重要的体现在人们生活中对律师这种职业的真正的理解。 那么 做律师的到底都是一些什么人呢?选择律师这一职业的人有许多原 因。一些人为了钱,一些人为了权力和名望,还有,至少是一小部分 人是为了实现其政治理想而成为律师, 更有一些人是因为其他的理由 来选择律师职业的。 他们把律师看作是达到超越其自身目的的一种手 段。持有这些原因中的任何一些人都没有错,他们都十分可敬,除此 之外,无论他们借助律师职业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大多数律师也 都渴望他们的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可。 事实上,许多人希望律师职业所 给予的内在满足感足够重要, 以至于在其作为人类价值的自我实现中 起到了意义非凡的作用。 虽然不是每一个成为律师的人都在他的工作 中追求这种自我实现,但是大多数属于这一类,并且律师的职业自豪 感总是依赖这样一种信仰: 他们做的一切都以这种方式给以潜在的回 报。; 几千年的中华悠久文化积淀更是深深地影响着当代中国律师们 的内心世界。这种内在的心理需求意味着做律师并不仅仅是赚钱, 还 应该有更广泛的社会领域供其施展才能。 仅仅拥有金钱是不够的。承 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和更多的社会角色, 是律师作为一种现代化的职业 的必然要求。因为律师的出现,不仅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而且是一 种必然的社会政治现象。这一点,在律师业发达或较为发达的国家都 是无庸置疑的。然而,当我们的社会决定接纳律师这一职业的时候, 并没有按照律师所应担负的全部角色和律师业发展的全部趋势来设 计当代中国律师业。除了诉讼和一部分经济事务,当代中国的律师们 几乎没有其他领域可为,因而只能把精力集中在案件、 集中在代理费 上。律师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一种经济需要而存在 (官方称 之为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律师作为社会良心的职责已经被淡忘了。 仅仅着眼于金钱的律师是没有出息的, 局限于赚钱的律师内心是不满 足的,因为这既与中国传统的价值心理相悖, 也与现代律师行业发展 趋势相违。显而易见,这又造就了中国律师更为严重的心理失衡。中 国律师业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 与社会发展的低水平密切相关。 这种 律师职业的定位必然带来其形象的错位。; 二、影响律师职业社会形象的因素; 1、律师职业商业化的因素; 崭新的职业、清贵的身份、丰盈的收入,仿佛在一夜之间中国律 师成为一个全新的社会群体, 构成中国改革开放的又一道独特风景线、 一大奇迹,显示了律师业的强大生命力。 如果十年之前谈到律师的身 份和地位,绝大多数中国人肯定会羡慕不已。 但现在情况恐怕大不相 同了。随着律师数量的增长,律师与社会交往的频率增多,人们的认 识显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天性的驱动, 造成律 师职业日趋商业化,并出现极端商业化的现象――以经济效益最大化 为目标、漠视律师职业的“公共责任”。从律师执业的现状看,宁可办 理经济纠纷案件,不愿办理非经济类的民事案件; 宁可办理标的大的 经济案件,不愿办理小额的经济案件;宁可办理小额经济案件,不愿 办理行政纠纷案件以及刑事犯罪案件; 宁可为金融、投资等大公司担 任法律顾问,不愿为小型企业及一般百姓做法律顾问等等, 这已成为 相当多律师的受案标准。 由此, 充分体现百姓生活矛盾的相邻权纠纷、 人身权纠纷等缺少律师介入; 最能体现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矛盾冲突 的领域――行政诉讼纠纷,律师不愿涉入; 《律师法》强调法律援助 为律师的法定义务,而实践中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推委; 越来越多 的“优秀律师”成为“财团律师”,甚至成为财团或金钱的附庸。甚至, 收费高低已成为判断律师优劣的唯一标准! 一个案件也许是造成了相 当广泛的一种损害, 但是每一个当事人所受到损害都比较小, 比较少, 如果是提起诉讼的话,个人的机会成本太高,他不愿意为了自己所受 到这样一种不大的损害而到法院去打官司, 请律师,所以这样的一种 损害就可能得以延续,侵权者就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些现象充分反 映了律师职业极其商业化的倾向。 一旦律师成了商人,其所遵循的首 要宗旨,就不再是“公正”而是“利益”。对于一个个商人面孔的律师, 你又能说什么呢? 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不再光明。 律师还会被人视 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诉棍,“伶牙俐齿,颠倒是非”的伪君子, “丧失立场,助长腐败”的罪魁。; 2、中国司法领域的特色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