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中、清标的含义及作用、流程
-清标工作的概念和目的- 背景背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行之后,建筑工程交易合同的签订由定额计 价方式的总价合同转为清单计价方式的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有机结合的合同方 式, 评定标规则由单独使用综合评估法转变为经评审的最低价和综合评价法结合 使用,招标方式的转变,对评标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所以,工程量清单招投 标的基本流程是开标、清标、评标、定标。 概念概念:所谓清标就是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 基础性的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 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清标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 技术标和商务标都有进行清标的必要,但一般而言,清标主要是针对商务 标(投标报价)部分。清标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现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 律法规的框架体系内,清标属于评标工作的范畴。清标已经被当前招投标实践证 明是必要和可行的一种做法,有利于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标前清标, 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框架体系内可以看作是 评标活动的前期准备,属于评标的铺垫,是评标的一个主要环节。 -清标工作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评标之前,清标专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所有投标文件编制的合法性、 合理性、 规范性、 准确性进行核查、 分析及说明。 (北京实行的是标前清标,方法和我公司做法流程类似,不一致的的是北京 做的是标底,不是最高投标限价,清标提供的是一个完整的清标情况的报告。深 圳市实行的是标后清标,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 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并向定标委员会提交清标报告,定标时间可相应顺延。定 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或联合项目业主单位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为招标人或 项目业主单位在职在岗员工,招标人不得委托外部咨询机构定标). -清标工作的目的- 是通过清标专家对投标文件客观、专业、负责的核查、分析,找出问题, 剖析原因,给出专业意见,供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参考,以提高评标质量,为后 续的工程项目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避免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的纠纷和防 止工程腐败、暗箱操作,是科学、合理、有效评标规则的一个必经阶段。 -清标工作的组建- 清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组 负责清标。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 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 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 询单位组成清标工作组(基本是谁做最高投标限价,谁来做清标工作)。清标工 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视工程大小确定。 -对清标工作组的要求- 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工作原则、评标保密和回 避等规定。清标工作应当客观、准确、力求全面,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清 标工作中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歪曲事实行为的,视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偏差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查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 应招标文 件。 二是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更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审 查。 三是计算错误审查,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进行审查。 四是合理价分析,对工程量大的单价和单价过高于或过低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五是对措施费用合价包干的项目单价, 要对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 行审查。 六是对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及要素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测算。 七是对投标人所采用的报价技巧,要辩证地分析判断其合理性。 八是在清标过程中要发现清单不严谨的表现所在,妥善处理。 -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几个要点,在清标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都应在答辩会上提出,由 投标人做出解释或在保证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 由投标人对其不合理单价进行 变动。另外,在施工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 明确。 -清标工作标准- (一)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 文件进行排序; (二)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 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 存在的所有偏差;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四)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 (六)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清标情况报告和内容 清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主要依据, 它的准确与否将可能直接影响评标 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最终的中标结果, 因此, 清标报告的正文应阐述清标的内容、 清标范围、清标方式、清标结果和主要问题等,主要包括算术性错误的复核与整 理、不平衡报价的分析与整理、错项、漏项、多项的核查与整理;综合单价、取 费标准合理性分析和整理;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分析和全面性分析与整理,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 明显的文字错误的核查与整理主要包 括: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内容、规模、标准、特点等具体情况;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及其他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 因素; (四)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 存在的所有偏差; (五)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六)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错误的情形; (七)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建议的修正结果; (八)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 (九)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细微偏差的情形和进行相应补正所依 据的方法、标准; (十)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 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的摘录; (十一)需要提请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第(五)、(八)项进行确认,对上述 第(六)、 (七)、 (九)、 (十)项向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建议; (十二)其他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要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投标文 件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