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楼承包合作协议
茶楼承包合作协议茶楼承包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承包位于*****市的***茶楼, 经双方共同商议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包***茶楼的总投资为陆万元人民币(60000。00 元) ,由甲乙双方各出资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 元) 。在承包合同 签定后的五日内必须到位。 二、茶楼承包期为两年, 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不参与任何 管理事务。无论茶楼其经营状况如何, 甲方每月按时支付给乙方投资 回报金壹仟伍佰元人民币(1500。00 元) 。支付时间为第二个月的前 十日内。 三、茶楼的承包合同,必须是甲、乙双方共同与出租方签订才有 效,任何一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都视为无效。 四、所租用的物件, 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双方在清单上 签字认可,任何一方签字都无效;租用物件所需押金的交付与退还, 必须是双方在场方能进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交付和退 还。 五、茶楼前三个月的承包费(房租、出租方的收益金) ,可从总 投资金中支付,之后的承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在茶楼的经营管理过程中, 必须对租用的物件做到精细 管理,如造成租用物件的损坏和遗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有义务让乙方了解茶楼的经营状况, 乙方对茶楼的经营 可以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但不得干涉茶楼的正常经营。 八、茶楼承包合同到期或者出租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 甲方一 次性还乙方的投资金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 元) 。出租方要求提 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由甲乙各二分之一进行分配。 九、茶楼承包合同到期后, 若双方需要继续合作或者需要扩大规 模,可由甲方共同协商。 十、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订立,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若一方违 约,必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 元) 。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修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由甲、乙双方 各执。 甲方: 乙方: 二 00 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