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梅乙技术指导手册
某某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某某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技术指导手册技术指导手册 ((试试行行)) 某某市市妇妇幼幼保保健健院院 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目目录录 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0 0 二、工作内容二、工作内容1 1 (一)健康教育(一)健康教育1 1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1 1 (三)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三)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3 3 (四)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四)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8 8 (五)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五)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1111 (六)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六)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1111 三、信息管理三、信息管理12 12 附件:附件:13 13 附件附件1 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1515 附件附件2 2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1616 附件附件3 3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1717 附件附件4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方案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方案1818 附件附件5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 流程流程2222 附件附件6 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2525 附件附件7 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的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的用 药方案药方案2626 附件附件8 8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2828 附件附件9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流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流 程程3030 附件附件1010某某市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及某某市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及CD4CD4+ +T T淋巴细胞检测区域划分表淋巴细胞检测区域划分表 3131 附件附件111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 2 3333 附件附件1212某某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需方补助确认表某某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需方补助确认表8080 3 为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 滋病行动计划( 2011-2015) 》 、 《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 (2010-2020 年) 》 、 《2006-2010 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 划》要求,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结合**市实际情况,整合资源, 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特制定本技术 指导手册。 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 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 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 2015 年实现以下目标: 1.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 80%以上。 0 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比例达到 90%以上,人工喂养率达到 90%以上。 4.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 下。 5.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 30/10 万活产数以下。 二、工作内容二、工作内容 (一)健康教育(一)健康教育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发挥部门优 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 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健康 教育活动,提高大众的相关知识水平。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 门诊、孕妇学校、婚前和孕前保健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多种 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日常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 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 健时主动为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服务(具体服 1 务流程见附件 1) 。检测应尽量在孕早期进行,便于孕妇选择妊 娠结局及采取干预措施;如果孕妇孕期未接受检测,要保证临产 时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及时进行干预。 艾滋病检测分为初筛和确认试验, 各级助产机构目前只能开 展初筛试验,有条件者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ELISA) ,没有 条件者采用快速检测;对艾滋病初筛结果阳性者,及时将血样送 **市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或能够开展确认试验的区县疾控中心 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确认实验室分区见附件11) 。孕期未检测 者必须在临产时给予两种不同方法的快速试剂检测, 对于两种快 速检测均阳性者,在送确诊试验的同时,做好医患沟通,取得孕 产妇书面同意后可对新生儿先进行预防性用药。 (孕产妇艾滋病 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2 中图 2、图 3 ) 。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 (RPR、 Trust 等)和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TPPA 或 TPHA 等)两类。采用其 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 对筛查结果阳性 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 (孕产妇 2 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3) 。 为孕产妇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有条件的机构要对检测结 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检测(乙肝两对半) 。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 《全国 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性传播性疾病实验室诊断技术指 南》 、 《全国梅毒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稿) 》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 相关检测服务;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 验室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 保障工作 顺畅运转。 (三)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三)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 1. 为选择终止妊娠的孕妇提供终止妊娠服务 发现阳性孕妇后,各助产机构要进行充分的咨询和指导,告 知艾滋病怀孕的各种危害,让孕妇自行选择妊娠结局。对于选择 终止妊娠的孕妇,要为其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和避孕指导, 避免再次非意愿妊娠。 任何有条件开展人工流产和引产的医疗保 健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 2. 为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1)产前检查 对于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 各级助产机构应为其提供孕产期 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常规产前检查、 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 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等服务。 (2)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各级助产机构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 预防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