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蟑螂密度监测实施方案
病媒生物蟑螂密度监测实施方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印发全国病媒生 物监测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6〕215 号)中《全 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 (以下简称《监测方案》 )要求,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 《全国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 (以 下简称《实施方案》 。 (一)监测点的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区)根据本地 生态环境特点、传染病流行情况和卫生创建工作需求设置本 地常规监测点。 在全国常规监测基础上,每个省份选择 2~5 个地级市 (其中应包括 1~2 个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国家级监测点,每 个国家级监测点至少选 2 个县(区)开展监测工作。现有国 家级监测点原则上保持不变,目前尚无国家级监测点或监测 点数量不够的省份,根据生态环境特点、传染病流行情况等 因素提出增加和设立监测点的申请,经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评估后确定。 (二)监测类群与方法 本方案对于国家级监测点、常规监测点的不同病媒生物 生态学及抗药性监测方法提出如下要求(见表 1-1) 。 (三)监测频次、时间 本方案对国家级监测点、常规监测点的不同病媒生物及 抗药性监测频次、时间提出如下要求(见表 1-2) 。 (四)数据收集、上报与分析反馈 各省按照《监测方案》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 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各监测点负责调查、收集和整理辖区 内的病媒生物监测数据,在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 3 个工作日 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本监测点原始记录表和汇总表逐级上报 并汇总,按表 1-2 的时间要求,将国家级监测点监测记录表 和汇总表、常规监测点汇总表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箱 bmjiance@ ) 。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 单位监测数据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逐级审核,如发现问题, 通过电话逐级通知数据报送单位。数据报送单位在 3 个工作 日内对数据核实或解释,并重新上报监测数据。 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将原始纸质版监测记录至少保留 5 年。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监测结束时,应及时对本辖区 内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历年同期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和 本地病媒传染病流行情况,开展病媒生物及传播疾病的风险 评估,提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议,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 门(爱卫办) ,并反馈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未记录 过的重要病媒生物种类需及时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 保留标本以便复核。 2 表 1-1 国家级监测点不同病媒生物的监测方法 监测类群监测类群 鼠鼠 国家级监测点国家级监测点 夹(笼)夜法或粘鼠板法(室内) 可增加:路径法 常规监测点常规监测点 室内可选夹(笼)夜法或粘鼠板法; 室外可选夹(笼)夜法或用路径法 蚊蚊 媒介伊蚊分布区必选:诱蚊灯法、双层叠帐法、布雷 成蚊:诱蚊灯法/CO 2 诱蚊灯法和人诱 停落法/双层叠帐法,至少选其一图指数法、勺捕法 非媒介伊蚊分布区必选:诱蚊灯法、路径法、勺捕法 幼蚊:布雷图指数法/路径法,至少选 可增加:CO 2 诱蚊灯法、人诱停落法、路径法 其一;勺捕法可选 必选:笼诱法 可增加:目测法 必选:粘捕法 可增加:目测法 必选:体表检蜱法和布旗法 必选:目检法 笼诱法/目测法,至少选其一 粘捕法/目测法,至少选其一 体表检蜱法/布旗法,至少选其一 目检法可选做 蚊:幼虫浸渍法、成虫接触筒法,至 少选其一 家蝇:点滴法 德国小蠊:药膜法 蝇蝇 蟑螂蟑螂 蜱蜱 臭虫臭虫 蚊:幼虫采用浸渍法,成虫采用接触筒法 抗药性抗药性家蝇:点滴法 德国小蠊:药膜法 表 1-2 不同病媒生物的监测频次、时间及数据上报要求 监测类群监测类群监测频次监测频次 鼠鼠 蚊蚊 (成蚊)(成蚊) 蚊蚊 (幼蚊)(幼蚊) 蝇蝇 蟑螂蟑螂 蜱蜱 臭虫臭虫 抗药性抗药性 1 次/2 个月 2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2 个月 ≥3 次/年 2 次/年 1 次/2 年 监测时间监测时间 单月 活动期每半月 活动期每月 活动期每月 单月 蜱活动高峰期每月 1 次 平时可根据报告监测 4 月、9 月集中调查 蚊、蝇活动期 蟑螂全年 上半月上半月 上旬上旬中旬中旬 鼠 成蚊 幼蚊 蝇 蟑螂 下半月下半月 下旬下旬 数据报至国家疾数据报至国家疾 控中心时间控中心时间 次月 5 日之前 当月 20 日之前; 次月 5 日之前 次月 5 日之前 次月 5 日之前 次月 5 日之前 成蚊 蜱 (无要求) (无要求) 3 月可在下 次月 5 日之前 旬 当年5月31日和 10 月 31 日之前 当年 11 月 30 日 之前 4 二、蟑螂监测实施方案 (一)监测生境的选择 每监测县(区)可选择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餐饮环境、 医院、居民区各不少于 2处,按照粘捕法开展监测;或参照 GB/T 27773-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中相关要求 (附录5-1) 选择抽样量和生境按目测法开展监测。 国家级监测点每个市选择不少于 2 个县(区)。 (二)监测时间 粘捕法全年监测,至少两个月监测一次,监测时间为奇数月 的上旬。 目测法一年至少进行两次,每半年完成 50%监测抽样数量。 (三)监测方法 国家级监测点必须采用粘捕法进行监测。常规监测点可根据 实际情况至少选择一种方法进行监测。 粘捕法:统一用得硕粘蟑纸(规格: 170mm×100mm)调查, 粘蟑纸中央放 2 克新鲜面包屑等作为诱饵,每处布放不少于 10 张 粘蟑纸,晚放晨收,记录粘捕到的蟑螂种类,以及雌、雄成虫和 若虫数,并记录有效粘蟑纸数(见表 5-1,汇总表见表 5-3) ;同 时记录每个场所 3min 内观察到的蟑螂种类、数量、活卵鞘数和蟑 迹(空卵鞘壳、死尸、残尸等)数(见表5-2,汇总表见表 5-3) 。 市场和超市布放在食品加工销售柜台,餐饮环境和宾馆布放在操 作间及餐厅,医院布放在病房,居民区布放在厨房。每个标准间 (房间数按 15m /间折算)放置 1 张,若监测点面积不足,须另加 相同环境类型场所。不得选择一周内药物处理过的场所作监测点, 每次监测时,粘蟑纸必须更新。 目测法: 参照 GB/T23795-2009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 中 3.3 目测法进行。在监测房间内选择蟑螂栖息活动的场所,用 手电筒照明,检查并记录每个场所 3min 内观察到的蟑螂种类、数 量、活卵鞘数和蟑迹(空卵鞘壳、死尸、残尸等)数(见表 5-2, 汇总表见表 5-3) 。 (四)统计与计算 (1)粘捕法 2 (2)目测法 6 (五)标本收集 对于监测捕获的蟑螂,选择体态完整者分类鉴定,并做成针 插标本备查,以便于标本复核和质量控制。 (六)附表及附录: 表 2-1 蟑螂密度监测记录表(粘捕法) 表 2-2 蟑螂密度监测记录表(目测法) 表 2-3 蟑螂密度监测汇总表 附录 2-1 评价城镇蟑螂控制水平的抽样数量表 粘蟑板:采用规格粘蟑板:采用规格 100*170mm100*170mm 生产厂家:杭州得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家:杭州得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表表 2-12-1蟑螂密度监测记录表(粘捕法)蟑螂密度监测记录表(粘捕法) 调查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调查地点:______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