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书管理制度
诊断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02-10 15:33:00 来源:吉林省人民医院 【字体:】【】 ??? 一、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 离退休后医院返聘的医师可开具门诊疾 病证明书, 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及进修医师书写的疾病诊断证明, 必须由本科执业 医师审核签字、 盖章。 所有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 学证明文件,跨科开具的疾病证明应视为无效。 ??? 二、凡出具门诊疾病证明,应认真记录门诊病历,并以患者的病史、体检以及相 关检查等资料为医学科学依据,按规定格式要求开具门诊疾病证明书。 诊断书仅限 于诊断的与诊疗相关的意见,不得出具其它内容。 ??? 三、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诊断证明,更不可出具双重诊 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或会诊得出准确结论后再出具。 ??? 四、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离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工伤鉴定、医疗 保险、事故赔偿、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致伤等问题,其诊断证明一律经过相应专科的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主任签字、盖章,方可盖公章。 ??? 五、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原因等需做劳动鉴定、伤残鉴定、 轻重伤鉴定以及医疗费用估算、使用何种残疾器具、是否能复学、复工等,一律不能 以疾病证明书的形式开具证明,应走医学鉴定的程序。 ??? 六、疾病证明书的书写应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就诊 科别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清楚。当日盖章有效。 ??? 七、门诊病假证明时间应根据疾病性质决定,急性病不超过三天,慢性病两周至 一个月。住院病人全休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 医师据情重新开具。 ??? 八、门诊疾病证明书一式两份,患者及医院各留存一份,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后 方有效, 未加盖公章的疾病证明书无效。 门诊办公室负责门诊疾病证明书的管理工作。 对有疑问的疾病证明要核实、 查对清楚后再盖章。 对过期的诊断证明或先休后补的病 假证明原则上不予盖章,确有特殊情况,要以事实为依据,核实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 方可办理。 ??? 九、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 一次疾病诊断证明书,丢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时应交待清楚,嘱加盖公 章后妥善保管。 ??? 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开具虚假疾病证明、人情证明。一经发现查实医院将严肃 追究当事人责任; 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发布日期:2010-02-10 15:32:00 来源:吉林省人民医院 【字体:】【】 ??? 一、各科在办公、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 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 三、各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 做好交接班工作。 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并扼要 记入交班日志。 交接班内容: 危重病人、 新病人、 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 四、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 对急诊入院病员 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值班 期间急诊入院病人, 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 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 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 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 即前往视诊。如有会诊等情形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出医院范围,同时必须 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证随叫随到。 ??? 七、 夜间值班医师一般次日上午不脱离日常工作, 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未得 到休息时,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 八、值班医师每晚 9 : 30 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病人病情、归宿情况、 陪护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九、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及实习、进修医师不得独立值班。 ??? 十、每日早交班,夜间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进行交班,并向科主任及相关医师 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 十一、接班医师因故未到,交班医师不得离岗。否则一切后果由交班医师负责。 ??? 十二、药房、检验、放射、B 超、心电图、输血科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 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02-10 15:30:00 来源:吉林省人民医院 【字体:】【】 ?? 1、血源必须加以保护,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做到合理、科学用血,不得浪费 和滥用血液。 ??? 2、血库(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贮血、配血和其 它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 ??? 3、血库(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以及临床用血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 ??? 4、血库(检验科)对验收合格的血液,认真做好入库、登记、按温度要求进行 储存、并做好冷藏温度的监测登记工作。 ??? 5、本院临床使用的全血和成份血,统一由血站供给。未经长春市中心血站批准 我院不能私自采血。不允许患者或家属自行(包括异地)联系血液及其他血液制品。 特殊情况应请示代班院长或总值班, 并通过血库联系长春市中心血站统一调配。 血库 工作人员不允许出具任何证明同意患者及家属到血站取血。 血库不允许贮存、 发放未 经长春市中心血站同意贮存、发放的血液及其血液制品。 ??? 6、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时,经治医师应根据规定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盖章后 (夜间等情况除外) 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 交血库备血。《临床输血申请单》中的项目,包括检验项目必须填写全面。 ??? 7、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值班)医生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 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传播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经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并 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归档。无家属 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告主管院长或医务部(节假日、休息等非工 作时间报告总值)备案并记入病历。 ??? 8、输血前应按规定检查受血者的肝功、梅毒、艾滋病等。如患者及家属拒绝检 查,应有签署知情拒绝检查的文字记录随住院病历归档或门诊病历,经治(值班)医 师事前应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拒绝检查的不良后果。 ??? 9、值班护士按医嘱严格查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室、 姓名、床号、住院号等后送交血库。 ??? 10、不允许护理工或患者及家属等非医护人员送检血样及取血,夜间抢救如科室 人员不足可请总值班人员协助 ??? 1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12、择期手术应至少提前一天,并于上午十点之前提交《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 样,以便血库备足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