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 管理、调控所产生 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在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过 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一方面与行政法的关系很密切; 另一方面又与民法、商法的联系很密切。经济法既有调整纵向关系的 法律规范,又有调整横向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是公法,侧重于调 整政府平衡协调济生活中发生的政府与商事主体间的关系, 强调政府 与商事主体间责、权、利、效的一致性。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以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为标准, 对法律体系划分 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即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之一。 在 经济法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包括:企业组 织管理法、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它们有机联系地 统一整体为一部多层次、门类齐全的经济法。 探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需要凭借法理关于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 稳定 性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和法律概念是构成法的三要素, 没有具体法律规则时, 可以藉助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解决现实中发生 的法律现象,此即法律原则补充法律漏洞、 强化法律调控能力之功能 和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亦即在经济法的法律创制和法律实施中 所应遵循的基本的法律原则。 精确定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经济 法的有效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保证经济法运行的基础; 同时, 在经济法的执行过程中, 坚持一定的原则也是贯彻执行经济法的基本 保证。 一一 经济法现状以及经济法概念诸说经济法现状以及经济法概念诸说 如今,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 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 来越突出。它从原来的民商法中分离出来, 是因为有自己特定的调整 对象,即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只要是有自己的特定 调整对象,那么它就是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 对于经济法的概念来说,中国学者就有不同的观点,比如“国家 协调说” “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 “纵横统一说” “国家调节说” “国 家调制说” “需要国家干预说”等①。上述诸多观点,虽然在表述上 不尽相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都强调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 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存在的。 经济法分为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 在市场规制方面,经济法一些 法律规范有利于防止垄断、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 于市场的有序平衡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在宏观调控方面,当国家的金 融、货币、税收等出现问题的时候,经济法会起到宏观调控的功能, 国家的经济稳定发展得到保障。 二二 法律原则层次论与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法律原则层次论与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 (BLACK‵S LAW DICTIONARY)所下定义,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 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 2 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价值的具体体现, 同时又是构 成法律规范体系之根本所在, 它可以弥补在其自杀身逻辑演绎中经常 发生的法律适用脱离法律原初目标的弊端, 给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以 合理、合法的依据和限制。法律原则也是一个法律部门存在之根本。 任何法律部门如果不能通过归纳跟演绎,恰当地总结出若干法律原 则,而只依赖于某种价值取向,则难以构造出一套相对严格周密的理 论和相应的实在法体系。正是基于某种原则,不同的规范和制度才得 以有机的统一于某个法律部门, 按照一定的宗旨贯穿联系起来。 法律 原则分为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 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各种 学说深刻影响着经济法的历史和现实面貌。 经济法从中吸收养分,不 断得到充实,因而相关的、更高级的一些原则也会出现在经济法中, 为经济法所遵循和援引,这也就成为一般经济法原则。同时,经济法 又具有自身特有的原则,这些特有原则就是所谓的经济法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统摄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原则, 在这 一法律部门内部应该具有最高的普遍性、 概括性,体现经济法的本质 属性,是整个经济法的指导原则。它是属于上层建筑中制度的范畴, 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它是经济 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根据, 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 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 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中国的学术界有不同的表述。 比如, 李昌麒定义为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意于经济法律之 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 3 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总值的具体体现, 是经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 性准则.”漆多俊认为: “经济法的本原则指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其所有 的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都必须贯彻的准则。 ”法律的 基本原则是法律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精神价值, 反映了它所涵盖的各部门法或子部门法的共同准则。因此,我认为,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之中, 在国家协调本 国经济运行过程中起根本性作用的根本准则。 三.经济法的确立三.经济法的确立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标准 首先,它必须是法的则。原则与规则不同,规则较为具体,而原 则更为抽象。法的原则概括面广、稳定性强、适用范围宽、效力层次 高、指导作用大等,规则则相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一种发的 原则,否则就不可能成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再次,它必须是经济法的原则。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首先要 确定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必须是经济法的原则,否则就不能成为经 济法的基本原则。 最后,它必须是经济法原则中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以众多经济法具体原则中概括出来的、经济法领域最高层次的原则。 它统率经济法的各种具体原则,是原则的原则。 4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方法② 对于我国目前经济法确立的方法, 不同学者有不同的描述。 张守 文教授的方法是系统网络分析方法以及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方法。 系统 网络分析方法,在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时, 就应该把整个经济法理 论作为一个整体, 对其中的基本原则与相关的理论之间的关系进行动 态观察,并对各个问题进行级次分解研究,这样,就可以把基本原则 问题放到整个经济法各个理论问题所构成的网络中来来进行研究, 从 而找到其在网络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相关理论之间的关联。 结构行为 绩效分析方法,可以具体分解为结构分析、行为分析、绩效分析以及 关联分析的方法。这些方法提供了值得重视的分析视角和路径, 在许 多领域都可以有其应用, 但在各个领域中对于相关概念的具体理解可 能是不同的。对上述两类确立方法,从系统网络方法的角度来说,经 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围绕“调制”这一中心范畴,主要强调调制 的内容;从结构行为绩效的方法来看,应强调法定、适度、效益的精 神,即强调调制的的法定性、适度和绩效性。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 (1)由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高于经济法具体原则,同时也高于经 济法律规范, 因此凡是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