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外交制度史评介一
《汉唐外交制度史》评介(一) 20 世纪的中国史学,无论广度和深度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研究层次 日益深化,研究领域不断开拓,取得了空前的成就。就历史上中国与 外国的交往关系而言,先后出现了中西交通史、中外文化交流史、中 外关系史等学科领域。但对于历代王朝是以什么样的制度来管理对外 关系的,学术界几乎无人问津。就中国政治制度史而言,各类专史、 断代史、通史亦层出不穷,成果甚丰。但所有论着几乎全是研究内政 方面的制度的,而对于与外交关系相关的制度则无专门研究,偶一涉 及也是语焉不详。那么,中国古代是否存在着管理对外关系的“外交制 度”?黎虎教授所著《汉唐外交制度史》 (506 千字,兰州大学出版社, 1998 年 4 月第 1 版)便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中国古代不仅有管理 对外关系的外交制度,而且这一制度随着历史进程特别是中国古代对 外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健全完善,及至唐代,已经确立起一套系统完备 的古典外交制度。 《汉唐外交制度史》是学术界第一部专门研究中国古 代外交制度的著作,是中国古代外交制度史领域的开拓奠基之作。本 书的学术价值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兹略作评述。 (一) 《汉唐外 交制度史》 首次在学术界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概念, 并架 构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结构与体系。 近代国际关系中有外交制度,这在学术界早已成为共识。中国古代是 否存在外交以及规范外交活动的外交制度,对此学术界并无明确的认 识。本书认为:“外交是国与国之间以和平方式进行交涉、交往的政治 行为。它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内政的延伸,是 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的方式和手段。 ”“外交与人类 文明历史同样古老,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前言,第1、3 页) 先秦时期,外交层次较低,主要是配合中原王朝内部各诸侯国兼并战 争的一种权宜之计,外交制度仅具雏型,零散而不成系统,处于萌芽 和孕育阶段。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对外关系逐渐发展,特别是汉 武帝开疆拓土,张骞凿空以后,中外关系空前活跃,外交制度也随之 发生变化。经过汉—唐时期一千余年的发展演变,确立起一套系统完 备的古典外交制度。 本书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概念, 认为中国古代存在一套管 理对外交往、交涉事务的外交制度,这一制度随着历史进程特别是对 外关系的发展而处于变化之中,总的来看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的。中国 古代外交制度和近代国际关系中的外交制度是有区别的,因此将其称 为古典外交制度更为恰当。这与古典外交和近代外交的区别是相适应 的。 为了证明古典外交制度的存在及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作者积十余 年研究之功,以大量的历史事实为根据,以汉唐外交制度为中心,架 构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结构和体系。本书将汉唐时期的外交制度分 为决策制度和管理制度两个层面加以研究,这样的划分对于整个中国 古代外交制度史也具有普遍意义。作者认为:“外交决策是外交制度中 最首要和核心的问题。 ”外交决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机器的运作过 程, 并由此而决定其外交方针政策的成败得失”。 “本书所要阐述的是这 一历史时期外交方针政策的制订过程,即决策的方式、层次、程序、 参与决策的成员、决策依据等。”(第 12—13 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 本书三编中首列决策章,依次对汉代、魏晋南北朝、唐代三个历史时 期的外交决策制度进行了考察。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不仅应该包括 政府机构及其沿革、职能,而且还应该包括政治决策。在这一点上, 日本学者近年的有关研究亦可资借鉴。 外交管理制度是外交制度的主体,也是本书的重心所在。本书从专职 (主管)机构和关涉机构两个层面研究了汉唐时期的外交管理制度。 所谓专职机构,就是以外交事务的管理(外交政令的制订和执行)为 其主要职责的机构,主要是中央行政机构。所谓关涉机构,就是以外 交事务的管理为其辅助职能或与外事活动有所关联的一些机构,既有 中央机构,也有地方机构。本书用大量篇幅对汉唐千余年间外交管理 制度的方方面面作了详尽的考察,其结构和体系对于认识整个中国古 代外交制度史也具有普遍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不仅架构 了汉唐外交制度史的结构和体系,而且也架构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 的结构和体系;不仅是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开拓之作,而且也是奠 基之作。 也就是说, 本书不仅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概念, 而且还架构了一套系统完备的结构和体系,并通过内容翔实的研究为 这一新兴学科领域的继续深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汉唐以外其 他朝代外交制度史的研究提供了路径。 根据本书的研究,其所架构的以汉唐为中心的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 结构和体系可图示为:┌—皇帝决策·御前决策 ┌—外交决策制度—┤ │└—公卿百官决策 │(宰相·百官大会决策) 中国古典—┤ 外交制度│ │┌—中央外交专职(主管)机构 —外交管理制度—┼—中央外交关涉机构 └—地方外交交涉机构(二) 《汉唐外交制度史》对汉唐时期的外交决 策与外交主管机构的职能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开拓性研究,勾画出了汉 唐外交制度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轨迹。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汉唐时期的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着重研究汉唐各王 朝在对外交往时的决策、管理体制。全书分上、中、下三编共十章依 次考察了汉代、魏晋南北朝、唐代的外交制度,由于隋代时限短促而 有关制度又与唐代基本无异,故下编实包括隋唐两代制度。在每一编 中, 首叙外交决策制度, 然后依次论述外交专职机构与外交关涉机构, 关涉机构则是先中央后地方,地方机构则是先行政后军事与边防。结 构清晰,层次分明,主次有序。 汉代的外交决策为皇帝与公卿百官集议决策两级体制,皇帝决策是汉 代外交决策制度的核心。“根据外交问题的大小轻重缓急,以及统治集 团权力分配的变化, 在具体进行外交决策时, 则有公卿百官集议决策、 中朝决策、中外朝合议决策和有司决策等不同形式。”(第 529 页)皇 帝决策的基本方式是御前决策, 主要有御前公卿会议、 御前中朝会议、 御前公卿将军大议等三个层次。本书依据大量史实依次考察了参预外 交决策的成员、外交决策的程序、议题以及决策结果等问题。作者认 为:汉代外交决策制度的特点是,“首次确立了一套大体完整的、系统 的外交决策制度,在以皇帝为核心的金字塔式的外交决策体制中,采 用多层次的多种多样的决策方式方法,较好地调动了统治集团的群体 智慧,保证了外交决策的正确性 ”。其“精髓是外交权力的高度集中 ”。 (第 46 页)汉代外交决策制度,“成为此后中国古代封建皇朝外交决 策的基本模式”,“具有开创和垂范的意义”。由于汉代外交决策制度处 于古典外交制度的确立阶段, 局限较大, 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无序性, 皇帝决策与公卿决策之间的关系还不十分协调,对决策之封驳、审议 未完全制度化,有时还保留着某些落后的决策方式,如卜筮决策。 魏晋南北朝特殊的政治形势使得外交决策制度呈现出多样性、变动性 的特点,处于汉代二级决策向唐代三级决策体制的转变阶段。这一时 期“外交决策中的独断专行较两汉时期突出”,“大体经历了三国时期的 帝王专决到两晋时期的权臣专决,再到南北朝时期皇帝专决的曲折转 化过程。”(第 529、530 页)外交决策与政局变迁及朝议制