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综合管理考核细则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一一. . 目的和范围目的和范围 1.1. 为了加强综合管理,强化行政纪律考核,防止非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和谐、安定、 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2. 本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行政管理与考核。 二二. .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1.1.公司行政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综合管理审核和认定。 2.2. 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并实施检查与考核。 3.3. 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4.4. 本考核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考核内容三.综合管理考核内容 (一)会议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会,有事必须提前向会议 主持人请假,并写请假条请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字,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在外地的电 话请假,主持人予以记录通报,会议迟到或早退,罚款10 元/次,旷会罚款30 元/次。会 前与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手机响一次罚款 10 元。 2.根据会议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未安排好会议准 备事宜的罚款 20 元。 3.主持人因事外出,由其指定人员主持。凡会议取消或改变,主持单位原因造成未及 时通知的,考核会议主持单位 50 元/次。 4.会议由责任单位负责策划、主持、记录和考核,参会人员由主持单位负责通知。一 项未落实到位罚款 20 元。 5.各类会议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 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带记录本和笔的, 对参 会人员一次罚款 10 元。 6.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单位派人检查, 凡未做记录 的,一次罚款 10 元。 (二)工作纪律 1.不能认真按要求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或会议精神,贻误工作, 耽误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 50-100 元的处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布置的工 1 作任务, 阳奉阴违、 拖着不办, 或者有困难又不请示汇报, 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罚款 50-100 元。 2.因管理不善,执行制度不力,工作失职等,造成对工作不良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经 济损失,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 100 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 对其工作范围内出现按规定应上报的重大事件(包括各类事故、各类案件、员工 重大违章违纪等)隐瞒不报的,给予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4.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利用公文、公函、公章对外提供说明、证明、担保、签订未经 授权的合作、合办、合营等行政和经济合同,给予主要责任人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 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进入司法程序处理。 5.违反保密法及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泄漏公司财务、人事、案 情、技术、商业秘密的,给予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出卖公司技术秘密和 技术资料, 除追回赃款外, 给予经济赔偿, 情节特别严重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利用职务或职权、挟私打击报复、任意处罚员工,或对违章违纪人员包庇放纵,或 推卸责任逃避处罚的,给予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7.在采购、销售、工程、废旧物质处理等对外业务活动中,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 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给予 2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8.未经公司同意, 擅自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和其它经济技术文件资料, 违犯公司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给予 10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9.各部门要按规定时间、 要求、 内容报送各类计划和报表。 例如工作计划、 工作小结、 会议记录、经济活动分析表、物资采购计划、考核记录、物资报表及培训计划等,一项未 按规定报送罚款 5 元,延迟一天加罚 2 元。 10. 强化部门培训教育工作。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参培人员,做好培训台帐,遵守课 堂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等。要求参培率达到100%,参考率达到100%,无计划、无培训、 无考试、无资料一项扣 20 元;参考率、参培率达不到指标,一次扣 20 元。 11.严格物资出入门卫管理制度,无证放行公司物资一次,除追回物资外,对当班门 卫值班人罚款 100 元,门卫主管罚款 50 元;若不能追回放行的公司物资按原价赔偿外并 对责任人除名,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凡违犯上述纪律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求当事责任人给予 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三)劳动纪律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 1 元/次;脱岗、串岗、睡岗、班中干私活、不服从管 理、打架、骂人的罚款 30 元/次。上班饮酒、酒后上岗罚款 20 元;上班闲聊、看与工作 无关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文明行为罚款10 元/次。迟到、早退、脱岗二小时以上 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四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罚款 500 元。 2.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在甲级防爆区域(液氯工段、氯氢处理工段、电解修槽工段、 氯化氢工段、乙炔工段、合成工段、聚合工段、冷冻工段、空压制氮工段)发现违章吸烟 者,一人次给予200 元经济处罚。其它区域发现吸烟者,一人次给予100 元经济处罚。辖 区内每发现一个烟头考核第一责任人 50 元。 3.按规定正常出勤和打卡。当事人不打考勤(卡)扣款 10 元;代他人打考勤(卡) 扣 20 元;无故不考勤者按旷工处理。考勤卡遗失、损坏、未带者可在门卫处详细登记进、 出公司时间,此登记仅作为考勤补充说明,不作为正试的考勤记录,未登记按不打考勤处 理,月累计登记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班连续请假超过十天(含 10 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全年 内累计请假三十天以上给予辞退处理。 5.病、事、婚、丧、生育、探亲等各种休假未履行正常请假批准手续或虽提出请假要 求未经书面允许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班中请假就医(工伤除外)超过两小时的,按病假 处理; 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并事前办理请假手续, 危急病情 或在外地生病,应先用电话等方式请假,返厂后及时补办手续(出示县级以上医疗证明、 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 。违者按旷工处理; 6.凡是生产区吸烟、脱岗、串岗、睡岗、班中干私活、不服从管理、打架斗殴、骂人、 上班饮酒、酒后上岗均属于严重违纪,全年累计三次严重违纪者下岗待业,视其态度另行 处理。 旷工一天以上二天以内者试岗一个月, 视其态度及工作表现另行处理, 旷工三天 (含 3 天)以上者按辞退处理。 7.各单位每天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无涂改,做好辅助(以公司考勤机记录为准) 考勤记录。每天出勤率必须达到 95%以上,全月出勤率必须达到 98%以上。每月 2 号将月 考勤表报送综全部, 综合部每月 6 号将考勤表送交财务部备案。 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 20 元。 (四)治安纪律 3 1.在生产、办公区域内无理吵闹,影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不听劝阻的,给予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 2.不按照管理程序反映情况,解决问题,纠缠领导,不听劝阻影响生产及办公、生 活秩序,无理取闹的,给予 5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学习 处理。 3.破坏和谐,诽谤侮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