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维修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第一节 电梯安装维修质量保证措施电梯安装维修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验收程序 (一)自检 凡是公司签订安装合同, 在电梯安装完毕后, 均必须经公司检验员检验合格。 1 报验 安装班组根据电梯安装进度向施工科提出电梯预报验, 施工科汇总后向工程 管理科提出报验。 A 安装班组报检验时要准备“电梯安装检验报告“及“自动扶梯安装检验报告 “(借用表, “电梯安装过程检测记录” 。 B 若安装班组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检验,则须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电梯检验人 员,并确定延后检验的日期。若检验人员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检验,则须提前一天 通知安装班组长,并确定延后检验的日期。 2 报验必备条件 2.l 安装班组现场准备工作 按产品买卖合同、安装合同及相应技术标准、图样、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电梯 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电梯须完好。 2.2 按“电梯安装检验报告“及“自动扶梯安装检验报告“的要求做好自验工作。 如实填写自验实测数据及结论(结论用文字表达,不得用符号)。 2.3 清除施工现场杂物,做好电梯设备清洁保养工作。 2.4 将检验日期报告用户负责人,并要求用户保证检验期间正常供电,并安 排好协助检验的人员。 3 检验准备工作 3.l 安排检验任务 工程管理科接到报验任务单后, 编制检验计划,安排公司检验人员依据安装 班组预定的检验时间,遵循顺路节约,提高检验工作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检验 路线和任务。 3.2 准备检验资料、器具 A、 接受检验任务后, 检验员必须携带好“电梯安装检验报告“、“返工通知单” 等检验用资料; B、检验人员同时随身携带必备的公司配发的受控检测器具、仪表及常用工 具等; 3.3 检验期限一般规定为:20 层站(含 20 层站)以下低层电梯最多为 1 天,超 过 20 层站以上 40 层以下的高层电梯最多为 2 天,自动扶梯一般为 1 天。 4 检验 4.1 检验入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拒绝检验。 A、电梯安装或调试尚未结束,电梯不完好; B、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但尚未进行自验,无“安装检验报告“; C、安装队只留一人或留下人员无法配合检验入员共同检验。 4.1 对检验人员的要求。 A. 检查检测时,检验人员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B.在检验过程中, 检验人员应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 C.检验人员起到“三员“作用,即产品检验员、技术辅导员和质量宣传员。 4.2 检验员在检测时,应如实将检测数据填写在“电梯安装检验报告“及“自动 扶梯安装检验报告“上,并与自验记录项核对,误差较大时追加检测一次。 4.3 电梯检测顺序-一般为机房、井道、层门、轿厢、底坑、外观质量。完工 后无法检测隐蔽工程,检验人员应查对隐蔽工程确认记录。 5 鉴别和处置 5.l 鉴别(评定合格与否的标准) 按照“安装检验报告“把第一时间检验实测值如实填入。 验收报告中的保证项 目序号内有一项不合格;基本项目序号内累计有三项以上不合格;允许偏差项目 累计有 5 项不 合格;判定为不合格。其中“井道照明、三方通话”因用户方原因的暂没有 做好的, 可除外, 但必须功能正常有效; 如公司验收后直接报政府部验收的, “井 道照明、三方通话”必须正常。 5.2 返工 电梯检测完毕, 检验人员应将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或其它有关的质量问题,逐 条填写在“返工通知单”上。该单一式二份。返工单开出后,请安装班组负责人 认可并签名生效,一份给安装人员,一份检验入员留存,安装班组按返工通知单 要求逐项返工直至达到检验标准(三日之内完成返工) 。 5.3 复检 安装班组按返工单要求整改完毕后报检验人员复检,复检数据为实测数据, 复验程序同 4.4.3,若整改内容较多,三天无法返工完毕,复检日期由检验人员 重新安排。若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有不合格的,必须按规定要求 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5.4 让步 对返工量较大,且不便返工,或返工后会引起其它质量后果的,对电梯安全 指标和运行性能无较大影响的不合格项目, 经检验负责人评审后可作出不返工的 处理决定。 由安装班组长提出该不合格项目申请回用报告并签名,经检验负责人 同意签名后带回工程管理科。 6 检验资料归档 检验入员完成检验任务后, 应主动向工程部施工管理科负责人汇报检验工作 情况。并在二天内将电梯安装报验单,电梯安装检验报告、返工通知单及该电梯 安装检验报告各一份交公司施工管理科留存归档。 7 内检合格的电梯,由工程管理科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检验评定或报特种设 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8 因公司主要从事上海三菱电梯的安装,所以须遵照三菱公司的规定,电梯 必须经公司内部检验,三菱专检合格后,才能报政府部门检验。 (二)保养年度检验程序 凡是公司签订的保养合同, 每年均必须由公司检验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 查,并确保合格,时间一般为在电梯年检前的一至两个月进行检验。 1 制定电梯月度检验计划 1.1 施工科定期编制电梯年检计划及电梯月保养计划, 并传递至工程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根据电梯年检计划及月保养计划,编制电梯月度检验计划。 1.2 电梯检验期限一般规定为:20 层站(含 20 层站)以下低层电梯最多为 0.5 天, 超过 20 层站以上 40 层以下的高层电梯最多为 1 天, 自动扶梯一般为 0.5 天。 2 现场检验 2.1 检验人员根据电梯月度检验计划,前往保养现场检验。 2.2 准备检验资料、器具 A、负责检验的人员必须携带好“电梯保养检验报告“、返工通知单等检验用 资料; B、检验人员同时随身携带必备的公司配发的受控检测器具、仪表及常用工 具等; C、检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正确。 2.3 检验人员在检查检测时,应在电梯首层明显位置做好工作标识,提醒顾 客,电梯暂停使用。 2.4 检验人员按公司电梯或自动扶梯检验标准实施检测,检测数据应如实填 写在“电梯保养检验报告“上。 2.5 电梯检测顺序-一般为机房、井道、层门、轿厢、底坑、外观质量,安全 部件、装置作为重点检查。 3 鉴别和处置 3. l 鉴别 按照“保养检查报告“把第一时间检验实测值如实填入。 3. 2 返工 电梯检测完毕, 检验入员应将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或其它有关的质量问题,逐 条填写在“返工通知单”上。该单一式二份。返工单开出后,请保养班组认可并 签名生效,一份给保养人员,一份检验员留存,保养班组按返工通知单要求逐项 返工直至达到检验标准。 3.3 复验 保养班组按返工单要求整改完毕后报检验人员须经复验, 复验数据为实测数 据。若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有不合格的,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整 改,直至合格。 A、若某不合格项目严重影响产品安全指标或运行性能,检验入员难以提出 返工要求的,应立即向检验责任人反映,征求处理意见或方案,同时向公司工程 部反映。 B、若保养人员因各种原因擅自改变产品结构,不论是否影响产品安全指标 或技术性能,检验人员应立即向工程管理科汇报,由其向工程部反馈,由工程部 负责协调处理。 4 考评 维修保养检验时质量评定为“合格” , “不合格”两种,不合格判定条件为: “保证项目”中有1 项不合格,或“基本项目”有1 项扣 3 分、 “允许偏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