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部各岗位安全职责
第第X X节节 设备维护部各岗位安全职责设备维护部各岗位安全职责 第一条第一条 设备维护部部长的安全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部门的安全 生产全面负责,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 要求,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其组织 实施。及时纠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负责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 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四)与公司签订部门年度安全责任书,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 目标,组织制订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 的实现。 (五)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设备安全生产标准、检修技 术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 序。 (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 产方针,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 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领导与支持部门的安全工作,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 析会;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保证活动时间和内容。组织与指导 部门的安全活动。 (八) 负责督促监督部门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公司的反事故 演习。 (九)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 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设备状况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 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十)组织开展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行工作;积极参 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落实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 (十一) 负责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 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十二)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 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 (十三)负责管辖范围内外委业务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及 时制止违章行为。 (十四) 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 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督促本部门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 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十五) 按 “四不放过” 的原则按需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提出建议和意见。 (十六)组织制定生产期应急预案体系,督促管辖范围内设备 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有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 组织本 部门按照年度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 (十七)组织部门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全面管理 检查督促本部门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建设、资料完善,并监督日常 消防工作的实施、考核。 (十八)负责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与后评价工作,对检修与 技改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 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 行;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开展生产 系统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和安全性评价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第二条 设备维护部副部长的安全职责 (一)在部门部长的领导下, 负责设备日常检修的安健环管理 工作,对部门部长负责。 (二)及时组织学习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安全相关文件,推广安 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 (三)协助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 工作。 负责开展生产系统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和安全性评价的相关 工作。 (四)协助部门部长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 危险点、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 并监督执行;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五)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经常 深入现场、点检办公室和班组,检查“三票三制”和其它安全措施 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六)在部门部长的领导下,会同有关人员及时编制本部门年 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七) 建立健全部门安全台帐, 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统计报告, 做好事故专项和综合分析,协助部门开展反事故活动。 (八)参加本部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通报分管工作范围 内存在的安全、质量、工作任务等问题,提出改进处理意见并监督 落实。 (九) 组织实施技改项目、 重大特殊项目、 一般特殊检修项目、 一般技改项目, 并对方案中的安健环措施进行审核。 在项目实施中, 深入现场,检查安健环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或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参加或主持在项目实施中有关事故或其 它不安全现象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十)参加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与后评价工作,对检修与技 改质量安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闭环管理。 (十一)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各种安全措施及防护装置的使用 情况,制止并考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提出危及人身 和设备安全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领导及时解决。 (十二)协助部门部长调查跨专业的设备不安全事件,监督各 专业设备未遂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分 析、解决,形成制度化。 (十三) 按 “四不放过” 的原则按需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提出建议和意见。 (十四)及时向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索取事故原始资 料,参加轻伤及异常以上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 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同时向安监部报送事故调查原始资料及提交 事故报告。 (十五)负责检查制定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负责管辖范围内设 备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有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 负责按照年度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协助部门部长做好部门日常消防的管理工作。 (十七)协助部门部长检查部门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病 防治方面的管理工作,并经常深入专业及班组检查,及时提出整改 问题,进行闭环管理。 (十八)完成部门部长临时安排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第三条 专业主管的安全职责 (一)在部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 安全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部长负责。 (二) 及时组织本专业学习公司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相关文 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电业安全规程》、《防止电力生产 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经 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 行为。 (四)负责专业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 执行;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五)参加本部门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 审批后的“两措”计划组织实施。 (六)参加和组织制定重要检修技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按 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分析、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指导专业开展安全活动、协助安监部及部门开展反事故活动等。 (八)参加本部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例会,对分管工作范围 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九) 负责审查本部门技术人员拟定的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技术 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