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处理检验标准20101
表面处理检验规程表面处理检验规程 1 1、目的、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量不良品输入下道工序。同 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 2、范围、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金属表面处理检验规范适用于电镀、氧化、化学处理、阳极处理、喷塑、喷 漆、喷砂、拉丝等金属表面处理的检验。 3 3、定义、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铝及铝合金以保护和装饰为主要目的,在阳极氧化膜表 面涂装有机聚合物膜得到的阳极氧化复合膜。 3.1 A 面:指表面处理要求的正面(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3.2 B 面:指表面处理要求的四侧边(需将表面处理件偏转 45~90 °才能看 到的四周边)。 3.3 膜厚:必须符合图纸规定。 4 4、职责、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生产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5.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5.1A 级表面: 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 (如: 面壳的正面和顶面, 后壳的顶面,手柄, 透镜,按键及键盘正面,探头整个表面等)。 5.2B 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左右侧面, 底壳或后壳的左右侧 面及背面等)。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 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5.3C 级表面: 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 (如: 面壳的底面, 底壳或后壳的底面, 内部零件表面)。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 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5.4 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表面。 5.5 基材花斑:电抛光、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材 料微孔等原因所造 成的、 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 块状花纹 外观。 5.6 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 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5.7 浅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 它无镀(膜/塑/漆)层表 面则为: 目测不明显、 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 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数控冲床加工中机床台面对板材的摩擦产 生的轻微痕迹属于此类划痕。 5.8 深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 对其它无镀(膜/塑/漆) 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 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9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 下的小坑状痕迹。 5.10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 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5.11 烧伤:拉丝、电抛光、电镀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零件表面过热而留下 的烧蚀痕迹。 5.12 水印:电镀、氧化或电抛光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 斑纹、印迹。 5.13 露白:镀锌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新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 无钝化膜现象,呈现为区别于周围颜色的白色。 5.14 修补:因膜层损伤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5.15 色点:由材料、模具、环境或设备中的灰尘或夹杂物等影响,在表面处理 层中形成不同色的斑点。 5.16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 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5.17 挂具印:指电镀、电抛光、氧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 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 的现象。 5.18 氢脆:由于浸蚀、除油或电镀等过程中金属吸收氢原子和有应力存在下而 引起的脆性。 5.19 针孔:表面处理上可看见类似针剌成的微小孔。 5.20 孔隙率:单位面积上针孔的个数。 5.21 起泡: 在电镀中由于镀层与底金属之间失去结合力而引起一种凸起状缺陷。 5.22 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或镀层厚度不均造成零件 表面的异常区域。 5.23 桔皮: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5.24 粉化:氧化膜表面疏松引起的粉沫状物。 5.25 露底: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6.16.1SQA/TQCSQA/TQC 工程师工程师 根据此规范监督供应商的金属表面处理制程控制、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根据此规范监督供应商的金属表面处理制程控制、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 6.26.2IQCIQC 和机加中心质检员和机加中心质检员根据此规范进行成品检验。根据此规范进行成品检验。 7.7.检验方案检验方案 7.1 一致性和外观:全检项,或由 IQC 工程师根据实际来料品质状况依据《检 验方案调整工作规范》 对具体物料检验方案实施调整; 7.2 性能:抽检项。 IQC 或机加中心质检员每批零件核查供应商检验报告,每季 度对每种表面处理 至少检验一次。当外观检验发现存在有可能影响性能的缺陷 时,需及时检验该批零件或制作试样进行性能检验。 8.8.检验项目及方法检验项目及方法 8.18.1 试片制作要求试片制作要求 8.1.1 若测试面积足够,可以实际零件做试样。 8.1.2 当表面处理后的工件大小、形状或材料不适用于试验时,或者当表面处理 零件数量太少或价格 昂贵而不适合于进行破坏性试验时,可通过制作标准试片 进行性能检验。 8.1.3 表面粗糙度: Ra ≤ 1.6m; 8.1.4 表面处理:与被测零件同批次进行相同的表面处理工艺。 8.1.5 试样必须在表面处理 24 小时以后三天以内进行试验。 8.28.2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 视力:校正视力 1.0 以上。 目视距离:检查物距眼睛 40cm~60cm。 目视角度:45 度~90 度(检查时产品应转动)。 目视时间:A 级面约 15 秒/面,B、C 面约 10 秒/面。 灯光:大于 500 LX 的照明度或正常迈瑞公司车间照明度。 9 9 喷砂拉丝喷砂拉丝 9.1 喷砂和拉丝的目数符合图纸要求, 图纸未指明时喷砂按 120 目的标准, 拉丝 按 220 目的标准; 9.2 拉丝方向按图纸要求,图纸未指明时与零件长边方向一致; 9.3 拉丝后整个表面纹路均匀; 9.4 喷砂后零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变形,形位公差符合图纸要求。 1010 塑层漆层塑层漆层 10.1 喷塑喷漆的颜色符合图纸要求,以目视检验为主,不得有明显色差;比对 标准色板或签样, 以一致或极接近为合格;对目视有异议时用色差仪检测,判 定标准按 MRSZS05N01-311 《产品颜色及色板管理工作规范》。 10.2 电泳漆层颜色符合图纸要求,图纸未指明时为黑色。 1111 电镀锌电镀锌 11.1 镀层结晶均匀、细致;颜色符合图纸要求,图纸未指明时为彩虹色; 11.2 允许表面缺陷: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而导致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 或光泽,盲孔、通 孔深处可以无镀层。 1212 电镀镍电镀镍 12.1 镀层结晶均匀、细致;普通镍镀层呈稍带淡黄色的银白色,光亮镍镀层是 光亮的银白色; 12.2 允许表面缺陷: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而导致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 或光泽,盲孔、通 孔深处无镀层,但需防锈处理。 1313 化学镀镍化学镀镍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