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2019年3月20日增值税改革
深化增值税改革 100 问 ——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 货物和劳务税司,2019 年 3 月 20 日) 1.自 4 月 1 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答: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 年 4 月 1 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 16%的税率降至 13%,将交 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 10%的税率降至 9%;保持 6% 一档的税率不变。 2.自 4 月 1 日起, 适用 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 哪些? 答: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 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 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税率为 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适用 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 1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 地使用权) ,税率为 6%。 4.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 产品,原适用 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答:有调整。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对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 10%扣除率的,扣除率 调整为 9%。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能否按 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答:可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 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额。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 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 值税扣税凭证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及农 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进项税额。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 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 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 2 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 9%的扣除 率计算进项税额。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 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 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 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 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 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 项税额的凭证?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 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 项税额的凭证。 10.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 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 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 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该 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可以同时适用农产 3 品加计扣除政策。 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 增值税政策的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 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 增值税政策的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 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 托受托加工 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 是否需要分别核算? 答: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 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 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 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3. 我单位 4 月份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答:不需要,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 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14. 我单位 2018 年 6 月购入一层写字楼, 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 2018 年 7 月申报 抵扣了 60%,在今年哪个月份就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 40%? 4 答: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 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 我单位 2019 年 1 月购入一层写字楼, 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 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40%未抵扣, 我单位能否在 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 40%不动产进项税 额。 答:可以,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月份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6. 我单位 2019 年 4 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 增加 不动产原值超过 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设备、中央 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答:不需要,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 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能否抵扣进 项税? 答:可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从 4 月 1 日起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航空、铁 路、公路、水路客票的,如何从日期上判断是否可以抵扣进 项税? 答:以客票上注明的运输服务提供日期判断。票面注明 5 服务提供日期在 2019 年 4 月 1 日以后 (含)的,可以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的,如何判断进项税抵扣政策执行起始日期?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实际发 生日期在 2019 年 4 月 1 日以后(含) ,并取得 2019 年 4 月 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进项税额。 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 扣进项税? 答: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 扣进项税。 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允许作为进 项税抵扣的客票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 抵扣进项税额。 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可以作为进 项税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可以作为进 项税抵扣的凭证有: 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