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
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检查项目及内容 变电所 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在接近负荷中 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侧、设 备运输方便、地势不低洼不易积水 场所、在爆炸危险场所之外。 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0.4KV 的总开 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 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时,变压器低 压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 宜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 对有大量一级或二级负荷的变电 所,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 当其中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 压器的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及二级 负荷的用电。 变电站的门应向外开,高压室内门 应向低压室开,相邻的配电室的门 应双向开 变配电站(室)的门、窗、孔应安 装网孔小于 2.5×2.5mm 的金属网 变配电所的电缆夹层、应采取防水、 排水措施 长度大于 7m 变配电室应设两个出 口,并宜布置在变配电室的两端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排 风温度不宜高于 45℃。 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 器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 通过 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 二级,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和非 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的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 电容器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 料 电气线路应根据需要分别设置短 路、过负荷、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 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墙 壁和门的最小净距应符合(800kVA) 变压器外廓与后壁、 侧壁净距 600mm 依据标准 GB 50053-94 2.0.1 GB 50053-94 3.2.15 GB 50053-94 3.2.16 GB 50053-94 3.3.1 GB 50053-94 3.3.2 GB 50053-94 6.2.2 GB 50054-95 3.3.7 GB 50053-94 6.2.7 GB 50053-94 6.2.6 GB 50053-94 6.3.1 GB 50053-94 6.4.1 检查 结果 备注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GB 50053-94 6.1.1 1.15 1.16 GB 50053-94 6.1.3 GB 50054-95 4.1.1 GB 50053-94 4.2.4 1.17 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标准 检查 结果 备注 变压器外廓与门净距 800mm 变配电室各种通道应符合下列要 求: 电压及布置柜后柜前 GB 50053-94 方式 1.184.2.7 高压单排布单车长度 4.2.9800mm 置+1200mm 低压抽屉式 1000mm1500mm 单面布置 成排的配电装置的两端均应与接地GB 50053-94 1.19 线相连3.1.4 GB 50053-94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 1.203.1.2 致,并有相色标志。 3.2.5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 GB 50053-92 1.21光窗,窗台距室外地面地坪不宜低 6.2.1 于 1.8m。 1.22 2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送或贮 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GB 50058-92 2.1 体混合物环境时,应进行爆炸气体2.1.1 环境的电力设计。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气体混 GB 50058-92 2.2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 2.2.1 行分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 GB 50058-92 2.3根据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种 2.5.2 类、结构、级别和组别选取。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应在危险GB 50058-92 2.4 性小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2.5.8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 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 GB 50058-92 2.5定电压不低于 500V。工作中性线的 2.5.8 绝缘电压与相线相等,并应在同一 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2.6 2.7 2.8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GB 50058-92 2.9 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2.5.12 GB 50257-96 2.10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防爆标志 1.0.5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应有国家检验GB 50257-96 2.11 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1.0.6.4 2.12 GB 50257-96 2.13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的支架应牢固。 2.1.3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应能GB 50257-96 2.14 可靠接线和密封,应将压紧螺母拧2.2.1 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 紧使进线口密封。 依据标准 检查 结果 备注 序号 2.15 检查项目及内容 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电缆与过 渡线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连 接。 防爆电气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 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的连接 应采用螺纹连接。 装电气设备的箱、盒应采用金属制 品。 防静电、防雷、接地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设备管道、工 具、人体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危害 的物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但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等 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可不采取 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 汽车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 用接地线。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 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 100Ω。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 器)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设备与保护线、接地线的连接应可 靠,不应将需要保护接地的部分互 相串联后,再用一根接地线与接地 体相连接。 对需要静电接地的设备、管道,设 置接地端头与接地支线采用镀锌螺 栓坚固连接。 操作人员在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场 所,应正确配备和使用各种防静电 防护用品(鞋、工作服、手套等)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方向不少于两处 与接地体连接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装设在建筑 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接地 装置可合并设置,与防雷电感应的 接地装置亦可合并设置,接地电阻 应取其中最低值。 采用金属螺栓紧固的金属法兰,可 不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 两个螺栓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在生产装置区所有用电设备的外露 可导电部分,必须用单独的保护支 线与保护干线( PE)相连,或用单 独的接地线与接地体相连 依据标准 检查 结果 备注 GB 50257-96 3.2.1 GB 50257-96 3.3.1 2.16 2.17 3 GB 50257-96 4.1.2 SH 3097-2000 3.1.1 3.1.4 GB 50160-92 (1999 年版) 8.3.4 8.3.5 SH 3097-2000 4.1.1 SH 3038-2000 10.4.3 SH 3097-2000 3.4.1 SH 3097-2000 4.10.1 GB 50058-92 2.5.15.三 GB 50058-92 2.5.15.四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3.11 3.12 SH 3097-2000 4.3.3 SH 3038-2000 10.4.2 3.13 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