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村建设规划方案精品策划方案
度假村建设规划方案 为 进 一 步 搞 好 理 县 村 旅 游 建 设 , 抓 住 以 震 后 重 建 为 契 机 , 继 续 做 好 做 强 村 的 旅 游 业 。 根 据 灾 后 重 建 理 县 旅 游 发 展 的 总 体 思 路 , 在 形 成 的 理 县 旅 游 带 的 大 好 决 策 之 下 , 就 所 具 有 独 特 的 天 然 旅 游 资 源 优 势 和 特 有 的 地 理 环 境 和 浓 郁 的 羌 族 风 情 , 作 为 理 县 旅 游 带 的 重 要 承 载 区 域 , 已 具 备 了 全 面 启 动 建 设 、 率 先 建 设 的 各 项 条 件 。 为 了 加 快 村 旅 游 业 发 展 , 使 之 成 为 我 县 旅 游 产 业 的 一 个 新 看 点 , 乡 人 民 政 府 、 村 党 支 部 就 共 同 建 设 “ 村 州 级 旅 游 休 闲 度 假 村 ” 制 定 以 下 规 划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 一 、 重 要 意 义 乡 村 是 羌 族 最 原 始 最 古 老 的 羌 文 化 的 发 源 地 , 拥 有 神 秘 的 释 比 文 化 和 羊 皮 鼓 、 口 弦 等 一 系 列 的 原 生 态 、 舞 蹈 , 是 中 华 民 族 珍 贵 的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瑰 宝 之 一 ; 同 时 村 也 拥 有 丰 富 的 自 然 资 源 ( 例 如 : 各 类 野 生 动 植 物 和 特 色 中 药 材 、 野 生 蘑 菇 等 ) ; 再 者 我 村 还 拥 有 独 特 的 旅 游 环 境 和 丰 厚 旅 游 资 源 , 是 一 个 休 闲 娱 乐 的 世 外 桃 园 。 20 × 20 对 乡 村 打 造 旅 游 度 假 村 的 开 发 建 设 , 是 州 委 州 政 府 、 县 委 县 政 府 和 乡 人 民 政 府 、 村 两 委 会 践 行 科 学 发 展 观 , 建 设 人 文 理 县 、 活 力 理 县 、 和 谐 理 县 的 一 项 重 大 工 程 , 对 加 快 理 县 文 化 、 旅 游 、 休 闲 产 业 的 发 展 , 促 进 理 县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 建 设 好 理 县 的 旅 游 业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二 、 总 体 思 路 和 发 展 规 划 ( 一 ) 总 体 思 路 1. 项 目 名 称 旅 游 休 闲 度 假 村 ( 以 下 简 称 “ 度 假 村 ” ) 2. 发 展 定 位 以 理 县 享 誉 四 川 的 旅 游 资 源 为 依 托 , 以 山 水 生 态 建 设 为 先 导 , 以 历 史 文 化 、 民 俗 文 化 、 现 代 休 闲 旅 游 的 交 相 辉 映 为 特 色 , 建 设 集 文 化 旅 游 、 休 闲 度 假 、 康 体 养 生 、 民 俗 文 化 情 趣 为 一 体 的 具 有 省 级 影 响 力 的 旅 游 目 的 地 , 成 为 四 川 、 阿 坝 州 旅 游 的 一 个 新 品 牌 。 3. 总 体 目 标 建 设 省 级 知 名 、 州 内 前 茅 的 旅 游 目 的 地 ; 创 造 20 × 20 特 色 乡 村 和 集 现 代 化 旅 游 规 划 建 设 的 州 级 典 范 ; 实 现 历 史 与 现 代 、 生 态 与 城 市 、 经 济 与 社 会 的 和 谐 共 融 , 协 调 发 展 ; 促 进 文 化 、 旅 游 、 休 闲 产 业 大 发 展 , 实 现 区 域 科 学 发 展 、 创 新 发 展 、 和 谐 发 展 。 4. 基 本 原 则 符 合 《 理 县 旅 游 建 设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 和 理 县 城 乡 总 体 规 划 , 符 合 理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在 规 划 指 导 下 开 发 建 设 。 生 态 建 设 与 改 善 人 居 环 境 、 提 高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相 结 合 ; 政 府 主 导 与 市 场 运 作 相 结 合 ; 文 化 旅 游 产 业 发 展 与 区 域 城 市 化 发 展 相 结 合 , 景 区 文 物 保 护 与 建 设 开 发 相 结 合 。 ( 二 ) 发 展 规 划 将 旅 游 度 假 村 建 设 成 为 州 级 前 茅 的 旅 游 休 闲 度 假 村 , 使 之 成 为 带 动 理 县 率 先 发 展 、 科 学 发 展 的 重 要 乡 村 增 长 极 , 进 一 步 彰 显 理 县 的 城 市 魅 力 , 提 升 理 县 旅 游 的 国 际 化 水 平 和 国 际 开 放 度 , 成 为 理 县 建 设 省 际 性 现 代 特 色 乡 村 旅 游 的 重 大 示 范 工 程 。 20 × 20 1. 规 划 格 局 旅 游 度 假 村 将 主 要 依 托 坪 的 天 然 资 源 和 地 理 优 势 , 在 原 有 丰 厚 而 优 美 的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下 , 将 略 微 改 建 完 善 使 之 成 为 能 留 住 游 客 的 圣 地 。 ( ( 1 2 ) 下 寨 古 羌 原 址 进 一 步 修 善 。 ) 将 村 所 属 坪 的 草 坪 改 建 成 为 小 型 人 工 湖 泊 , 在 人 工 湖 泊 旁 修 建 羌 式 木 楼 用 以 接 待 游 客 , 作 为 供 游 客 赏 玩 的 娱 乐 的 场 所 。 在 坪 西 面 修 建 一 处 商 贸 居 住 区 , 用 作 游 客 居 住 和 当 地 农 民 使 用 的 商 贸 展 销 点 。 (3) 在 坪 西 北 方 向 有 很 多 斜 坡 地 , 利 用 这 些 土 地 种 植 青 草 , 作 为 滑 草 场 。 (4) 在 坪 的 北 偏 西 有 一 座 山 , 此 山 山 势 斜 缓 , 山 上 有 一 条 河 流 , 到 了 寒 冬 时 节 便 大 雪 掩 河 , 我 们 将 此 处 作 为 滑 雪 场 。 (5) 在 坪 正 北 方 向 三 条 河 流 , 常 年 水 流 不 .断 , 我 们 将 其 中 两 条 河 道 可 用 作 漂 流 (6) 第 三 条 河 流 将 其 改 道 至 北 偏 东 的 山 上 流 下 , 依 就 原 有 地 形 顺 势 而 下 形 成 较 为 宏 大 的 瀑 布 。 20 × 20 (7) 新 寨 背 后500m处 便 另 一 处 天 然 资 源 和 地 理 优 势 , 我 们 将 其 围 建 成 为 猎 场 , 如 金 丝 猴 、 野 猪 、 野 兔 、 野 鸡 等 , 可 供 游 客 赏 玩 。 (8) 在 村 正 东 方 向 岔 路 口 便 有 一 座 羌 碉 , 在 羌 碉 前 方 有 一 条 小 河 , 我 们 将 修 建 一 座 木 板 桥 ( 情 人 桥 ) , 在 河 对 岸 是 一 座 圣 山 , 通 过 情 人 桥 , 沿 悬 岩 石 梯 而 上 变 可 上 山 许 愿 求 神 。 另 外 我 们 将 计 划 开 展 一 年 一 次 “ 转 山 会 ” , 此 “ 转 山 会 ” 融 合 羌 族 释 比 祭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