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丄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30353-2003)已 山建 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根据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 作如下 通知: 一、2006 年 3 月 31 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执行 2003 年《河北省建筑工 程预算综合基价》中的建筑面积讣算规则的规定。 二、2006 年 4 月 1 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30333-2003)的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解 释。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建筑匸程建筑面积讣算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讣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 2. 术语 2. 0. 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 0. 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上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 0. 4 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 0. 5 制匕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 0. 6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 0. 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 0. 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 0. 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 0. 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 0. 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 0. 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用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 0. 13 圉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 0. 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 0. 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 0. 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 view room 2. 0. 17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 0. 18 雨篷 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 0. 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2. 0. 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浄高的 1/3,且不超过 1/2 者为 下室。 2. 0. 21 变形缝 de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 0. 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 0. 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 0. 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 0. 25 过街楼 arcade 半地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 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 10m 的部位应讣算全面积;净高在 1. 20n)至 2. 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汁算面积。 3. 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 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用水平面积讣算,无用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 面积 讣算。层高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应计算 1/2 面 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讣算;二层及以 上楼 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 足 2. 20m 者应讣算 1/2 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 10m 的 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 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 或室内 净高不足 1. 20m 时不应讣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 永 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 边 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 应计 算 1/2 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讣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 的, 层高在 2. 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 馆看台下的空 间不应计算面积。 3. 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 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20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3. 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讣算。 层 高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讣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 性顶 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3. 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 的 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讣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讣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 应计算 1/2 面积。 3. 0. 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 高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讣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应讣算 1/2 面积。 3. 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 围护 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