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1、、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2 2、、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 3 3、、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4 4、、程序:程序: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 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 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 45 度的斜坡下面或 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 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 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A)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 2~5m 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m 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 15~30m 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B)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 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 业。 c)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 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 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 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i)4.2.3 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j)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 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k) 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 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l)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 为高处作业。 m)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 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 高作业。 3) 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a)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 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 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 安全规定。 b)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 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c)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 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 登高作业。 d)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 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 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e) 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 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 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 隔离措施。 f)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 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 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 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 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g)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 距 2.5m 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低压) h)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 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并要有专人监护。 i)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 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 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j)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 立梯坡度一般以 60 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 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 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 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k)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l)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 充足的照明。 m)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 时(即化工危险部位) ,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 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 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 现场。 n)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 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o)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 、瓦楞铁、塑料屋 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 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p)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 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 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 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a) 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 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 高审批手续。 b) 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 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 。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 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c) 10m 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 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d) 10m 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 部位高处作业, 由安全部部长审批, 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5) 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a) 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 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 定追查责任。 b) 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 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 须执行。 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 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 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