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管理业务指导书
目次 1.业务说明 .1 2.适用范围 .1 3.引用文件 .1 4.术语与定义 .1 5.管理要点 .1 6.流程步骤及说明 10 附录 A 安全规程考试学习资料16 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管理业务指导书 1.业务说明 1.1 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玉溪供电局及其县级供电公司 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程考试管理,明确了考试人员范围、考试类别、考试内容和相关要求,以 促进员工主动学习和掌握安全规程并严格执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2 本业务管控策略为负责+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包含系统内人员安全规程考试流程 和承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流程。 2.适用范围 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玉溪供电局及其县级供电公司各级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事电力生产、电力 建设的人员、进入公司系统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人员、实习人员。其他单位根据相关人员岗位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适用于本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0 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 26861-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DL 560-199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 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 部分:电力线路) DL 5009. 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 部分:变电站) DL 5009. 3-1997 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DL/T 477-2010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Q/CSG 210005-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 Q/CSG211006-2014 4. 术语与定义 -1- 4.1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对劳动生产过程中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 人员传承和提升道德、科学、技术、知识储备、精神境界的行为。 4.2 三种人:电气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 4.3 两种人:电气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 5. 管理要点 5.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原则 5.1.1系统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形成教材开发、课件编制、师资队伍建设及管理模式研究的完 整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和持续提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1.2分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主要分局级、部门级、队所级及班组级,各级 培训应结合各层级人员实际需求情况,分层分级开展。 5.1.3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照国家、行业、上级相关要求,从各层级人员的专业类别、人员 结构、安全风险情况等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培训内容等,最大限度的满 足不同人员的需求。 5.1.4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应覆盖生产、基建、营销、调度等业务专业,实现全员参与的安全教 育大培训模式。 5.1.5培训合格上岗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培训机构 培训考核,实现 100%持证上岗。运行单位“三种人” 、施工调试单位“两种人”必须培训考核合格, 实现 100%持证上岗。新员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能进入现场工作。 5.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 5.2.1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分析 5.2.1.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需求分析应基于上级要求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果等。 5.2.1.2各级单位应认真对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分析过程应考虑: a)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及本单位标准制度的要求。 b)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c)岗位要求。 d)风险评估与变化管理结果。 e)员工安全意识及表现。 5.2.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 5.2.2.1局属各部门、县级供电公司应每年向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培训需求,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 需求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指导督促生产部门、队所编制本层级相应安全教育培训 计划,做好承接、细化工作,安全监管部协助。 5.2.2.2公司各单位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关注以下内容: a)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支持技术。 b)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与控制方法。 c) 事故/事件预防及响应中的程序、角色和职责。 d)依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e)偏离安全生产政策与程序的潜在后果。 f)管理标准与作业指导书。 5.2.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管理 5.2.3.1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纳 入本单位教育培训经费,并予以保证。 5.2.3.2各单位应根据培训需求分析成果在每年 11 月份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和队所(分局)编制 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见附录A) ,于 11 月 10 日前报玉溪供电局安全监管部。 5.2.3.3安全监管部在各基层单位上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基础上,结合需求分析成果于每年12 月 15 前编制完成玉溪供电局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交人力资源部。 5.3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及内容的要求 5.3.1 各单位实行全员(各种用工形式的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必须对从事生产和管理工 作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其他人员应不定期培训。 5.3.2 各单位必须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下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员工必须经过单位、部门(单位所属二级机构,包括队所、车间、分局、分公司、施工处等)和 班组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 学时。 5.3.3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5.3.3.1 单位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理念、现代安全管理知识、电力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业绩和历史经验教训等。 5.3.3.2 部门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在企业安全中的地位与作用、本部门的安全业绩及经 验教训、现时安全状况,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危险点分析与预控、预防工伤事故和职 业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况的识别与处置、典型事例案例等。 5.3.3.3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岗位与企业安全的关系、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岗位安 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特殊情况的识 别与处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现场紧急救护知识及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5.3.4 生产岗位的员工和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