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页眉内容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分类. 1 5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2 6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场地及教学、生活设施. 2 6.1 培训场地. 2 6.2 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2 6.3 设施、设备及器材. 2 7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教员. 3 7.1 管理人员. 3 7.2 教员. 3 8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及管理. 4 8.1 组织机构. 4 8.2 教学管理. 5 8.3 教员管理. 5 8.4 学员管理. 5 8.5 设备管理. 5 8.6 档案管理. 5 9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 5 9.1 评审形式和内容. 5 9.2 评审程序. 6 9.3 综合评定.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设施、设备、器材配置要求. 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培训设施、设备、装备器材配置要求. 9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第二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施、设备、器材配置要求. 16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表. 17 参考文献. 3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39 页眉内容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 队、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王宝伟、谢树俊、谢涛、韩子忠、俞君峰、米文忠、丁先 孔、李振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消防安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发生的许多重特大火灾都暴露出社会公 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缺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的突出问题, 究其原因一方 面是因为我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数量少, 不能满足服务社会消防培训任务的需求; 另一 方面是由于我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标准, 一些培训机构不具备应 有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影响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开展 消防安全培训的要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对社会消 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原则性规定。 制定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社会消防安全培 训机构的教学设施、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内容进行量化、细化, 为社会力量开办社会消防 安全培训机构提供指导,并为相关部门评审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分类、设置条件以及场地、设施、 师资及管理人 员要求,规范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程序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和评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 国家职业标准·灭火救援员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9 页眉内容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socialized fire safety training organizationsocialized fire safety training organization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面向社会从事消防职业技能 培训和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的专业机构。 • 消防职业技能培训fire occupational skill trainingfire occupational skill training 包括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 • 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specialized fire safety trainingspecialized fire safety training 除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以外, 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消防知识水平为目的开展的消防 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分类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内容分为两类, 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可以开展 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第二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可以开展消防安全专 项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联合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 应 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应制定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章程,其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配备与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相适应、结构合理、符合任教资格的专兼职 教员队伍。 具有与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 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办学经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场地及教学、生活设施 培训场地 自有培训场所应具有产权;租赁培训场所的,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 与培训能力相对应的培训场所面积应分别符合表1的要求。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39 页眉内容 类别 第一类 第二类 教室建筑面积 ≥300 ≥120 技能实操教室 ≥200 灭火救援员技能培训场地 占地面积 ≥2300 ≥200 理论培训场所为标准教室, 其设置应符合 GB 50099-2011中 5.2的要求, 配备满足授课需要 的桌椅和多媒体演示播放设备。 技能实操教室宜与理论培训场所合并设置。 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办公用房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办公室应配备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等。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宿舍面积应不 小于 2.5m2/人。 设置的食堂、餐厅应能满足同期最大培训规模就餐需要。 设施、设备及器材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配备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 满足培训要求,租赁培训设备的,租赁期不应少于3年。 承担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的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教学专用 设施、设备、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要求,并有充足 的实习操作工位。可参照附录A配备教学专用设施、设备、器材。 承担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培训的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教学专用设施、设 备、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国家职业标准·灭火救援员》要求,并有充足的实习操作工位。 可参照附录 B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