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方案
第一节第一节设备、材料采购的管理方式及程序设备、材料采购的管理方式及程序 1.1.目的:目的: 1.1 确保采购设备、材料 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 确保采购设备、材料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 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设备、 材料款, 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设备、 材料进场进度。 2.2.职责:职责: 2.1 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设备、材料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并提供材设备、材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2.2 工程部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 购设备、材料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2.3 预算财务部负责控制采购设备、材料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3.3.程序:程序: 3.1 工程采购部负责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设 备、材料的采购。 3.2 工程采购部负责拟定《采购合同》,并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3.3 工程采购部按经审批的《采购合同》组织实施采购。 3.4 施工图纸确认后 7 天内, 工程采购部应要求工程部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 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按工程进度设备、材料采购到场工作 计划》,作为设备、材料采购的依据之一。 3.5 所有设备、材料须在工程使用前 20 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3.6 工程采购部会同预算财务部人员实施采购。 4.4. 设备、材料进场管理工作程序:设备、材料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4.1 设备、材料进场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 和工程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4.2 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设备、材料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 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4.3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和工程要求。 4.4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 同要求。 4.5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4.6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 达到的标准。 4.7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4.8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4.9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 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 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4.10 对关键设备、材料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 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4.11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4.12 检查进场设备、材料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13 进场设备、 材料的检查、 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 责会同监理公司、 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 (必要时设计部也参加) , 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4.14 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4.15 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 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 的费用损失。 4.16 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设备、材料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情况, 填写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5.5.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5.1《招标文件》 5.2《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5.3 有关设备、材料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5.4 其他法律法规 6.相关表单 6.1《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计划》 6.2《设备、材料清单》 6.3《设备、材料产品封样表单》 6.4《设备、材料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6.5《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 二、设备、材料批量采购计划二、设备、材料批量采购计划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有效、快捷、保质、 保量的组织设备、材料的批量采购,保证工程及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主要设备采购的清单详见列表。 三、设备、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的方法与手段三、设备、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的方法与手段 1 1、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采购 (1)选择合格的分供方 采购物资时,需在确定合格的分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采购的各 种材料、 半成品按照合同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范要求,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 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有疑问的禁止进货。 (2)材料满足规范要求 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半成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 有关规定进行执行。选用的材料,必须经建设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 (3)加强计量检测 采购物资,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要求 及按经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抽样检验和试验, 并做好标记。 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 则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并把鉴定合格的书面资料上报业主、监理,并保证需复 试的材料、材料半成品的各种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2 2、设备、材料包装、运输、设备、材料包装、运输 1包装 1.1包装的一般条件 1.1.1设备、材料的包装应适应多次运输及装卸的要求。本规格书是最低要 求。 供方在下列条件下应对经受运输和存放的良好包装质量负责。 在运输途中, 包装箱 (或其它包装形式) 能经受各种方式的多次装卸。 在使用现场的气候条件下, 有的货物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露天存放。 有些包装箱必须码垛以尽可能缩小存放空间和面积。 设备、材料应按其需要及特点进行适当包装。 包装与开箱之间的时间最长 12 个月。 1.1.2除了采购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外,包装还应按 JB2536 的要求办理。 1.1.3设备、材料及其附件的开口处,应用堵头或盲板或其它有效方式临时密 封。 1.1.4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装卸用的特殊工、夹具应包括在卖方的报价中。所 有的包装材料及装卸用的特殊工、夹具等由卖方提供,并不归还(除事先申明必 须退回者例外,如集装箱)。 1.1.5买方保留向卖方建议的权利,以保证对某些特殊设备包装的可靠性。 1.1.6卖方应对每一包装箱进行尺寸和重量的检验,并最迟在计划装运日期前 两周向买方提供每一包装箱的尺寸和重量的检验证明书。 1.2包装责任 1.2.1对设备、材料都应进行合适的坚固的包装,以便在多次装卸和各种运输 方式中不发生超出设计极限的应力;卖方应详细说明必要的存放条件,以保证 设备、材料的质量。 1.2.2如果设备、材料的损坏或遗失是由于包装不适当和保护措施较差而在装 卸或运输中发生,则卖方应自费对设备材料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1.2.3如果是由运输部门的责任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或遗失,应由卖方向其 委托运输部门追究责任并处理。 2运输 2.1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运输方式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到货地点由卖 方考虑,最终在签定合同时由双方商定。 2.2对于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合同规定办理。 2.3货物计划发运前 4 周,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如下内容:货物待运日期、 运输方法、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