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检测 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2、各室如需新购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需报质量室统一购置; 3、质量室应注意采集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技术资料; 4、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质量室建立档案,统一编号、保存; 6、技术资料应根据有关要求、分类、重要性等情况确定保存期限。 一般情况下各种法规、标准、规范应保存至有效期过后两年; 检验报告和记录一般保存两年,当有合同要求时,记录的保存期应按 合同要求执行; 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报经质量主管批准可延长保存期限; 7、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报技术主管批准,登记后予以销 毁; 8、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副本的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 试验环境条件管理制度 为保障试验环境条件满足检验工作及其相关 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1、检验室应保证检验时的现场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满足有关 标准规范要求,不应对检验结果或对检验设备的计量准确度造成不利影 响; 2、在检测站以外场所进行的检验工作,应首先确认环境条件是否满 足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对检验环境条件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要有足够的预 见,以避免对检验操作及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3、对开展检验工作的环境条件要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项目负责 人应确保环境控制设施运转正常,认真填写设备使用和环境监测记录,发 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室主任或质量主管。 4、检验室应注意周围环境因素,如灰尘、电磁干扰、温度、湿度、 电源电压、噪声、振动、雷电、有害气体等的影响,以免影响工作质量。 5、检验室应制定停电、停水、火灾等非正常情况的应急预案,在检 验过程中非正常情况发生时,应保全检验数据或重新组织检验。 6、检验设施的布置及检验工作的开展应尽量避免相互之间的影响, 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7、在现场或其它临时场所进行的检验工作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防止其他因素的干扰。必要时应立即停止检验工作,待条件满足后检验工 作方可继续进行。 8、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检验区域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占用检验区域时 应确保对该检验工作无不良影响,并经检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9、进入和使用有影响工作质量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严格限制无 关人员出入。 10、顾客要求进入检验区域,对所委托的检验项目进行现场观看时, 应遵守检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履行必要的申请和批准手续,经室(副) 主任批准并在其指定人员的陪同下观看相应的检验项目。 11、检测站应有良好的内务管理,制定内务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清 洁、卫生、文明、环境、设施管理等。 检测试验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检测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检验 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检验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 程和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 3、检验人员在使用检验仪器设备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和使用记 录,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后方可使用,并于使用后进行记录; 4、检验人员在使用检验仪器设备过程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 立即停止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5、在施工现场进行的检测检验工作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及有关行业、工种的规定,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6、用于检验工作的电脑应安装防病毒软件,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电脑; 7、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离开检验现场时,应注意断电、断水、 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按有关规定存放消防器 材,负责培训职工的消防知识。 仪器设备报废处理制度 检验仪器设备在使用、保存过程中,必然会 因技术性能的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用过高等原因而失去使用和 维修价值。因此,对这一类设备应进行报废处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1、检验仪器设备报废条件 1) 、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维修费 过高、耗能过高、效率太低已被淘汰的设备。 2)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陈旧,精度低劣,且无法改造利用的设 备。 3) 、严重损坏或经常出现故障,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设备。 5) 、经常出现故障,不适宜用于工作的设备。 6) 、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淘汰及停止使用的产品。 2、程序 1) 、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由业务室主任向质量室提出申 请,由质量室委托有关计量测试部门进行检定,提出使用范围的建议,报 质量主管审批,并有关情况记入该设备档案。 2) 、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所在室提出报废申请报质量室,质量室报 技术主管或质量主管审批后,提交站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废的设备应在 设备档案中予以记录。 3、已报废的检验仪器设备应在显著位置进行标识,并不得继续存放 在检验室内。 4、报废仪器设备各室不得擅自处理,由质量室统一回收、处置,并 报财务部门进行帐目处理。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站化学试剂的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 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根据规定,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1、化学试剂的购置 由试验室提出购置计划报质量室,质量主管批准 后,指定专人采购化学试剂。对性质不稳定、久置易变质的化学试剂,每 次不宜购置过多,做到既保证检验工作需要,又有一定的存量。 2、一般化学试剂应放在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应当符合 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 火、防晒等安全设施。 3、化学试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接触化学试剂。 4、试剂的标识应有编号、名称、规格、化学方程式、说明等项,没 有标识的试剂,在末查明前不能随便使用。 4 试剂在取用时要严格按照试剂取用相关注意事项,防止取用不当造 成试剂质量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5、带入工程检测所用试剂,要包装完好,轻拿、轻放避免破损的事 故的发生。 6、化学试剂因变质报废的,应妥善处理。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检验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定本制 度。 1、检验仪器设备档案是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在 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修、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 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样、声像、记录等不同载体的材料,以 及随机文件材料 2、质量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档案管 理工作。 3、仪器设备按程序验收后所有资料交质量室,由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员建立档案。 4、建档内容包括:从申购设备到验收完毕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和技术 性文件、仪器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出厂日期、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出厂合格证、仪器设备说明书以及接收 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周期检定书,维护、维修记录和维护计划,目前放 置的地点、责任人等。 5、仪器设备档案借阅:检验室借阅仪器设备档案资料须经室主任同 意后方可借出,重要的资料经质量主管同意方可借出。外单位人员不得随 便借阅。 6、设备管理员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周期清查档案资 料,以防有丢失或其他事故出现。 检测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