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机构及职责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和门诊诊疗规范为全县结核病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 诊断与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 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3.设立结核病药品专柜, 并按抗结核药品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抗结核药 品管理。 4.负责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 5.按照 《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的要求填写 《初诊患者登记本》 、 《结核病患者登记本》 、 《痰涂片检查登记本》机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 , 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 6.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7.定期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沟通, 及时将需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的 患者信息等传递给辖区疾控中心。 8.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督导。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生局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认真开展季度督导和年终考 核. 2.积极协调定点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信息反馈制 度,定期掌握我县肺结核患者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 度目标任务。 4.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 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制定年度药品需求计划,确保国家结核病项目免费药品的及时供应。 6.负责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 生院,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患者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7.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 8.组织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 对中 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9.对实验室痰检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 10.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12.其它上级规定的相关工作。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 1.建立院内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要求填写疫情报告 卡、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每日收集各相关科室的疫情报告卡,并进 行网络直报。定期将转诊单寄、送至疾控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 4.对患者和家属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1)可开展X 线检查的乡镇卫生院的门诊和病房医生,发现疑似肺结核患 者需填写疫情报告卡和“三联” 转诊单将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化的诊 断、治疗; (2)不能开展X 线检查的乡镇卫生院的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具有可疑肺 结核症状者需填写“三联”推荐单将其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3)负责本辖区肺结核患者基本信息的上传、下达:将疑似肺结核和确诊 肺结核患者的个案信息传递给患者所在村卫生室医生, 落实患者追踪及治疗管理 等,并定期将村卫生室追踪结果、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疾控中心; (4) 对经村卫生室医生追踪仍未到位的患者进行现场追踪; (5)负责对村卫生室医生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6)负责对村级医生和其他督导人员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 技术指导; (7)负责对患者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2. 村卫生室 (1)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负责本辖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 期复查;发现并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3)详细做好患者的治疗记录,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患者治 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4)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需要追踪的疑似患者进行现场追踪; (5)对居民(村民)及患者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 70%以上。 2.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 年版) 》为操作标准,做好 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治疗和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到初诊患 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 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无差错,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 触者筛查率达到 85%以上。 3.落实免费政策,对疑似患者实行 1 次免费痰涂片和 1 次免费 X 线胸片检 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 4 次免费痰涂片和首尾 2 次免费 X 线胸片检查, 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国家统一方案的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 免费标准 化疗的患者达到 90%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 85%以上。 4、严格执行肺结核患者的入院标准,合理控制患者的医疗费用,切实减轻 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5.门诊和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率 100%。 6.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 包括免 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 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7.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 培养等实验室工作。 8. 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 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等人为损坏现象。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推行 DOTS策略,以乡(镇)为单位,DOTS 覆盖率达 100%。 2.开展日常督导,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频次≥1 次/月,对乡(镇)卫生院 的督导频次≥1 次/季度。 3.做好结核病信息管理,做好季度和年度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 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 90%,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 100%。 4.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 95%以上。 5.开展业务培训,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 100%。 6.开展患者追踪,追踪到位率达到 85%以上,非结防机构报告的肺结核和 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 90%以上。 7.开展结核病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估(EQA) ,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 覆盖率达到 100%。 8.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实验室工作。 9.开展健康促进,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85%以上。 10.做好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 1.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做到患者登记信息与报告信 息完整一致,病人报告率达到 95%以上。 2.将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到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 病人转 诊率达到 100%。 3.协助疾控中心收集结核病患者相关信息, 配合疾控中心开展结核病患者的 追踪工作。 4.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 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1)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 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每月至少访视 1 次, 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