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器械和用品等消毒灭菌要求
标准实用 手术器械和用品等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 无菌;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接触病人的麻醉器具及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 菌; 4、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 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 限以及肉眼发现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 5、进入手术室的新设备或因手术需要外带的仪器、设 备,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拆除外包装并进行清洁处理,凡需 要灭菌的医疗器械及无菌物品,应严格进行检查、审核,灭 菌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入手术部无菌区域和清洁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 拆除其外包装后进行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 处理。无菌物品应当存放于无菌物品存放区域; 文案大全 标准实用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应设有无菌敷料室,专为存放无菌物品,所 有物品均注明消毒、灭菌日期。 二、高压灭菌的物品,可存放七天,过期则不可再用, 应重新灭菌。 三、煮沸消毒和化学消毒的物品,存放时间只限 24 小 时。 四、已打开包皮的物品和容器等,只限 24 小时内存放 手术间使用,不可再放回无菌敷料室。 五、无菌敷料室应每日擦拭柜架和地面 1~2 次,定期 消毒作空气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 500 个/m ,以免污染无 菌物品。 六、无菌敷料室应专人负责,物品充足可靠,打开的肠 线浸泡于 75%酒精中,30 分钟后使用。 七、每月无菌物品监测一次,使灭菌合格率达 100%。 八、对特殊病人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双消毒,再放入 无菌室。 3 文案大全 标准实用 手术室无菌物品的管理手术室无菌物品的管理 1.1.无菌物品的有效灭菌无菌物品的有效灭菌 手术物品的灭菌是控制感染的重要对策之一, 手术器械原则上用 高压蒸汽灭菌,对于不能耐高温、耐湿的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环氧乙 烷是有效的低湿灭菌的物品(橡胶类、塑料类)最佳消毒方法[ 4]。 对于显微器械、腹腔镜、膀胱镜、纤维肠镜等高危险度手术用品的消 毒采用 2%戊二醛浸泡30min,如需灭菌必须浸泡10h,每次灭菌前 必须用浓度指示卡检测其最低有效浓度(一般要求1.5%)。医院应 对各科室使用的各种消毒液进行严格监控, 器械浸泡液由院制剂室统 一配制、医院感室监控,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掌握浸泡时间、浓度,消 毒液应定期更换。 灭菌包的内外均放置 3cm 灭菌指示卡和灭菌指示胶 带,保证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薰蒸消毒以福尔马林化学反应法和自然 挥发法联合应用,薰蒸消毒的手术物品必须在6h 后方可使用,所有 无菌物品每月采样做细菌培养。 2.2.一次性手术用品的管理一次性手术用品的管理 一次性手术用品应专柜存放,离地面 30cm,柜内清洁干燥,通 风良好,室内空气含菌量≤200CFU.m3,温度与湿度要适中,定期进 行空气消毒[5]。专人管理一次性手术用品的计划、领取,每日清 洁货架、贮物箱、检查手术用品的外包装有无破损、霉变、有效日期 及数量,按日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并及时反馈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 用情况。手术后未开启包装的无菌物品应重新消毒后, 给下一台手术 使用,不再收回贮存间,避免污染贮物箱内的其他物品。 3.3.手术室无菌持物钳消毒方法改进手术室无菌持物钳消毒方法改进 手术室无菌持物钳经历了由湿置→干置→取消的改进, 其方法效 果可靠、方便、节省成本。取消无菌持物钳与使用传统干、湿无菌持 文案大全 标准实用 物钳对照监测结果表明, 效果明显优于干、 湿两组, 差异有显著性 [6] 。 干置无菌持物钳使用 1~4h,合格率为 100%,超过 4h 则有污染,须 在 4h 内更换无菌持物钳,而湿置无菌持物钳由于使用2%戊二醛消毒 液, 因此成本高。 采用取消无菌持物钳属于最佳方法, 方法简便易行, 只需将手术室的物品单独打包高压灭菌。 采取取消无菌持物钳减少了 污染环节,使无菌物品免受二次污染, 也降低了手术室医用材料的成 本。所以取消无菌持物钳非常符合医院感染要求及科室经济管理。 文案大全 标准实用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原则: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原则: 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 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应 先浸泡于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中作用 60 分钟再按处理流程进行处 理。 2.应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规定,选择清洗、消 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 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 4.耐湿、 耐热的器械、 器具和物品, 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 不同区 域人员应按要求防护着装。 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其 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流程;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流程; 七个环节: 回收---- 分类---- 清洗---- 检查与包装---- 灭菌 ---- 储存---- 发放 (一)回收: 1、器械、物品使用后,科室及时用常水冲洗明显的污物,避免干燥, 封闭暂存。 2、供应中心(室)工作人员定时、按照规定的路线、使用专用封闭 式回收车(或箱)回收至科内。 3、回科后,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避免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 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 4、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车(或箱) ,干燥存放。 文案大全 标准实用 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室) 再转运处理。 (二) 、 分类: 1、 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的物品数量。 2、 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到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 xx 污物袋内。 清洗: 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不同类型的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 方法(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 。 2、耐热、耐湿的器械、物品宜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3、精密、复杂的器械应先手工清洗、超声加酶洗,再用机械清洗方 法或手工精洗。 4、清洗基本流程: 预洗(自来水)—→ 清洗(手工或机械+酶)—→ 漂洗 1(自来水) —→ 漂洗 2(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消毒—→ 润滑(水溶性油) —→ 干燥(烘干或擦干) (1)预洗(3-5min) :用流水去除明显的污物(若污物变干,可多浸 泡几分钟) (2)酶洗(2-5 min) :酶可快速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 无残留,水温 20~40℃,带关节的器械尽量打开。已凝固或污染严重 处水面下刷洗。 (3)漂洗:先用自来水,再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4)消毒:首选机械热力消毒或 75%乙醇、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 (5)润滑(30-60s) :使用水溶性润滑油,不能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 性油。 (6)干燥:依据材质选择适宜温度。金属类烘干(70-90℃) ,塑料 文案大全 标准实用 类(65-75℃) ,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采用压力**或 95% 乙醇进行干燥,不宜采用放置在空气中自然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