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的决定》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 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 “ 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桂发〔2015〕15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 〔2016〕9 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实施 “ 五年攻坚战、 共圆小康梦” 六大行动坚决打赢“ 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贵 发〔2015〕17 号)文件精神,建设全市统一高效的脱贫攻坚大 数据管理平台,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改善扶贫信息化 建设应用基础环境,建成全市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 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 现市、县、乡、村四级高速接入。 2016 年,配合自治区完成扶 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完善扶贫信息业务系统功 能。全面采集 29.6322万贫困人口、360 个贫困村的基础数据, 实现扶贫系统数据大集中。 到 2017 年,完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扶贫机构网 络全接入,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网络高速连接,全市所 有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宽带网络;配合自治区,开发完 成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子平台 11 个应用模块,实现与扶贫业务 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到 2019 年,完成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建设,向相关部门 及社会公众提供扶贫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 航等服务,提高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扶贫工 作的透明度。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1. 建设市级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系统。对自治区扶贫开发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建立贵港市脱贫攻坚信息系统, 争取建成全市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 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村 四级高速接入,对全市 29.6322万贫困人口、360 个贫困村的基 础数据,可以进行实时录入、清洗、更新、汇总、统计。依托 贵港市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系统,把农业、交通、水利、教育、 人社、民政、卫计等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整合起来, 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全市脱贫攻坚提 供有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2. 建设支撑子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资源,共享 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运行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数据 库;依托数字证书、安全邮箱、安全防护等应用服务,有效保 障平台数据安全;共享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队伍 资源,采用部分外包等方式,对大数据平台进行维护,确保平 台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扶 贫办) 3. 建设共享交换子平台。制定扶贫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 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统一 扶贫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标准,构建标准化的扶贫数据信息资 源目录体系。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 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 资源库等基础信息资源,采集税务、民政、交通运输、金融、 信用、健康、就业、社会保障、统计、城乡建设、水库移民等 扶贫业务相关领域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 建设应用子平台。加快建设应用子平台 11 个应用模块, 即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管理模块、帮扶需求对接模块、 扶持生产发展模块、转移就业发展模块、移民搬迁安置模块、 低保政策兜底模块、医疗救助解困模块、教育资助扶持模块、 社会扶贫模块、扶贫资金管理模块、扶贫项目管理模块。根据 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模块功能,做到系统功能与业务同步 发展。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5. 建设服务子平台。 整合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资 源,建设面向扶贫相关机构和扶贫对象的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 子平台,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 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扩大扶贫开发的社会参与面,为精准扶 贫、精准脱贫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服务。 (责任单位:市扶 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 宽带广西” 行动战略, 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规 模, 提高基层宽带网络质量和服务应用能力。大力发展应用 3G 、 4G 等移动通信技术、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等技术,丰富贫困地区 获取扶贫信息的手段,促进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服务多样化、 高效化、便捷化,为大数据平台建设夯实网络设施基础。 (责任 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移动贵 港分公司,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贵港分公司)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协调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项目 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为 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重点协调项目立 项、财政资金支持、部门之间数据采集共享、数据动态管理等 工作事项。各单位落实 1 名分管同志、1 名信息化工作人员负责 对接工作。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对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管 理,各级扶贫业务相关部门需及时录入、更新、维护与本部门 相关的扶贫业务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全面、真实、精准。严格 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确 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平台建成后高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扶 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人才支撑。 围绕将广西扶贫信息中心打造成脱贫攻坚大数据信息枢 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乡、村五级扶贫信 息员队伍。到 2017 年,市、县、乡三级均需落实 1 名信息管理 责任人及 1 名以上专职信息员,每村至少有 1 名会进行信息系 统操作、会进行系统动态管理的信息员。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 提高信息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财政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开展项目验收。在平台建设期间,市扶贫办、发展 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每6 个月对大 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金使用、 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平台建设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配合自 治区进行竣工验收。 (二)加强项目应用效果检查。市扶贫办定期对平台数据 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平台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 按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动态更新,是否存在迟报、错报、漏报 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工作人 员责任。 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