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看这一篇就够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看这一篇就够了! )。 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合适的时机, 将其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变现,由股权形态转换为具有流动 性的现金收益。以实现资本增值,或及时避免和降低损失。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必要的 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其对于股权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 意义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投资收益和控制风 险。股权投资收益不仅来自股息和红利,更来自企业股权价 值的增加,股权投资基金选择恰当的时间退出,实现资本的 增值,当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存在亏损时,及时进行 项目退出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目标企 业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而是通过对目 标企业股权投资实现超高收益。二是促进投资循环,保持资 金流动性。股权投资基金持续的流动性是其持续发展的重要 保障。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恰好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持 续的流动性,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能够为股权投资基金树 立良好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到股权投资之 中;三是评价投资活动,体现投资价值。股权投资基金的投 资对象一般为未公开上市的企业,投资方向通常是具有良好 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退出实现收益可以衡量资 本增值,从而有效的对投资活动进行价值发现,核算和评 价。 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上市转让退出、在场外交易 市场挂牌转让退出、协议转让退出和清算退出。不同的退出 方式在收益、效率、成本和风险上各有不同。其中,上市转 让退出收益最高,效率上一般需要 2 年上市,如果再加上限 售期,耗时较长;在退出成本上,需要承担高额的保荐和承 销费用,退出收益还会受到限售期间股价波动的影响;挂牌 转让退出的收益会低于上市退出,但因为采用的是注册制, 所以时间相对较短,退出成本上,需要承担支付改制、辅导 等服务费用,与上市公司相比,费用比较低,这种退出方式 流动性比较差,存在无人受让或价格被低估的风险;协议退 出转让的退出收益一般,只要双方协商后就可以交割,没有 限售期,退出比较快速,无需支付保荐、承销费用,风险主 要集中在信息不对称上,价格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价 值;清算退出会面临亏损风险。不同企业所花时间差异较 大,在退出成本上需要优先支出清算费用,在风险方面,流 动性较差的资产会影响清算收入。 当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会选择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即将其拥有的被投资企业股份转变成可以在公开 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通过股票在公开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通 过股票在公开市场的转让实现投资退出和资本增值。上市转 让退出的积极作用在于可以使股权投资基金获得较高的收 益,实现被投资企业价值,资本增值可以产生较高的投资回 报率。上市转让退出是最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上市主要包括 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其中,境内IPO 主要市场有主板、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境外IPO 市场包括香港证券交易 所、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 NASDAQ )、纽约证券交易所 (NYSE)等。 (一)境内上市(一)境内上市 在分析境内上市退出之前,我们需要先对境内上市体系做一 个梳理,中国目前所打造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如下图所 示: 境内上市方式包括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种。 1 1、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一般流程主要包括改制、辅导、申报审核和股票发行及上市 几个环节。其中,企业上市流程中的企业改制是企业以在资 本市场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为目的而进行的企业组织结构、 资本资产等方面的改组行为。企业改制、上市发行一般需要 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完成。在具体流程上,先要确定证券公 司,在证券公司的协助下尽快选定其他中介机构。在改制阶 段,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依法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并取得营业执照。 在辅导环节,中国证监会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提出发行申请前,需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对 拟上市企业进行辅导。在辅导阶段,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在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准备 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在申报审核阶段,企业和中介机构需按照证监会要求制作申 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部审核并出具保荐意见;中国证监 会收到申请文件后,进行决定是否受理,未符合要求的文件 不予受理;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 行初审;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 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申 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 说明书(申报稿)在证监会网站上预先披露;证监会根据反 馈回复继续审核,召开初审后,形成初审报告;证监会受理 申请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 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理由。 在股票发行上市阶段,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 后,企业将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股票发行方 面,发行人在指定报刊、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组织路演,通过询价程序确定发行价格,按照发行方案发行 股票。股票上市上,是在发行成功后,企业刊登上市公告, 在交易所的安排下完成上市交易。 间接上市方式主要包括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上 市。间接上市成功后,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份 或股权也可以转变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份,再借助公开市场转 让实现退出。 (二)境外上市(二)境外上市 境外上市同上分为境外直接上市和境外间接上市两种情况。 1 1、境外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是企业直接以国内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国外 证券主管机构申请发行股票或其他衍生工具,向当地证券交 易所申请上市(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股票常见的是H 股、N 股、S 股等)。其优点在于可以直接进入境外资本市场,节 约信息传递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取外汇 资金。 企业申请境外上市,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符 合我国有关境外直接上市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二是筹资 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固定资 产立项的规定。三是净资产不少于 4 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 税后利润不少于 6000 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 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 5000 万美元;四是具有规 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为稳定的高 级管理层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五是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 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六是满足证券会 的其他规定条件。境外直接上市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如早 期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以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等。 2 2、境外间接上市、境外间接上市 境外间接上市是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和权益,以股权/资产 收购或协议控制的方式转移至境外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通 过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控制境内资产及股权,并以境 外特殊目的公司等名义申请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境外上市的一般操作流程(三)境外上市的一般操作流程 (四)上市后股权转让退出 对于股权投资机构而言,只有当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限 售期)届满或服务约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