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Standard for hand-over test of electric equipmentStandard for hand-over test of electric equipment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150-2006GB 50150-2006 目录 1总则 - 1 - 2术语 - 3 - 3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 - 5 - 4直流电机. - 10 - 5中频发电机. - 12 - 6交流电动机. - 13 - 7电力变压器. - 15 - 8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 - 23 - 9互感器. - 25 - 10油断路器 - 30 - 11空气及磁吹断路器 - 35 - 12真空断路器 - 36 - 13六氟化硫断路器 - 37 - 14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 39 - 15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 41 - 16套管 - 42 - 17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 44 - 18电力电缆线路 - 44 - 19电容器 - 48 - 20绝缘油和 SF6 气体 - 49 - 21避雷器 - 52 - 22电除尘器 - 53 - 23二次回路 - 55 - 24 1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 - 56 - 25 1kV 以上架空电力线路. - 56 - 26接地装置 - 57 - 27低压电器 - 59 - 附录 A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 60 - 附录 B电机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值换算至运行温度时的换算系数- 61 - 附录 C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方法. - 61 - 附录 D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直流泄漏电流参考值. - 63 - 附录 E电流互感器保护级励磁曲线测量方法. - 64 - 附录 F电力电缆线路交叉互联系统试验方法和要求. - 67 - 附录 G特殊试验项目表. - 68 - 1 1总则总则 1.0.11.0.1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 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1.0.2本标准适用于 50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 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 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 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 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 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 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照铭牌额定 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 18 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课根 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 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 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了便于现场试验 工作, 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 有困难时, 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 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 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 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 500KV 的,须静置 72h 以上;220~330KV 的,须 48h 以上;110KV 及以下的,须 24h 以上。 1.0.51.0.5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 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 则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 入运行。 1.0.61.0.6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 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 1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 的试验标准进行; 2 2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 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3 3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 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1.0.71.0.7在进行与温度及湿度有感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周围的温度 和湿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及仪器周围温度不宜低于5℃,空气相 对湿度不宜高于 80%的条件下进行。对不满足上述温度、湿度条件情况下测得的 试验数据,应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电气设备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试验时,应注意环境温度的影响,对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应 以被试物上层油温作为测试温度。 本标准中规定的常温范围为 10~40℃。 1.0.81.0.8本标准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 60s 的绝缘电阻值;吸收比的测 量应使用 60s 与 15s 绝缘电阻值的比值;极化指数应为 10min 与 1min 的绝缘电 阻值的比值。 1.0.91.0.9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予短路接地。 测量绝缘电阻时,采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在本标准未作特殊规定时,应按下 列规定执行: 1 1 100V 以下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250V 50ΜΩ及以上兆欧表; 2 2 500V 以下至 100V 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500V 100ΜΩ及以上兆欧表; 3 3 3000V 以下至 500V 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1000V 2000ΜΩ及以上兆欧 表; 4 4 10000V 以下至 3000V 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2500V 10000ΜΩ及以上 兆欧表; 5 5 10000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2500V 或 5000V 10000ΜΩ及以 上兆欧表; 6 6用于极化指数测量时,兆欧表短路电流不应低于 2mA。 本标准的高压试验方法,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 一般 试验要求》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二部分 测量系统》 GB/T 16927.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DL/T 474.1~5 及相关设备标准的规定进行。 对进口设备的交接试验,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但在签订设备合同时应注 意,其相同试验项目的试验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对技术难度大、 需要特殊的试验设备、 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试验能力的单位进 行的试验项目,被列为特殊试验项目。特殊试验项目见附录 G。 2 2术语术语 2.0.12.0.1电力变压器 power transer 具有两个或多个绕组的静止设备,为了传输电能,在同一频率下,通过电磁 感应将一个系统的交流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另一系统的电压和电流, 通常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