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 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 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 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 具住站手续。 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 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 2 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 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 对重症、急症、 体温超过 38℃ 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 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1 治疗室工作制度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 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 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 2%戊二醛),头 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 75%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 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患者自带药品,未经 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2 妇检治疗室工作制度妇检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 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 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 接手续。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五、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六、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 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 七、已用过的处置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消毒后,再同供应 室对换。 八、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九、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十、清洁用具要专用。 3 人工流产室工作制度人工流产室工作制度 一、人工流产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流产 室必须穿戴工作衣、鞋、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与 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二、人流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 定位置。消毒用品要有明显标志,使用后的器械要及时检查 清理,不得与消毒物品混放。 三、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试测负压,吸刮时,负压不得 超过 400mmHg。 四、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 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或业务站 长。术后要仔细核对刮出的胚胎组织是否与妊娠月份相符 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 五、受术者术后需观察 2 小时,无异常方可离站。 六、人流室应每周彻底清理消毒一次。 4 手术室工作制度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 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及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 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 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载手术室 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二、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 三、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应查对姓名、手术名称、部位、麻醉 方法及麻醉用药。 四、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未经站长同意一律不准外 借,均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以保 证手术正常进行。 五、手术包及器械应定期消毒,并标明消毒日期,定点存放, 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及器械。 六、手术室内麻醉药、剧毒及消毒药品须有明显标志,根据 医嘱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 5 七、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手术前后必须详细清 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手术后及时清理,消毒手术室, 清洗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手套敷料。 八、凡与手术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手术室,如确需进入, 应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内,听从手术室人员指挥, 不得影响手术人员的工作。 6 检验室工作制度检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 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发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 二、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 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 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宇航局。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 采集。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 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 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四、检验结束后,要及进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 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7 五、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 感染。 六、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定期检查试剂 和校对仪器灵敏度,加强质量控制。对剧毒、易燃、易爆, 强酸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 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药房工作制度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人员一律凭处方发药。收方后药房专业技术人员应 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 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二、药房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 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三、药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 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 理性,对临床诊断。 四、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 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五、药房实行“金额控制”,药房人员必须当日结 帐,与收费室核对无误后将处方订成册。药品金额每月累计 小结,年终结算。 六、贵重药品及毒、麻剧药实行“数额控制”,按 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做好逐日消耗统计,按月盘点,全年累 计结算。 9 七、青、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等,需按常规皮试 的药品,务必经注射室标明皮试(一)后方可发药。 八、要搞好药品检查,每季度盘点一次,防止积压、 霉烂、过期、变质和脱销。 九、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药房。 10 B 超室工作制度 1、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根据检查部位,通知患者做 好检查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