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经营合作协议
电梯经营合作协议电梯经营合作协议 发包方: 济宁锐通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表甲方承接的电梯工程项目由乙方组建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部实行承 包经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加 强对本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以及各项 经济技术指标的实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电梯法规和甲方的电梯工程项目管 理规定,在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愿意全部履行甲方与用户或采购方签订的电梯工程销 售、安装、维修、保养合同(协议)条款,本着平等互利、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双 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兖州区域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工程 2、工程地点: 兖州区域 3、工程内容:电梯销售安装维修保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1、合作方式为全包,合作。 2、合作内容 以甲方与用户单位签订的电梯工程合同(协议)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应 实现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中增减工作范围和国家另有明文规 定必须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职责等全部内容。 三、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有效期限内承接的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保修期满结 算一切经济手续,无任何经济、民事以及刑事纠纷案件遗留问题之日止(工程质量 按国家规定执行)。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程款及税费收缴 1、凡属用户或采购方单位拨付的本工程的工程款,未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都必 须转至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2、凡属本工程建设中所需的工程款项,概由乙方自筹解决,甲方不承担为乙方 - 1 - / 4 融资或垫付工程款的任何义务。 3、工程款拨付:根据甲方与用户或采购方签订的电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中 有关工程款拨付方式,待用户或采购方将本项目工程款转至甲方账户后,甲方依据 本协议按比例扣足公司代交税费和公司管理费后,再将余额全额支付给乙方,并在 工程款到账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4、税金的交纳:①电梯销售增值税和安装维养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由甲方依据 本协议在用户或采购方拨付的工程款中代缴,维保税金包含在管理费内。②个人所 得税由乙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 5、综合管理费:乙方新电梯销售按合同总价的 3%向甲方缴纳,乙方电梯的安 装、维保施工按合同总价的 25%向甲方缴纳。 6、意外伤害保险: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 有甲方或者乙方在当地购买。如果乙方购买,购买完必须在甲方备案。 7、人员培训: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济宁市技术监督局培训,并 取得济宁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才能上岗,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 承担。 8、乙方承接电梯销售工程,甲方给予乙方一个基本指导价格,超出指导价的部 分税后归乙方所有,销售活动过程中乙方自负盈亏。 9、如果乙方承接的电梯维保业务,交与甲方施工,则甲方按超出公司基本价格 部分的 80%给予乙方业务提成。 10、乙方应在有自身维保业务且维保人员经甲方认可,开始向甲方缴纳 8 万元 的安全保证金,自保证金到账之日起,乙方可使用甲方资质承担电梯维保业务,保 证金在合同终止时且无任何事故责任时无息返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乙方及时纠正和整改。 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乙方应交纳的税金和相关费用。并及时给予乙方剩余 工程款项。 3、有权制止乙方的任何违约、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乙方不服从的,甲方有 权终止其合同,直至依法追究乙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进行公开道歉和经济赔偿。 - 2 - / 4 5、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印章和技术资料。 6、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业务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支持乙方维护自身和甲方公司 的一切合法权益。 7、有义务配合乙方处理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 8、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如需要现场支持,费用另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电梯项目工程中所需的人、财、物实行自主安排和调配。有权对电梯 项目实行分项核算、自负盈亏,确定剩余利润的内部分配和债务的分担。 2、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行业 规范和各种规程,依法向国家和相关部门缴纳各种税费和电梯开工验收等费用。 3、有义务全面履行以甲方名义与用户或采购方签订的电梯工程合同和本合同中 所规定的各项应尽义务。 4、有义务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保证不拖欠、不克扣 各类人员工资,本合同有效期内,付清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用。本合同有 效期内乙方与用户或采购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继续履行,直至工程完工结算完 毕。出现拖欠上述款项的,甲方按照拖欠金额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甲方应按合 同在工程款项到达账户的情况及时给予乙方剩余工程款,如有特殊情况应向乙方协 商,否者按违约并向乙方给予一定补偿。 5、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电梯用户或采购方和甲方对电梯工程过程中的质量、 安全、进度、各类资料、工程款的收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一切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的处罚。 6、有义务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岗位责任制,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 执行职工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法规。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前提下, 按合同约定工期,全面完成工程承包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7、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利益,不得违法使用、转借、倒卖甲方提供的各种 证照、文件、印章及技术资料,不得转包工程承包项目。在施工现场需悬挂公司标 识,工人需统一着装。 8、因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人员的伤、病、残、亡事故时,给国家、集体 或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民事以及法律责任,与甲方 无关。 - 3 - / 4 9、乙方有义务做好本电梯工程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各种图纸、资料的收集、 整理、签认、归档工作,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完整送交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查,否则 甲方拒绝对其他任何资料、票据签章。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 将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交守约方。 2、违约的认定和解决 (1)合同双方协商认真对待解决; (2)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审定裁决; (3)受理本案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七、 在实施过程中, 如发生本合同中未涉及到的实际问题,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双方签 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失效期按本合同第三条执行。 甲方:济宁锐通电梯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 4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